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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


  ▼四 联治运动中南方的陈炯明的叛孙

  南方陈炯明的叛孙,约与北方第一次奉直战争同时;但它的酝酿,也是很久了的,我们应该从粤军回粤时说起。

  九月十日,桂系军阀退出广东时,那个七总裁的军政府已经瓦解,莫荣新并且通电取消广东自主;不久,广西也取消自主。但自陈炯明的粤军占领广州后,孙中山、伍廷芳、唐绍仪相继回到广州,重新挂起军政府的招牌,于十二月一日通电宣告重开政务会议,并宣言北方如能以诚相见,仍可继续和会,谋正当之解决。那个流离转徙的非常国会也仍旧集会于广东,此时的议员合计尚有二百二十余人。(其中坚分子为旧国民党系的最左派,所谓照霞楼派是也,合计不过数十人。余则以民国八年用候补当选人补足法定人数之新补议员为多。政学系及吴景濂系之中间派议员大都皆已散去。)

  不过,此时军政府势力所及的地方仅有广东一省,(广西尚在桂系手中,已投降直系。湖南已别树自治的旗帜。四川熊克武失位,刘湘当政,也宣告自治。贵州卢涛逐去刘显世,虽宣言与西南各省一致,但所谓一致者,一致不服从北政府而已,对于广东军政府也无关系。云南的唐继尧表示与中山合作,但在十年二月七日即被顾品珍所逐。)实际只能算是广东的军政府;前此的七总裁,此时本只有四人了,唐继尧被逐后,又只剩了三人(唐绍仪与中山意见不合,未常任职,实际只有二人)。外交团从前对于关税余款,本已划出一部分交南方军政府支用,现在看见军政府这种情形,允交南方的关余也不肯交付了。

  中山因此提议,慨然将总裁合议制的军政府取消,选举总统,设立正式政府,以谋对外的活动。非常国会对于中山的提议,多数赞成。他们的理论是:北方的政府本不合法,现在徐世昌已经自己承认,因为去年十月彼曾通令重新选举国会,不依新选举法而依旧选举法;新选举法,是徐氏地位的根据所在,旧选举法实与徐氏地位不相容;徐既弃新从旧,便是承认自己的名分不正了;但法统不可中断,所以有由旧国会选举总统、组织正式政府的必要。

  这种理论,仍是护法的理论。但此时陈炯明的意见已倾向联治,与中山的意见不一致了;陈的部下叶举、洪兆麟等及议员中的褚辅成派,与陈意见相同,不以选举总统组织正式政府为然。他们以为,西南各省现多树立自治的旗帜,“护法”二字已不足以号召,并且旧国会议员在粤者不过二百余人,距通常开会法定人数尚且甚远,何况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呢?(依总统选举法,须有两院议员总数三分之二出席,计五百八十人,方能开总统选举会。)

  假若勉强行下去,仍不能算是合法的政府;不若赞成联治的主张,首先巩固广东的省自治,进而再图联治;如此,至少可以得西南各省的同情,或者可以仍旧将西南各省团结起来,与直系军阀对抗;若直系也赞成联治,则大局便可解决了。中山不以陈派的意见为然,以为他们的主张仅属空想。

  (中山蒙难后报告国民党同志的书中,叙述自己与陈氏发生异同的经过,前面一段说:“溯自民国九年之前,我海内外同志所以不惜出其死力以达到粤军回粤之目的者,良以频年祸乱,不但民国建设尚未完成,即护法责任亦未终了。故欲得粤为根据地,群策群力,以成戡乱之功,完护法之愿。乃陈炯明自回粤后,对国事则有馁气,对粤军则怀私心。其所主张,以为今之所务,惟在保境息民,并窥测四邻军阀意旨,联防互保,以免受兵,如此退可据粤,进可合诸利害相同之军阀,把持国事,可不烦用兵而国内自定。文再三切戒,譬之人身,未有心腹溃烂而四肢能得完好者。国既不保,吾粤一隅何能独保。且既欲保境,必须养兵,养兵以保境,无异扫境内以养兵,民疲负担,如何能息,民疲其筋力以负担军费,犹尚不给,则一切建设,无从开始,所谓模范省者,徒托空言。[当时陈炯明有将广东造成模范省之志。]一省如此,已为一省之害,各省如此,更为各省之害,所谓联省自治,徒托空言。谋国不以诚意,未有不乱者。况各省军阀利害安能相同,而伪中央政府操纵挑拨于其间,祸在俄顷何可不顾。保境息民,亦为幻想。凡此所言,陈炯明未能相难,而终未肯信。……”观此可见孙、陈意见分歧的由来。)

