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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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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大维勒先生对于文章的作法提出了一些批评的箴言, 并且由儿子塞缪尔帮助, 把可敬的红鼻子绅士的旧账稍微付了一点儿 二月十三日这天,这部确凿有据的故事的读者们都知道的,正像我们一样,那是规定审判巴德尔太太的案子的日期的前一天;这天是塞缪尔·维勒最忙的一天,从上午九时到下午二时,并且包括这两个钟点在内,他不断地从乔治和兀鹰到潘卡先生的办公室之间跑来跑去。并不是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做,因为该商议是已经商议过了;包括采取哪种步骤进行,也是已经最后决定好了的;只是匹克威克先生激动得不得了,一定要不断地送小条子给他的代理人看,却又不过如此问,“亲爱的潘卡先生——一切都进行得顺利吗?”潘卡对于这话老是给予这样的答复,“亲爱的匹克威克——都尽可能地顺利;”事实上呢,我们已经暗示过,并没有进行什么,无所谓好还是坏,总之等到第二天早晨上法院就一切都明白了。 但是,无论自愿或者被迫地第一次去打官司的人们,遭受过了一些暂时的烦恼和焦虑的苦恼,却也是在情理之中的,而山姆呢,由于对于人类本性的意志薄弱的缺点相当容忍,所以抱着一贯的善良和泰然的镇静态度,来服从了主人的一切吩咐,那正是他的最动人最可爱的性格之一。 山姆用一顿极其可口的午饭慰劳了自己之后,正在柜台边等着那杯匹克威克先生叫他喝了来解除上午奔波的疲劳的热混合饮料时,忽然,来了一个大约三尺高的青年人,戴着毛茸茸的便帽,穿着粗斜纹布的工裤,他的穿着说明他有一种值得赞美的野心,就是到了适当时机就可以升做马夫;他走到乔治和兀鹰的过道,先向楼上看看,再对过道里看看,又对酒吧间里看看,好像要找一个人完成什么任务;因此,酒吧间女侍者觉得上述的那桩任务也许说不定会和酒店里的茶匙或汤匙有关,就招呼那人说: “喂,青年人,你要点什么吗?” “这儿有个叫做山姆的人吗?”那青年人问,声音挺大,胜过平时的三倍。 “姓什么?”山姆·维勒说,转过头来看看。 “我怎么知道呢?”青年绅士在毛茸茸的便帽下面机敏地回答说。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真的,”维勒先生说:“不过我即使是你的话,我是不会锋芒太露的,因为怕给人家弄钝。你干么穿得像个野蛮的印地安人似的,没有规矩地到旅馆里来找山姆呀?” “因为一位老绅士叫我来的,”那孩子大声的说。 “什么样的老绅士呢?”山姆问,怀着深深的鄙夷。 “他是赶伊普斯威契马车的,他住在我们的房间,”那孩子回答说。“昨天早上他对我说,今天下午到乔治和兀鹰去找个叫山姆的人。” “那是我的父亲哪,我亲爱的,”维勒先生用解释的神气对酒吧间里的一个青年女子说:“他要不知道我姓什么那就算我该死。那么,小孩儿,怎样呢?” “怎样吗,”那人说,“就是要你在六点钟的时候到我们那里去看他,因为他想要看你。——在来登霍尔市场的蓝色野公猪饭店。我对他说你要去看他吗?” “你不妨就这么说吧,孩子。”山姆答。那位青年绅士被这样赋与权力之后就走了,一路走出院子一路打了几次极其宏亮的呶哨,引起了满院的回声,那种唿哨是极端正确地模仿马车夫们的唿哨的。 匹克威克先生正处在那种又激动又心烦的状态中,绝不会不高兴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所以维勒先生请了假,走了,离约定的钟点还早得很就出发了;有充分的时间让他利用,他蹓跶到公馆大厦,站在那里,带着颇为冷静和达观的眼神默察那些麇集在那有名的热闹地带附近,留意看那儿的老太太辈的居民大力恐怖和惶惑的、无数的短程马车夫。 维勒先生在那里逗留了大约半小时,然后就开始穿过许多小路和胡同,上来登霍尔市场去。他是在打发空闲的时间,几乎眼光每接触到一个物件都要停下脚步来看一看,所以,他站在一个卖文具和版画的小铺子橱窗前面是毫不为奇的;但是假使不加以进一步的解释,以下的事却有点奇怪:就是他的目光一落在那些放着出卖的版画的某些张上,他就突然一惊,把手用劲在右腿一拍,大声地喊,“要不是这个东西,我就都忘掉了,等想起来的时候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山姆·维勒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所盯着的那一幅画,色彩鲜明,画的是两个人心被一支利箭串着,在一堆十分旺盛的火上烤,有一男一女两个穿摩登服装的吃人的野人,绅士穿了蓝色上衣和白色裤子,淑女穿了深红色的女大衣、打了一把同样颜色的阳伞,露着饥饿的眼光从一条通向火那边的弯弯曲曲的石子路走到烤着的肉那里去。还画了一位显然很粗野的青年人,有两只翅膀,什么衣服却没有穿,正在照料着烧烤的工作;远处露出兰罕广场的教堂的尖塔;这全部就构成一幅圣范伦奉节的情景,橱窗里的题字说,这种画店里备了许多,店主保证全部发售给同胞们,定价极低,每张仅售一先令六便士。 “要不我就忘掉了;要不我真的会忘掉了!”山姆说着,马上走进那文具铺子,说要买一张最好的金边信纸,和一支硬头的保证不溅墨水点子的钢笔。他很快买完了这些东西之后,就用跟刚才蹓跶马路大不相同的大步子一直向来登霍尔市场走去。到那边四面一看,找到一块招牌,那上面由画师用他的艺术描画了一个东西,有一点类似一只天蓝色的象,只是用一只鹰钩鼻子代替了长而粗的象鼻。他猜想那就是所谓蓝色野公猪了,于是跨进酒店,打听他的父亲。 “过了这三刻钟他就会来的,”一个在蓝色野公猪的管理内部事务的青年女子说。 “很好,我亲爱的,”山姆答。“给我九便士掺上温水的白兰地,再拿个墨水瓶来,好不好,小姐?” 很快掺上温水的白兰地和墨水缸被送进小房间,青年女子小心地封好炉火,免得它烧旺起来,并且拿走了拨火棒,防止不先征求并且取得蓝色野公猪的参与和赞同就去拨火的那种可能性;于是山姆坐上靠近炉子的一口箱子上,拿出那张金边信纸和硬头钢笔来。然后,仔细看清了笔尖上并没有头发一类的东西,并且掸了掸桌子,免得信纸下面有面包屑,山姆就卷起袖子,弯着胳臂肘,就定下心写起信来。 对于不常常从事书写的女士们和绅士们,写一封信并不是的一件十分容易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之下,往往认为写字的人必须把头倚在左臂上,好使眼睛尽呆能与纸头的水平,斜着眼看着他所写的字,并且用舌头在嘴里构成和手里写的字母相一致的想像中的字母。这些动作虽然对于写作文的确是大有帮助,可是相当延缓了作者的进度。山姆用很小的正楷写着,写错字母的时候就用无名指擦掉,重新再写上,但是新添的往往要重复描过才能从墨渍里看得出,这样不知不觉竟写了一个半钟头,直到房门忽然开了,他的父亲走了进来,才惊动了他。 “喂,山姆,”父亲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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