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胡三省 > 通鉴释文辩误 | 上页 下页
通鉴卷十


  四年 汉王不可必,身居项王掌握中数矣。

  史照《释文》曰:数,去声。余按《汉书音义》,数,所角翻。《史记正义》,色庾切,已非矣,况从去声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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