闂傚倸鍊搁崐椋庢濮橆兗缂氱憸宥堢亱閻庡厜鍋撻柛鏇ㄥ亞閿涙盯姊虹捄銊ユ珢闁瑰嚖鎷�
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鏁撻悩鍐蹭画闂佹寧绻傞ˇ顖滃瑜版帗鐓涢柛銉e劚閻忊晠鎮峰▎娆戠暤闁哄苯绉烽¨渚€鏌涢幘璺烘灈鐎殿喖顭烽弫鎾绘偐閼碱剨绱叉繝娈垮枟閿曗晠宕㈡禒瀣畺婵炲棗娴氬〒濠氭煏閸繃顥滈梺鍙夌矒閺岀喖宕欓妶鍡楊伓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閸撲礁鍨濇い鏍ㄧ矊閸ㄦ繈鏌熼悙顒傛菇闁逞屽墮閸婂潡寮崘顔肩<婵ê鍟块悡妯讳繆閻愵亜鈧牜鏁幒鏂哄亾濮樼厧澧摶鐐存叏濡炶浜鹃梺鍝勬湰閻╊垱淇婇悜钘夌婵犻潧锕ら顓熺節绾版ɑ顫夐柟鍑ゆ嫹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鏁撻悩鍐叉疄闂佸憡鎸嗛崨顖滃帬闂備礁婀遍搹搴ㄥ闯椤曗偓瀵偅绻濋崟銊ヤ壕妤犵偛鐏濋崝姘亜閿旇鐏犻摶鐐存叏濡炶浜鹃梺鍝勬湰閻╊垱淇婇悜绛嬫晩闁绘挸瀵掑ḿ浠嬫⒒娴h棄顥嶆い鏇熺矒楠炲繘鏁撻敓锟�濠电姷鏁告慨鐢割敊閺嶎厼绐楅柡宥庡幑閸嬫垿鏌i姀銏℃毄濞戞挸绉归弻鐔兼倻濡儵鎷归悗瑙勬礀瀵墎鎹㈠☉銏犲耿婵☆垰鎼〖缂傚倷娴囨ご绋课涢崘顔艰摕闁炽儲鍓氶崥瀣箹缁厜鍋撳畷鍥跺敼闂傚倷绶氶埀顒傚仜閼活垱鏅舵ィ鍐╃厵闁告垯鍊栫€氾拷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鏁撻悩鍐蹭画闂侀潧臎閸屾粌澧炬繝鐢靛仜濡瑩骞愭繝姘?闁瑰墽绮悡鏇㈡煛閸ャ儱濡奸柣蹇曞█閺屾稓浠︾拠鎻掝潎闂佸搫鏈惄顖炲春閸曨垰绀冮柣鎰靛墰閺嗐儵姊绘担钘壭撻柛鈺侊躬楠炲繘鏁撻敓锟�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顒婄稏濠㈣泛艅缂傛碍绻涢崱妯虹仸鐎规洘鐓¢弻鐔衡偓娑欋缚鐠愨晜绻涘顔荤盎缂佺姷鎳撻湁闁挎繂鎳忛幉鍛娿亜閹惧瓨銇濇俊顐㈡嚇椤㈡洟濮€閳ユ剚妲遍梻浣烘嚀閹诧繝骞冮崒鐐叉槬婵炴垯鍨洪弲鎼佹煥閻曞倹瀚�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閻戣姤鍊块柨鏇炲€堕埀顒€鍟村畷鍗烆渻閵忥紕鈯曠紒妤冨枛閸┾偓妞ゆ帒瀚ㄩ埀顑跨閳诲酣骞樺畷鍥р偓鐐差渻閵堝棗鍧婇柛瀣尵缁辨帡鎮▎蹇斿闁绘挻娲熼幃姗€鎮欓棃娑楀闂佹眹鍔嶉崹鍦閹烘挸绶炴繛鎴炵懃椤忥拷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