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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


  (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内也。“孚”,信也,感也。卦画二阴在内,不得中,而三为躁爻,四为疑地,相聚而异志,既有不相信之势,而失中无权,志且不平;然而安处于内,静顺以不与阳争,则其信阳也至,而阳之感之者深也。三顺乎二而说,四承乎五而相入,皆虚以听命乎阳,而无疑无竞,是二阴之孚于中。“孚”者,阴也;“孚”之者,得中之阳也。夫欲感异类者,必同类之相信。己志未定,同道不亲,则无望异己者之相洽以化。二抚初,五承上,相与成纯而不杂,迩说则远安,是以至实之德,内感三、四,而起其敬信以说,故谓之《中孚》,言阳之能孚阴于中也,而阴之在中者孚矣。“豚鱼”,阴物,谓三、四也。二、五以中正之德,施信于三、四,而三、四相感以和顺于内,受其吉矣。“利涉大川”,《彖传》之释备矣。“利贞”者,施信以感物,物蒙其利,刚中以孚阴于内而不自失,则贞。有其利贞之德,故涉险能利,而所孚者皆受其吉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说,戈雪反。)

  成乎《巽》者六三,成乎《兑》者六四,阴效说而顺以入,阴化而和矣。惟二、五刚中,以道相孚,故阴乐受其化。阴为国土、为民,故曰“邦”。孚,信也,而谓之化者,朱子谓如鸟孚乳之象,诚笃以覆翼,则如期而化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及”,相逮也,信足以及之,而豚鱼皆信,感以实,则以实应。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乘木”,泽载木也。“舟虚”者,外实中虚,有刳木为舟之象焉。舟之利于涉以中虚,而非外之实以为之闲,则不能成中虚之用。惟四阳在外,左右相均而无隙,故中得以有其虚而受物之载,以经险而利于行。二、五能函二阴,故二阴虚以受感而不窒,亦以明二、五刚中之德,足以致阴之孚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天”谓阳也。阳孚之以利物贞固之德,故阴应之。诚者天之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兑》为言说,以详论而酌其当;《巽》风和缓,以俟议之平允。《巽》命以施泽于下,宽道也。然缓之以详议,使无冤而已,非纵有罪以亏法也。缓之,议之,信诸心而后杀之,则虽死不怨矣。《大象》之言刑狱者五,圣人慎罚之情至矣,学《易》者可不谨哉!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虞”,度也,安也。阴之连类以居于内,非初所可遽感者。初潜处于下,内度之己,惟守其刚正,以与二相孚而安,故吉。“他”,谓四。“燕”,亦安也。言虽有相应之四,亦非其所安,而独与二合德也。《中孚》以纯而不杂为美,然惟初静处而无欲感之情,则吉;上已亢而不相感,则又过矣。初承二而上乘五,故初孚二,而上不能孚五。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虽无感阴之情,而亦无乖违之志,审度以求安,而听二之来感;不求速合者,不至于离,故吉。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和,胡卧反。靡与縻通,忙皮反。好,去声。)

  “鹤”,高洁之鸟,阳之象也。“阴”,林荫之下。二虽居中,而在下卦,故为阴。“子”,谓初九。两俱阳,而初承二,故为“子”。“好爵”,相好之爵,谓六三与二相比,而奉二为主以尊贵之,“吾”,二自谓,“尔”,谓初也。“靡”,系属之也。二刚中,而欲以诚感六三,联为《兑》体,以相和好,得同道之初九与相倡和,乃劝之偕和于三,以縻系而联属之,使相孚化。盖惟其为鹤之鸣,故能下合乎初而上感乎三,不然,初之不轻燕,三之无定情,岂易孚者乎!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以诚感者,故以诚应。但释初之和,不释三之靡,三柔易感而初刚难燕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阴之为性,虽同类而必疑。四与三比,本无相敌之情,而三为躁进之爻,与四异体而不亲,见为敌也,甫相得而即相猜。“鼓”,进而攻之;四不与竞,乃“罢”。既诎于四而不得进,则“泣”。已而为二、五之刚,以正相感,则抑洽比于四,而悦以“歌”。无恒之情不易孚,殆豚鱼耳。而终为刚中所縻系而保其信,无恒者且孚焉。九二之德盛矣哉!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柔居刚位,躁而不宁,无定情而不易感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月以受日之施为明,阴阳相感之正者也。六四承五之孚而顺受之,柔得其位,“月几望”之象。阴为阳所孚,至矣。两马为“匹”,谓四匹三也。阴党盛则与阳亢。四柔退而不与三同其躁忌,“马匹亡”矣。阴孚于内,《中孚》之道也。与三异尚,疑于有咎,而正以消三之猜很,使久而自化,复何咎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类”,谓三;“上”,谓上孚于五。绝三以孚于五,破小群而惇大信,感应之正,故无咎。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五刚中居尊,可以为上之主,而孚于同,以感于异者也。虽上亢而不受其孚,而五之诚信已至,足以挛系乎四而使之安,故无咎。三、四非乘权之中位,阴之情岂能晏然处之而不争哉?二靡之,五挛之,乃以感异类而说以巽。乃二得初之承,而五不能平上之亢,则二易而五难。孚异尚易,而孚同愈难。伊川不能得之于苏氏,赵鼎不能得之于张浚,亦自处于无咎而可尔。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惟其位之正当,故上不能不与之孚,而四有“挛如”之固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鸡曰“翰音”,以其鸣有信也。上九刚德,非无信者。然亢而居高,自信而不下比于五,以孚于阴,则不自量其刚之不中,尚小信而抗志绝物。鸡之高飞,能几何哉?以其刚而不靡也,可谓之贞。然亦匹夫匹妇之谅尔,凶必及之。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飞甫起而即坠矣。远于阴则不足以孚,又不能下顺乎五,是绝物也。一试而颠越,所必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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