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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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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他们结婚四个月后,罗勃失业了。这引起家庭的一阵骚动,但她却无法了解这个骚动,因为他的薪水一直是无关紧要的,而他和他的母亲却躲在阁楼很久,莉迪亚再见到她婆婆时,很明显的,她一直在哭。她的面孔憔悴,愠怒地投给莉迪亚二眼,好像是在责备她的样子。莉迪亚猜不透是为什么。然后那位老医生,也就是这家的朋友,李格兰上校来了,三个人又关在贝格夫人的房间里。有两、三天的时间,罗勃不讲话,并且自她认识他以来第一次显得有点生气的样子;她问他什么事,他却尖锐地对她说,不要管,然后也许想到他必须稍微说明一下,所以他就说整个麻烦事都是他母亲的贪婪引起的。 莉迪亚知道虽然她很俭约,但只要牵涉到她儿子的,她就不会这样,在他心目中,不会有太好的东西;但既然罗勃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她就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说话。有两、三天的时间,贝格夫人看起来忧虑得可怕,但是,不管困难如何,事情总算安定下来了;她把女仆辞了。本来雇女仆几乎是原则性的事情,因为只要她有一个仆人,贝格夫人就可以把她自己当女士看,但是现在她告诉莉迪亚说,那是一种无用的浪费;他们两个人可以很容易的管好家,并且自己上市场,她相信可以免被偷盗之虞。此外,实际上也没事可做,她也喜欢煮饭煮菜的。莉迪亚很愿意做做家事。 生活像以前一样过得很不错。罗勃很快地恢复了以前的好性情,显得高兴、轻松、亲爱。他起得很晚,然后就出去找工作,通常,他都要到晚上很晚才回来。贝格夫人常常会为罗勃准备很好的晚餐,但是仅两个女人在一起时,她们却吃得很俭省;一碗稀汤、一份色拉和一点奶酪。很显然的,贝格夫人很困恼。不止一次,莉迪亚来到厨房时都发现她站在那儿发呆,一副恼乱的样子,好像为一种不可容忍的焦急所袭,但是一看到莉迪亚时,就改换掉那种表情,忙于做她的工作了。她仍然注重外表,一碰到有老朋友聚会的时候,她就穿上最好的衣服,轻淡地涂红双颊,端正地,带着中产阶级的尊贵去从事她的拜访工作了。 一段短时间之后,虽然罗勃仍然找不到工作,但他花费的钱似乎并不比以前少。他告诉莉迪亚他已经设法卖一、两部二手货的汽车赚得一些佣金;然后告诉她他已经在一间酒吧跟一些赛马的人做成交易,并且得了些小费。莉迪亚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情愿的心里闪进了一个预感:有一些不光明正大的事在进行着。有一次一件使她烦恼的事件发生了。某一个星期天罗勃告诉母亲,有一个他希望给他工作的人,要他带莉迪亚到靠近恰特里的他家吃午饭,他要用车子载她去;但是当他们出发,在离他们所住的地方两、三条街远的地方找着车子时,他却告诉莉迪亚说那是编造的事。他上星期二赛马得了一笔钱,现在要带她到乔伊吃午饭。他这样骗母亲,是因为她会认为去一间饭店花钱是一种不正当的浪费。那天天气很温暖,很美好。他们是在花园用餐的,人很多。他们在一个已经有了四个人的桌子找到座位。这四个人刚要吃,饭,而吃完一半时就走了。 “哦,瞧,”罗勃说,“有一个女士把皮包忘了。” 他拿起那皮包,而使莉迪亚惊讶的是,他打开皮包,她看到里面有钱。他向左右很快地看了看,然后投给她尖锐、恶意的一瞥。她的心停止了。她确实知道他就要把钱拿出来放进口袋,她恐惧地喘着气,就在那时,刚才在那个桌子的一个男人走回来,看见罗勃及他手中的皮包。 “你把皮包怎么了?”他问。 罗勃坦诚而迷人地笑了。 “有人忘了拿。我正在试试看是否能够找出是谁的。” 那个人严厉而怀疑地看着他。 “你只好把它归还物主。” “而你认为你可能拿回去吗?”罗勃温和的回答,把皮包还给他。 那人没说一句话就走了。 “女人对皮包的不小心简直到达犯罪的程度。”罗勃说。 莉迪亚放松地叹了口气,她的怀疑是荒谬的。毕竟,四周有人的时候,没有人会无耻到偷取皮包中的钱的,这种冒险太大了。但是她知道罗勃脸部的每一个表情,虽然令人不相信,她却确知,他曾经企图要拿那些钱的。他会认为那是上好的笑话。 她已经决意忘掉这件事;但是那个可怕的早晨,当她在报纸上读到那英国的赌赛马的,特地柔丹已经被谋杀时,这件事又重回到她的心里。她记得罗勃眼中的表情。在她洞察力可怕的一闪之间,她已经晓得他是可能做出任何事的。她现在晓得他裤子的污点是什么了。血!而她也晓得那些千元法郎钞票从哪儿来的了。她也晓得当他失业时,为什么脸上挂着郁郁的表情,为什么他母亲心烦,为什么李格兰上校跟母亲及儿子,关在房里作几小时激动的会谈。因为罗勃偷了钱。假如贝格夫人遣走女仆,而从那时起省吃俭用,那是因为她为了避免他被告发时必须付出一笔钱,而这笔钱她是很难付得起的。莉迪亚再次读了犯罪的纪录。特地柔丹自己一个人住在一间公寓的第一层,有一个门丁为他打扫。 他在外面吃饭,但是门丁每晚九时都为他带咖啡。她知道他死时是这样的:躺在地板上,穿着汗衫,一支刀子插在他背后。他是躺在留声机旁边,下面有一张破了的唱片,这样看起来好像他是在换唱片时被杀的。他空白的记事簿放在壁炉架上,在安乐椅旁的桌子上有半瓶威士忌苏打,一只没用过的杯子,跟威士忌酒瓶一起放在盘子里,还有一支吸管及一块没切过的蛋糕。显然地,他在等着一个访客,但这访客不喝酒。凶杀是几小时以前发生的。 记者显然自己做过小小的侦察,但里面有多少事实多少捏造,却很难讲。他曾经询问过门丁,从她身上晓得就她所知,没有女人到过公寓,来过的主要是一些年轻的男人。从这些人里面她得了结论,特地柔丹是个很好的房客,不惹麻烦,遇到募捐时总是慷慨解囊。插进他背上的刀太用力了,因此警方确信(根据报导)凶手一定是个体格强壮的人。屋内没有紊乱的迹象,这显示柔丹是突然被袭击的,没有机会防备。找不到刀子,但窗帘的血迹显示出凶手曾在上面擦过刀子。记者继续说,虽然警察曾小心的察看过,但却没发现到指纹;从这点他下结论说凶手也许是擦掉了也许是戴着手套。如果是第一种情形,那显示出凶手很冷静;如果是第二种情形,显示出凶手是预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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