鏁撻悩鑼槱閻熸粎澧楃敮鎺楀垂閸岀偞鐓熼柕蹇婃嚉閸︻厾涓嶅ù鐓庣摠閸婄敻鏌ㄥ┑鍡涱€楀ù婊呭仱閺屽秹鎮烽幍顔э綁鏌曢崶褍顏€殿噮鍓熼獮鎰償閳ュ弶妯婇梻鍌欒兌缁垶骞栭锕€绠柨鐕傛嫹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娴兼潙鍨傚┑鍌溓归弰銉╂煛瀹ュ骸骞楅柛瀣儔閺岋繝宕堕埡鈧槐鎶芥煟閻旂ǹ鐝楅柡鍐ㄧ墕瀹告繃銇勯幘璺烘珡婵☆偆鍠栧缁樻媴鐟欏嫬浠╅梺绋垮缁孩绂掗敃鍌涘癄濠㈠厜鏅幏锟�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顒夋晪闁哄稁鍘肩粈鍫熺箾閸℃ɑ灏ㄩ柍褜鍓ㄧ粻鎴︽偩閿熺姴绠ラ柧蹇e亞娴滄瑩姊绘担鐟邦嚋婵炲弶鐗犲畷鎰亹閹烘挸鈧潡鎮归崶褎鈻曢柣鏂挎閺屻倝骞栨担瑙勯敪婵犳鍠栭悧鎾诲蓟閵堝洦瀚氱憸搴b偓姘炬嫹闂傚倸鍊峰ù鍥х暦閸偅鍙忛柡澶嬪殮濞差亝鏅濋柛灞厩氶崑鎾诲礃椤旂厧鑰垮┑鐐村灦閿氶柛銈嗗灴濮婃椽宕ㄦ繝鍌毿曟繛瀛樼矋缁诲嫰鍩€椤掍胶顣茬€光偓閹间礁钃熸繛鎴欏灩閸楁娊鏌曟繛鍨姕闁绘繍鍣e娲传閵夈儲鐝㈤梺鐟板殩閹凤拷闂傚倸鍊搁崐椋庣矆娓氣偓楠炲鏁撻悩鍐蹭画闂佹寧绻傞ˇ顖滃瑜版帗鐓涢柛銉e劚閻忊晠鎮峰▎娆戠暤闁哄苯绉烽¨渚€鏌涢幘璺烘灈妤犵偛鍟灒閻犳亽鍔庨弶鎼佹⒑鐟欏嫬鍔ゅ褍閰i、娆撳箣濠垫劖瀵岄梺闈涚墕濡瑧绮氶崸妤佺厵闁告垯鍊栫€氾拷闂傚倸鍊峰ù鍥х暦閸偅鍙忛柡澶嬪殮濞差亝鏅濋柛灞厩氶崑鎾诲礃閳轰胶绐為梺褰掑亰閸樺ジ宕滈妸銉㈡斀闁绘ḿ绮☉褎淇婇顐㈠箹瀹€锝呮健楠炲秹顢欓悷棰佸闂佺ǹ绻愰ˇ顖涚妤e啯鈷戦柛娑橈工婵箑霉濠婂嫷娈滅€规洘鍨块弫鎾绘晸閿燂拷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嚄閼哥數浠氱紓鍌欒兌缁垶宕濆▎鎾崇畺鐟滄垹绮诲☉姗嗘僵闁稿繐鍚嬬欢顓㈡⒒閸屾艾鈧兘鎳楅懜鐢典粴缂傚倷鑳剁划顖炲礉濞嗘挾宓佹俊銈傚亾妤楊亙鍗冲畷濂告偄瀹勬澘顥掗梻鍌欐祰濞夋洟宕抽敃鍌氱闁跨噦鎷�闂傚倸鍊峰ù鍥х暦閸偅鍙忛柡澶嬪殮濞差亜惟闁挎柨褰炵划鎾⒒閸屾瑨鍏岄柛搴f暬瀹曟粌鈹戠€n偄浠梺鍐叉惈閹冲海绮诲鑸电厱鐎光偓閳ь剟宕戝☉姘变笉婵ǹ椴搁崰鎰節婵犲倻澧曢柣銈庡櫍閺屽秷顧傞柟鍑ゆ嫹闂傚倸鍊搁崐鐑芥倿閿曞倸绠栭柛顐f礀绾惧潡鏌ょ喊鍗炲闁活厽鐟╅弻鐔衡偓鐢登归瀷婵犳鍠楁繛濠傤潖濞差亶鏁嗛柍褜鍓涚划鏃傗偓闈涙憸娑撳秹鏌i姀鐘冲暈闁绘挻鐟╁娲敇閵娧呮殸闂佽绻楁ご鍝ユ崲濞戞碍瀚氱憸搴b偓姘炬嫹
梦远书城 > 马克·吐温 > 马克·吐温自传 | 上页 下页
二四


