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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至于《说文序》所云“孝宣皇帝时,召通《仓颉》读者”,及《汉志》所云“《仓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这一件事,必是刘歆所伪托,其不可信之点有四:

  (1)我们知道《仓颉篇》是西汉时闾里书师所编以教学童之书,用现在的话来说,是一部“小学国文教科书”。其中所录,都是汉代通行的文字。这种学童必识之字,何以竟至无人能懂,而必特别征求这位“无名氏”的齐人来解决?

  (2)《仓颉篇》一书,武帝时的司马相如既据之以作《凡将篇》,元帝时的史游又据之以作《急就篇》,成帝时的李长又据之以作《元尚篇》。可见终西汉之世,大家都把它看做一部极平凡的书,人人可以利用它的字来改编新本。何以单单在武帝后与元帝前之宣帝时,它忽然变成艰深古奥之书,只有这位“无名氏”的齐人能够了解?

  (3)《仓颉篇》是西汉的书,其时只有今文经,其训诂必与今文经相合而与古文经无关。这位“无名氏”的齐人既是宣帝时人,亦必仅知今文经而不知有所谓古文经。但是经他传于张敞,敞又传于其外孙杜业,业又传于其子杜林,林为传“漆书《古文尚书》”之人,是一个纯粹的古文经师,他所作《仓颉训纂》和《仓颉故》,必是古文说而非今文说。试问古文说与这位齐人有何渊源?

  (4)《仓颉篇》只有三千三百字,乃经这位“无名氏”的齐人数传而至爰礼,忽然增加许多古文字,被杨雄收入《训纂篇》。试问这些古文字从何而来?如说是这位齐人所传,则宣帝之世只有今文经,何以会有古文字?如就是爰礼所增加的,则与这位齐人何涉?

  所以这位“无名氏”的齐人,也与“毛公”一样,无是公而已,乌有先生而已。刘歆要说《仓颉篇》中有古文字,有古文训诂,宣帝时就有这位齐人能通之,正与说“司马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一样,其实并无那么一回事。

  康氏对于“程邈作隶书,施之于徒隶”之说也不信,他说:

  盖皆刘歆伪撰古文,欲黜今学,故以徒隶之书比之,以重辱之。其实古无“籀”“篆”“隶”之名,但谓之“文”耳。

  他又说:

  文字之流变,皆因自然,非有人造之也。南北地隔则音殊,古今时隔则音亦殊,盖无时不变,无地不变,此天理也。然当其时地相接,则转变之渐可考焉。文字亦然。

  这两段话,真是颠扑不破之名论。王国维氏疑“史籀”非人名,说:

  昔人作字书者,其首句盖云“太史籀书”,以目下文;后人因取句中“史籀”二字以名其篇。“太史籀书”犹言“太史读书”。汉人不审,乃以“史籀”为著此书者之人,其官为太史,其生当宣王之世。(《史籀篇叙录》)

  王氏此说,极为有见,可以作康氏“古无‘籀’名”的说明。“篆”字《说文》训为“引书”,《段注》,“引书者,引笔而著于竹帛也”,那么,“篆”字之义就是“写字”;窃谓“大篆”、“小篆”,犹今言“大写”、“小写”耳。康氏文中又列举从“石鼓”到“魏碑”,就是从大篆到楷书,都是自然渐变,证明它们决非一人改造,实足以摧破二千年来“某人作某书”种种不根之谈。

  但康氏对于文字,又有极错误之论。他认古文经中的“古文”是刘歆所伪造,这话固然极对;可是他又认尊彝也是刘歆所伪造,那就完全错了。刘歆伪造的古文,今尚可窃见一斑,《魏三体石经》中之“古文”一体是也。《说文》中明说为“古文”者,必有大多数的字出于古文经,即《说文》之“正篆”中亦必有许多古文经中之字。此外如《汗简》、《古文四声韵》、《隶古定尚书》(存《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盘庚》上中下、《说合》上中下、《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泰誓》上中下、《牧誓》、《武成》、《洪范》、《旅獒》、《金縢》、《大诰》、《微子之命》、《顾命》诸篇,罗振玉均有影印本),《书古文训》,这些书中也保存刘歆的古文字不少。拿它们来和尊彝铭文相较,大不相同:实因尊彝铭文是周代的真古字,而古文经中所用的字则是刘歆的伪古字。我以为要打倒刘歆的伪古字,尊彝铭文实在是最有效的武器。岂可反认尊彝铭文为伪字,而拿它来与刘歆的伪古字混为一谈!至于康氏所举的杨慎伪撰的《峋嵝》之碑,梦英伪作的《垂露》诸体,“吉日癸巳”之刻,《比干铜盘》之铭,这些固然都是伪器,但那上面的文字哪里有丝毫像真的尊彝铭文呢?

  刘歆写古文经所用的“古文”,王氏曾考明其来源,极为精确。他说:

  ……近世所出,如六国兵器,数几逾百;其余若货币,若玺印,若陶器,其数乃以千计;而《魏石经》及《说文解字》所出之壁中古文,亦为当时齐鲁间书:此数种文字皆自相似,然并讹别简率,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小篆,不能以六书求之。而同时秦之文字则颇与之异。传世秦器作于此时者,若“大良造鞅铜量”(秦孝公十八作),若“大良造鞅戟”,若“新郪虎符”(秦昭王五十四年以后所作),若“相邦吕不韦戈”(秦始皇五年作),石刻若《诅楚文》(宋王厚之考为秦惠王后十二年作),皆秦未并天下时所作。其文字之什九与篆文同,其什一与籀文同;其去殷周古文,较之六国文字为近。(《桐乡徐氏印谱序》)

  又说:

  其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秦篆者,时不同也;中不合秦文者,地不同也。其讹别草率,亦如北朝文字上与魏晋,下与隋唐,中与江左不同。其中玺印,陶器,可比北朝碑喝;兵器,货币,则几于魏齐小铜造像之凿款矣。(同上)

  又说:

  余谓欲治壁中古文,不当绳以殷周古文,而当于同时之兵器、陶器、玺印、货币求之。惜此数种文字,世尚未有专攻之者。以余之不敏,又所见实物谱录至为狭陋,然就所见者言之,已足知此四种文字自为一系,又与昔人所传之壁中书为一系。(同上)

  王氏这几段话,明明白白告诉我们三件重要的事实:

  (1)壁中古文经的文字,与殷周秦的文字都不相合。

  (2)这种文字,与六国的兵器、陶器、玺印、货币四种文字为一系。

  (3)这种文字的字体讹别简率,不能以六书求之。

  根据这三件事实,更可证实“孔子用古文写《六经》”之说之确为伪造,足为康氏考辨伪经加一重要证据。盖刘歆伪造古经,当然要用古字来写。但他那时甲骨固未发见,尊彝也极少极少;而六国的兵器、陶器、玺印、货币,时代既近,当时必尚有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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