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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为什么不行呢?那样的话,倒很值得写上一笔。不过我其实原来以为他会唱一些海上水手的小曲或者古老的英格兰乡村民歌,就是那种他们经常在集市上唱的歌——盲人小提琴手拉着琴,乡下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在打谷场上跳舞以及诸如此类的事。如果他唱的是这些歌,我可以就此写出一段很漂亮的文章,可是我简直不能设想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唱些歌舞杂耍场里的歌。别忘了,你要给一个人画像,就得把画面的明暗程度定好。如果你把色调完全不和谐的事物摆进去,那就只会给人产生混乱的印象。”

  “你知道此后不久他趁着黑夜逃跑,把所有的人都骗了。”

  罗伊有整整一分钟没有开口,只沉思地低头望着地毯。

  “是的,我知道那时发生过一些令人不快的事,德里菲尔德太太提过。我听说他后来把所欠的债都还清了才最后买了弗恩大宅在那个地区住下来。我觉得对他发展过程中这么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没有必要去详细叙述,不管怎么说,这件事距现在也快四十年了。你知道,老头儿性格当中有些很古怪的地方。一般人都会认为在发生了这样一件见不得人的丑闻后,他绝不会选择黑马厩镇作为他晚年安居的地方,那时他已经成名,而黑马厩镇却正好是他卑微的出身之地;可是他似乎一点都不在意。他好像还觉得这件事是一个很好玩的玩笑。他居然能够把这件事讲给那些上他家来吃午饭的客人听,真使德里菲尔德太太感到十分难堪。我希望你多了解一下埃米。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当然,老头儿写他所有那些巨著的时候还根本不认识她;不过,谁也不能否认在他最后二十五年的生活中,他在世人眼中的那种堂皇庄严的形象完全是出于埃米的创造。她对我十分坦率。那对她可不是一种轻松的活儿。老德里菲尔德有些非常怪僻的习惯,她不得不采用许多手段来使他的举止显得得体。在有些事情上,老头儿非常固执,我觉得要是换个不像埃米这么有个性的女人,那她早就失去信心了。比如说,他有那么个习惯,可怜的埃米费了许多工夫才使他改掉:他每次吃完肉和蔬菜之后,都要掰一块面包把盘子擦干净,然后把那块面包吃了。”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说,“这表示过去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吃不饱肚子,所以到手的食物他一点都舍不得浪费。”

  “唔,可能是这样;不过,这可不是一个著名作家的良好习惯。还有,他并不真的酗酒,但是却很喜欢跑到黑马厩镇上的“熊与钥匙”客店去在酒吧间里喝上几杯啤酒,当然这并没有什么害处。不过他在那个地方确实很引人注目,特别在夏天,客店里满是出外旅游的人。他一点儿也不在乎他的谈话对象是什么人。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他应当保持自己的身分。有时候许多知名人士,比如像爱德蒙·戈斯〔注:英国文学史家、评论家、翻译家。〕和寇松勋爵〔注:英国驻印度总督,后任外交大臣。〕上他们家来吃午饭,而他过后竟会跑到一家酒店去对那些渠道工、面包师傅和卫生检查员谈论他对这些名流的印象;你不能不承认他这种做法实在令人难堪。当然这也可以解释得过去。你可以说这是他追求地方色彩,对各种典型人物感兴趣。不过他的有些习惯实在叫人难以接受。你知道吗?埃米·德里菲尔德要叫他洗个澡简直难如登天。”

  “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人们认为澡洗得太多有害健康。我想在他五十岁以前,他大概从来没有住过带浴室的房子。”

  “嗨,他说他从来都是一个星期洗一次澡,他不明白为什么到了这个年纪还得改变自己的习惯。于是埃米要他每天换内衣,可是他对此也不同意。他说他的汗衫和内裤一向要穿一个星期才换,每天换洗完全没有道理。洗得太勤,只会把这些汗衫和内裤洗破。德里菲尔德太太挖空心思地想哄他每天洗澡,在水里放了浴盐和香料,可是不管什么办法他都不为所动。后来他年纪越来越大,连一个星期洗一次都不肯了。埃米告诉我说在他活着的最后三年里,他连一次澡都没有洗。所有这些事当然只是我们私下说说。我把这一切告诉你只是想让你知道,在撰写他的传记的时候,我不得不使用许多婉转巧妙的手法。我知道谁都无法否认他在金钱上有那么点儿冒失;他身上还有一种怪癖,出奇地喜欢和社会地位比他低的人待在一起。他的一些个人生活习惯也叫人很不喜欢,不过我觉得所有这些都不是他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我不想写任何不真实的事情,可是我确实觉得有相当一部分关于他的事情最好别写进去。”

  “你不觉得如果你放手彻底地把他身上的一切都如实写出来会更加有趣吗?”

  “噢,那可不行。要是我那么写的话,埃米·德里菲尔德就再也不会理我了。她请我执笔写这本书正是因为她相信我下笔严谨。我可不能辱没自己的绅士身分。”

  “看来一个人既要做绅士又要当作家,是很不容易的。”

  “那倒不见得。此外,你知道那些评论家是些什么样的人。如果你说出真实情况,他们只会说你愤世嫉俗,而一个作家得到愤世嫉俗的名声可没有什么好处。当然啰,我承认如果我毫无顾忌地放开手来写的话,这本书准会引起轰动。要是我把这个人身上所有矛盾的两个方面都展示出来:他对美的热切追求和他对自己责任的轻率态度,他的优美的文体和他个人对水和肥皂的厌恶,他的理想主义和他在那些下等的客店里的痛饮,那会相当有趣。可是说实在的,这样做值得吗?他们只会说我在效法利顿·斯特雷奇〔注:英国传记作家,著《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四名人传》和《维多利亚女王传》而闻名。〕。不,我觉得用含蓄、美妙相当灵巧的写法可以做得更好,你知道我说的那种方式,而且还要亲切。我认为一个作家在动手写一本书之前就应该在自己的脑海中看到这本书的样子。我看到的这本书很像凡·戴克〔注:英王查理一世的宫廷画师。〕的一幅肖像画。有很强的感染力,颇为庄严,表现一种高贵的气派。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想写八万字左右。”

  罗伊一时完全陶醉在对美的冥想之中。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这么一本书,是八开本,拿在手里又薄又轻,页边的空白留得很宽,纸张精美,字体清晰好看。大概他连书的装帧都见到了,书皮是平滑的黑色布面配着金边和烫金的字样。不过阿尔罗伊·基尔毕竟是个凡人,所以就像我在上文所说的,他不可能一直陶醉在对美的向往中。他坦率地对我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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