  可是到了早上,我发现那是一场虚惊,结果,我又恢复老样子,且等下一次警告再说。

  这里我引一小段汤克雷先生给我的信里所说的话。他说:

  你当然不知道我是谁。让我来告诉你。我年轻的时候,是密苏里州汉尼巴尔的一个居民,我跟你一起,和萨姆、威尔、鲍恩、安第·富卡以及一些我忘了名字的同学在道森先生的学校上学。那时候,以我的年龄,是学校里最小的孩子,人家把我简称为小亚勒克·汤克雷。

  我记不得汤克雷了,不过对另外一些人我倒是记得很清楚,就如同我认识镇上的醉汉一般。道森的校舍,我记得很清楚。如果要我描写一番,我可以拿《汤姆·索耶》上的那些描写作个比方,这样我就可以省得麻烦了。我至今还记得,透过窗户,传来远处卡狄夫山儿童乐园那夏天诱人的、催眠的声音,以及融和在一起的学生们读书的嗡嗡声,而相形之下,后者便显得沉闷了。我记得安第·富卡,那个年纪最大的学生——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子汉。我记得那最小的学生,叫做尼南·奥斯利的,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我记得乔治·罗巴兹,十八岁或是二十岁,是唯一学习拉丁文的学生。我模糊地记得二十五个男女学生中的其余一些人。对道森先生,我记得很清楚。我记得他的小孩,名叫西奥多的。那是个很好的小孩。事实上,他也过分好了,好得过了头了,好得讨人厌了,好得叫人认为可恶了——他眼睛鼓鼓的——我要是能有机会的话,真想把他给淹死了才好。在那个学校里,我们都是平等相处的,就我所知,我们谁也没有妒忌心,除了阿奇·富卡的事——他是另一个富卡的兄弟。在夏天,我们当然都是赤脚走路的。阿奇·富卡跟我差不多大小,——十岁或者十一岁。在冬天,我们还能容忍他,因为我们冬天都穿鞋子,他的了不起的本领被鞋遮住了,我们看不见,因此我们也就忘了。但是到了夏天,他可害苦了我们。我们都妒忌他,因为他能叫大脚趾头折迭起来,然后猛地放开,三十码外可以听到弹动脚趾头的声音。全校没有哪一个男孩会来他这一手。在身体的特异功能方面,他没有一个对手——除了西奥多·埃迪。他能像马那样叫耳朵转动。不过他算不上真正的对手,因为人们毕竟听不到他耳朵转动的声音。因此,阿奇·富卡还是全校第一。