  陈派的人拗不过中山,卒于十年四月七日,由那二百二十几个非常国会议员开会,议决一种《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依大纲第二条选举大总统,中山以二百一十三票当选。十日,由非常国会通告全国,中山于五月五日在广州就大总统任,发出对内对外的两道宣言。对内的宣言中间一段说:

  ……国会代表民意,复责文以戡乱图治,大义所在,其何敢辞,窃维破坏建设,其事非有后先。政制不良,则政治无术。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

  观此宣言,可见中山对于当时的联治运动,也未尝不想敷衍,表示容纳。不过中山平素对于自治的理论,是要以县为施行自治的单位,不赞成以省为军阀割据的范围,故于“中央分权于各省”之下又加以“各省分权于各县”的一句,在敷衍联治运动之中仍不肯放弃平素的理论。中山就任总统后,即行组织政府,任命伍廷芳为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陈炯明为陆军部长兼内务部长,徐谦为司法部长,汤廷光为海军部长,马君武为秘书长(唐绍仪因不赞成中山的主张,此时已未参与)。

  陈炯明虽然接受了中山的任命,心中却不赞成中山的行动;若要公然立异,除非辞不受职,但又舍不得现在的地位和政权;因此只有阳奉阴违的一个办法。此时桂系军阀仍想乘机恢复广东的地盘,北政府也想利用桂系消灭中山的政府,因此互相勾结,谋向广东进攻。孙、陈意见虽不一致,因为尚有广西的外寇逼处,也不能不共同努力对外。十年六月,粤桂战端复启,桂军刘震寰通款于粤,六月二一日袭取梧州;桂省门户既失,粤军节节进逼,直达南宁,到七月后旬,陆荣廷、陈炳焜相继逃走。于是广西的外寇消灭,陈的自由行动,将要发端了。

  中山于平定广西后,便决计由桂林取道湘省进兵北伐。陈炯明此时率领所部粤军,尚在南宁。中山知道他是不愿意北伐的,因于出发桂林之前,先往南宁和他接洽,中山说:“吾北伐而胜,固势不能回两广;北伐而败,且尤无颜再回两广;两广请兄主持,但毋阻吾北伐,并请切实接济饷械。”陈炯明不赞成中山的主张,但没有方法挽回他的意思。于是中山往桂林组织大本营,委朱培德为滇军总司令,彭程万为赣军总司令,谷正伦为黔军总司令;此外尚有许崇智及李福林所部的粤军,李烈钧为参谋长,胡汉民为文官长,准备于十一年春间入湘。陈炯明由南宁返粤后,则进行他整理两广的计划;时陈以陆军总长兼为粤军总司令及广东省长,省政府的财政支配权全在其掌握;省议会也站在陈氏的一方面,进行起草省宪法,对于北伐都很冷淡。中山所恃北伐的经费,仅于临行时,令廖仲恺在广东省银行提取纸币二百万元,以后所需,则令粤军参谋长邓铿在粤筹措。到十一年春间,北伐的声浪传播全国,北伐军且有到了全州进入湖南边境的,于是湘人大恐。但入湘计划,终不成功。

  (不成功的原因,据中山后来向同党的报告,全由于陈炯明的阻碍,报告书上说:“其一,文自桂林出师,必经湖南,而陈炯明诱惑湖南当局,多方阻碍,使不得前,其函电多为文所得;其二,诸军出发以来,以十三旅之众,而行军费及军械子弹从未接济,滇黔诸军受中央直辖者,并火食亦靳而不与,屡次电促,曾不一诺:综此二者,一为阻我前进,一为绝我归路。”这种情形,当然是事实。不过湖南方面的阻遏,决不是湖南当局几个人的意思:湖南当局固然也不愿意,曾与陈炯明通声气,但湖南人民的不愿意比当局尤切;因为湖南连年被兵,人民苦不堪言,并且此时北军尚驻在岳州,眈眈虎视,北伐军一北进,北军便蜂拥南下,湖南将复为战场;所以在那年三月内,湖南许多公团曾组织哀吁团,一面派代表赴桂,哀请北伐军勿入湘境,一面电请吴佩孚、萧耀南,撤退驻守岳州的北军。故阻遏北伐军的前进,尚不能归咎于湖南当局接受陈氏的诱惑;而所以真正不能前进的重要原因,还是在后方没有接济的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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