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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3月22日致李霁野


  寄野兄:

  三,十三日来信收到。

  柏烈伟〔1〕先生要译我的小说,请他随便译就是,我并没有一点不愿意之处,至于那几篇好,请他选定就是了,他是研究文学的,恐怕会看得比我自己还清楚。

  至于在罗太太〔2〕那里的照相,是那几张,则连我自己也忘记了,大约还是两三年前的事罢。想法去讨,大可以不必。这种东西,我本无用,她也无用,一任罗太太抛入字纸篓去罢。

  和北新交涉款项的事〔3〕,我想最好是不要叫我去交涉。因为关于交易的事,我一向都不在内,现在忽而出现,引起的麻烦恐怕比豫想还要多。他们从此也可以将各种问题,对我交涉。那时我还是推脱,还是也办理呢?这么一来,便成为事情的夹层中的脚色了。

  关于未名社,我没有什么意见要说。离北平远,日子也久了,说起来总不免隔膜。但由我所感到,似乎办事的头绪有些纷歧。例如我离京时,约定对于《未名半月刊》,倘做不出,便寄译文的,我就履行这话。但后有信来,说不要译文,那么,我只好不寄了,因为我并无创作。然而后来又有责我不做文章的信,说我忘却了未名社,其实是我在这里一印《奔流》,第一期即登《未名丛刊》的广告的,何尝忘记。还有,丛芜忽有《独立丛刊》〔4〕寄给我,叫我交小峰,后来又讨回去了,而未名社也不见有这书印出,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这些都是小事情,不足为奇,不过偶然想到,举例而已。

  《未名丛刊》中要印的两种短篇,我以为很好的,——其中的《第四十一》〔5〕,我在日译本上见过——稿子可以不必寄来,多费时光。听说未名社的信用,在上海并不坏,只要此后有书,而非投机之品,那该总能销行的罢。去年这里出了一种月刊叫《未明》〔6〕,是影射《未名》的,但弄不好,一期便完了。

  《小约翰》二版大约还未卖完罢。倘要三版时,望通知我,我要换一张封面画〔7〕。

  迅上 三月廿二夜

  注释:

  〔1〕柏烈伟即柏烈威。

  〔2〕罗太太即罗尔斯卡娅。照相事,参看270922信及其注〔3〕。

  〔3〕指催还北新书局拖欠未名社的版税。

  〔4〕《独立丛刊》韦丛芜准备用以出版自己译作的丛书名,后未实现。

  〔5〕《第四十一》中篇小说,苏联拉甫列涅夫著,曹靖华译,一九二九年六月北京未名社出版,《未名丛刊》之一。

  〔6〕《未明》文艺月刊,上海未明社编辑,一九二八年九月时代书店出版。仅出一期,撰稿人有顾仲起、金溟若、董每戡等。

  〔7〕《小约翰》初、二版封面为孙福熙所绘,一九二九年六月三版时换以德国画家贝林斯。高德福鲁格林的《神仙与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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