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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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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略评(其四)政治家贪黩之原因 政治家多中下才 以官俸为饵统 领一易官舍为空 白宫 为请谒者所踢 倒 谄上与谄下 政党之兵卒政界之虱也 非民主之弊 亦民主之弊 共和政治之最大缺点 市政之腐败选举之频数 选举之次数五倍于欧洲 政治史即党派史之合本 美国政治家之贪黩,此地球万国所共闻也。吾昔求其故而不可得,今至美,悉心研究此问题。质诸彼地之口碑,参与书报之论断,今所略发明者如下。 凡认报国之义务以投身于政治界者,各国中国亦有其人矣。虽然,凤毛麟角,万不得一焉。其余大多数,则皆有所利而为之者也。其所利若何?则社交上之特权,其最歆者也。而此物固非美国之所能有,其最可歆之一端已失矣。而彼美国之政治都会,与职业都会常分离,一国之首都与各省之首府皆在一僻陋之小市,苟投身于政治,势不能兼从事于他职业,其视欧洲政家之营养自由者迥殊趣矣。以此诸因,故高才之士常不肯入政治界(其说详见《华盛顿篇》)。且美国政治家之种类与欧洲亦异,欧洲政党所竞争者,大率在政府之诸大臣,国会之诸议员而已。而美国大小官吏率由民选,且任期甚短,故选举频繁,一投身政党,势不得不以全力忠于本党,终岁为此仆仆,毫无趣味,故上流人士多厌之。除一党中数十重要人物之外,其余党员皆碌碌之辈也。而此重要人物者,又势不得不藉彼碌碌辈以为后援。而此碌碌辈果何所利,而为一党供奔走乎?既无社交之特权,亦非有可歆之名誉,然则所藉以为饵,官职而已。官职所以能为饵者,廉俸而已,故美国殆无无俸之官(欧洲则此等名誉职多有),此即所以驱策中下等人之具也。 美国自1828年以后,至1883年以前,其任用官吏法,殆如一市场。每当大统领易人之年,则联邦政府所属官吏,上自内阁大臣、各国公使,下及寒村僻县之邮政局长,皆为之一空。使新统领而与旧统领同党派也,则犹或不至此甚。若属异党,则真如风吹落叶,无一留者,此实千古未闻之现象也。此例自昃臣氏为大统领时(1828年)始开之,一就任即易官吏五百余人(前此华盛顿在任,八年中所免黜官吏不过九人。自遮化臣至门罗为大统领,二十年间免黜者不过六十人),以酬选举时助己者之劳。此风一开,遂成为例。故大统领林肯尝云:“区区白宫(按:即大统领官邸)遂将为请谒者(按:宁谓之要求者)所蹋倒。”而某氏稗史记大统领加弗自就任以至被弑时,凡七月间,除应酬党员之索官者,更无他事。纲纪泯棼,至是而极。盖数十年间,美国之官吏,成一拍卖场耳。 专制国之求官者则谄其上,自由国之求官者则谄其下。专制国则媚兹一人,自由国则媚兹庶人。谄等耳,媚等耳,而其结果自不得不少异。虽然,以之为完全之制度,则俱未也。 英国亦有政党,英国之政党亦竞争,然其弊不如美国之甚者。何也?窃尝论之,英国政党之战,惟有大将、有参谋、有校尉而已。美国政党之战,则并有无量数之兵卒。兵卒者何?即吾前所谓碌碌之中下等人物是也。此辈于生计上、学业上皆不能自树立,而惟以政治为生涯。其尽瘁于党事也,以是为衣食之原泉也,故此辈者实政界之虱也。 论者或以此为民主政治之弊。以余论之,则此弊实缘美国之地理上、习惯上而生者(参观《华盛顿篇》“第一流人物何故不入政界乎”诸节),使美国而易他种政体,其腐败亦当若是。使民主政体而行于他国,其腐败或亦不至若是。 虽然,美国国民何故默许此等举动乎?此不得不谓为迷信共和之所误也。当昃臣氏之破坏旧章而任其私人也,乃宣言曰:“官职之屡屡更迭,是共和政治之原理也。”于是国民咸翕然信之,流弊遂至于此极。此又与选大统领好用庸材同一迷见者也。 官职屡屡更迭之不利于国家,近今政治学者如伯伦知理、波伦哈克辈言之详矣。夫一国中重要诸职屡屡更迭,犹且不利,而况于各种之实务乎?官如传舍,坐席不暖,人人有五日京兆之心,事之所以多凝滞也。英国每次更易政府,其所变置之职位,仅五十员内外耳(大率皆中央政府各部重要之地位,日本诸国亦然)。而美国乃至举全体而悉易之,此实共和政治之最大缺点也。迨1883年,改正官吏登庸法案,其弊稍减,然犹未能免。 历代大统领中虽多庸材,然其以贪黩闻者尚无一人。盖大统领总算一党中上流人物,终知自爱也。而其最腐败者莫如市政,据布黎氏《美国政治论》所记,纽约一市,平均每年选举费(选举时投票场中建置、监督各费用)二十九万元,系由各候补人所担任者(无论何人,欲自为候补人可也。但无论入选不入选,必须担任选举费之一部分。两候补者争选举,则两人分任之。十候补者争选举,则十人分任之)。然公费之外,尚有各党派之运动费,共约四十余万元。合公费计之六七十万元(美金。附注:布氏书1890年出版,近日不知有增否),其势不得不皆出诸入选得官之人,而此辈者岂其自倾私囊以易此无足重轻之官也?其究也,仍取偿之于市而已。故市中极闲散之官吏,率皆受极厚之廉俸。得官者例须割其廉俸之一部分还诸党中,以为下次争选举之用。是市也者,以己之公产,扶持己之虐主,使其势力愈积久而愈巩固也。而其滥用职权,蹂躏公益,又事势之相因而至,万不能免者矣!故美国诸大市中,如纽约、费尔特费等,常为黑暗政治之渊薮,非无故也(附注:此布黎氏著书时之现象也,近屡改良)。布氏又论美国选举之频数,举阿海和省为代表而论之。 今以该省中最大之市先丝拿打为代表。其市中之投票所,则每一年所行之选举凡七次,每二年所行之选举凡二十一至二十六次,每三年所行之选举凡八次,每四年所行之选举凡二次,每五年所行之选举凡一次,每十年所行之选举凡一次,合计每年平均所行选举约共二十二次。夫以欧罗巴各国,每年平均所行选举不过三四次,最多至五次而极矣。而美国乃四五倍之。无论其人民政治上之知识若何发达,若何高尚,终不能举二十二种之人物而识别之,确信某甲宜于某职,某乙长于某才。此事之至易见也。于是乎不得不以政党运动员为虾,而自为其水母(按:余所见美国选举,多有同时并选数职者。各政党自印刷出许多投票用纸,上将某职举某甲,某职举某乙印出,投票者直取其纸而用之耳)。此大政党所以霸政界之原因一也。又如上所陈选举费、运动费如此其浩繁,其党派非有大力者断不克任,且不敢妄充候补人。此大政党所以独霸政界之原因二也。质而言之,则美国之政治史,实其党派史之合本而已。 以上所论,言美国民主政治之缺点居多。虽然,以赫赫之美国,岂其政治上无特别善良之处,而能致有今日者?其所长者多多,固不待问。余亦稍有所心得,但今以编辑之无余裕,姑略之,以俟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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