  我讲的是六十多年前的事。我还记得一些同学的名字。偶然想起的时候,甚至他们的面影还朦胧地在我眼前升起——不过那只是一瞬间依稀可辨,然后又消失了。在那个剎那间,我想起了乔治·罗巴兹,那个学拉丁文的小学生——细长个子,面色苍白,一心好学,老是伏着看书,非常专心致志。他长长的黑发一直挂到下巴颏,仿佛面部两侧挂了布帘。我至今还记得他脑袋一甩,就把一侧的头发忽地甩到脑后去了——表面上要把它甩到一旁去,而其实是为了露一手。在那个年代,男孩子头发能这么柔软,能够头一摆,便像那样甩到后边去,那可真是了不起的事。我们大家都妒忌乔治·罗巴兹。因为我们没有哪一个的头发能像他那样这么表演一番的——也许是除了威尔·鲍恩和约翰·罗巴兹的黄黄的鬈发。我的头发是又短又鬈的一堆乱七八糟的玩意儿,我兄弟亨利也是这样。我们想尽办法,把这些鬈发弄直,好随意甩动,可是从未成功。有时,我们把脑袋浸在水里,然后梳啊,刷啊,把头发梳得平平的紧紧贴住脑壳,这样就能暂时把头发梳直,这使我们大为欣慰。不过只要一甩,又全都恢复成了鬈发,本来兴高采烈的心情,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从各个方面来说,乔治是一个好小伙子。他和玛丽·莫斯是一对情人,从小就海誓山盟过了。不过现在莱克南先生来了,定居在这里。他在这小镇上马上取得了重要的地位,并且保住了这一地位。他以律师出名。他受过教育,有教养。他庄重,甚至严厉,无论说话、举动,都显出一股庄严气派。他是年龄稍微大些的单身汉——照当时的标准,算是年龄稍大些的单身汉。他是个正在崛起的人。当地各界人士对他相当敬畏。作为红人,他在市场上挂头牌。那位青春正茂的美丽的玛丽·莫斯赢得了他的好感。他向她进攻,并且取得了胜利。人人都说,她接受他,是为了叫她父母高兴,不是为了她自己。他们结了婚。人们又都作证说,全由他一个人供她继续上学,想要教她达到一个标准,使她同他相称。所有这些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真的,不过总是有趣的。在那样一个村子里,有趣是主要的。不久,乔治到某个遥远的地区去了,死在那里——人人都说是死于心脏病。这可能是真的。因为他有充分的原因——他要找到另一个玛丽·莫斯可是不太容易的。

  这个小悲剧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除了如今头发花白的人以外,谁也不知道这件事。莱克南死了这么多年,不过玛丽还活着,还很美丽,尽管已有孙子了。

  约翰·罗巴兹是乔治的小兄弟。他是个小家伙,金丝般的头发像帷幕一样盖住了脸庞,一直披到肩膀下面,还能美美地往后甩。十二岁上,在一八四九年淘金热潮中,随他爸爸横跨了大平原。当时马队出发西进的情景,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们都在场观看,心里很羡慕。我至今还仿佛看到这个骄傲的小家伙,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随着队伍前进,长长的头发在身后飘动。两年以后,他载誉而归,我们都在场盯住了看,心里不胜羡慕——因为他出过门啦!我们呢,谁也没有离过家四十英哩。可是他却横跨了大陆。他到过金矿——我们想象中的神仙境界。而且还有更了不起的事,他坐过船——在真实的大洋之上乘过船,行驶过三大洋。因为他驶过太平洋,穿过冰山,经过暴风雪,绕过了合恩角,然后继续航行,转过海角,乘着信风往北行驶,往上行经灼人的赤道海面——他那棕色的面孔就是他的经历的见证。要是能跟他换个位置,即使要我们把灵魂卖给撒旦,我们也干了。

  四年前去密苏里那一回,我见到了他。那时候他老了——虽说还没有我老——生活的重担压着他。他说,他十二岁的孙女看过我的书,希望能见到我。那是个悲惨的时刻,因为她仿佛被囚禁在她的房间里,眼看要死了。约翰知道她很快要死去。十二岁——恰好是她祖父骑马远行,大出风头的那个年龄。在她身上,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男孩子。好像他从遥远的往昔回到了我的面前,还是那个青春年少的样子。她的病是心脏病,几天以后便结束了她短暂的一生。

  另一位男同学是约翰·加思。女学生中最美的是海伦·克切弗尔。他们长大后,结了婚。他成了富有的银行家,显贵的公民。几年前,他死了,又富有、又荣耀。他死了,关于这么多男孩和女孩,我所要说的,就只是这句话。寡妇还活着,有了孙子、孙女。在她穿着女式短裤。我赤着脚的那个时候,她是我的同学。我访问密苏里那一回,曾去看了约翰的墓。


梦远书城(my285.pro)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