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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缚戎人

  此篇题目元白集诸本均作“缚戎人”,独白氏《新乐府》嘉承本作“传戎人”。证以微之此篇题下注中“例皆传置南方”之语,知极可通,不必定为讹字。至乐天“将军遂缚作蕃生”句中之缚字,虽断不可改易,然未必即是与题意相应者也。

  微之幼居西北边镇之凤翔,对于当时边将之拥兵不战,虚奏邀功,必有所亲闻亲见,故此篇言之颇极愤慨。乐天于贞元时既未尝在西北边陲,自无亲所闻见,此所以不能超越微之之范围而别有增创也。至微之诗末“缘边饱喂十万众,何不齐驱一时发。年年但捉两三人,精卫衔芦塞溟渤”诸句,白氏此篇不为置和者,盖以此旨抒写于《西凉伎》篇中,而有“缘边空屯十万卒,饱食温衣闲过日。遗民肠断在凉州,将卒相看无意收”一节,斯又乐天《新乐府》不复不杂之一贯体例也。

  今逻些《长庆会盟碑》云:

  若有所疑,或要捉生问事,便给衣粮放还。

  寅恪按:元诗此篇“年年但捉两三人”之“捉”,白诗“将军遂缚作蕃生”之“生”,及《城盐州》篇“昼牧牛羊夜捉生”之“捉生”,乃此会盟碑,即当日国际条约中“捉生”二字之注脚也(参《酉阳杂俎·前集》卷四“喜兆”类“成式见大理丞郑复说淮西用兵时”条)。唐世有守捉使(参《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有捉生将(参《旧唐书》卷一三三《李晟传附子愬传》),即取义于此。

  又《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云:

  十一月,以卫尉少卿兼御史中丞侯幼平充入蕃告册立等使。元和元年正月,福建道送到吐蕃生口十七人,诏给递乘放还蕃。

  其“生口”一词,亦可与碑文及元白之诗相印证,而专喜改易旧文之宋子京于《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易作:

  宪宗初,遣使者修好,且还其俘。

  则文虽古雅,然“俘”字殊非当日习用之语也。

  《韩昌黎集》卷一〇《武关西逢配流吐蕃》七绝云:

  嗟尔戎人莫惨然,湖南地近保生全。我今罪重无归望,直去长安路八千。

  寅恪按:此可与元诗题下“例皆传置南方”语参证。考《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癸巳贬愈为潮州刺史。

  盖退之贬潮州在元和十四年,尚在长庆会盟之前,故捉缚蕃生并不“给衣粮放还”也?至元和元年正月所以放还吐蕃生口者,以遣使修好,遂有特恩耳。

  又《旧唐书》卷一七上《敬宗纪》云:

  丁卯,湖南观察使沈传师奏,当道先配吐蕃罗没等一十七人,准赦放还本国。今各得状,不愿还。从之。

  寅恪按:此次放还吐蕃生口,虽亦由敬宗即位恩赦。然子言此奏,不独可与微之诗题“例皆传置南方”之语,及退之“湖南地近保生全”之句参证,并可知长庆会盟之后,“蕃生”自宜放还本国,此又足为《长庆会盟碑》文添一注脚矣。

  复次,宣宗大中末年裘(唐实录及《旧唐书》卷一六四《王播传附式传》作“仇”)甫乱浙东,观察使王式讨平之。《新唐书》卷一六七《王播传》,《通鉴》自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三年十二月至卷二五〇懿宗咸通元年八月(其实仍是大中十四年八月,不过《通鉴》例用后元耳),皆记此事。其中有涉及配流吐蕃者,而《通鉴》所载尤详,当采自《平剡录》也。兹节引其文于下:

  官军少骑卒,式曰,吐蕃回鹘比配江淮者,其人习险阻,便鞍马,可用也,举籍府中,得骁健者百余人。虏久羁旅,所部遇之无状,困馁甚。式既犒饮,又赒其父母妻子,皆泣拜欢呼,愿效死。悉以为骑卒,使骑将石宗本将之。凡在管内者,皆视此籍之。又奏得龙陂监马二百匹,于是骑兵足矣。

  寅恪按:白诗云:

  天子矜怜不忍杀,诏徙东南吴与越。

  浙东即是越地,盖唐代本有配流吐蕃于吴越之事。长庆会盟之后,拘于放还“捉生”之条约,自不宜再传置俘虏于南方。或者大中三年唐室收复河湟以后,又不必复守旧约。王式所谓“比配”殆指大中三年以后,十三年以前,所配流者耶(参阅《通鉴》卷二二六德宗建中元年正月改作两税法条“比来”二字胡注)?然则白诗之用“越”字,乃是纪实,而非趁韵也。

  又白诗云:

  自云乡管本凉原,大历年中没落蕃。

  寅恪按:吐蕃之陷凉原,实在大历以前(参《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陇右道·总序》及卷三七《地理志》“关内道原州”条。《元和郡县图志》卷四〇“陇右道凉州”条等)。乐天以代宗一朝大历纪元最长,遂牵混言之。赋诗自不必过泥,论史则微嫌未谛也。

  又微之此诗自注略云:

  延州镇李如暹,蓬子将军之子也,尝没西蕃。与蕃妻密定归计。

  寅恪按:微之此注疑采自公垂原文,其所谓“延州镇”之“延”字可能不误。若是误字,则当为“廷”字即“庭”字之讹,必不指关内道之延州而言也。

  《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北庭大都护府”条注云:

  自庭州西延城西六十里有沙钵城守捉。

  微之诗云:

  小年随父戍安西,河渭瓜沙眼看没。

  则李如暹之父绝非戍守关内道延州之镇将,而是属于安西北庭都护府之边军,可以推知矣。至乐天此诗自注大抵同于元诗注文,而删去“与蕃妻”三字。盖乐天诗略云:

  誓心密定归乡计,不使蕃中妻子知。
  凉原乡井不得见,胡地妻儿虚弃捐。
  早知如此悔归来,两地宁如一处苦。

  自非删去此三字不能与词意相合也。唯李传既云“传置”,白诗亦云“领出长安乘递行”,明是乘车。但白诗下又云“扶病徒行日一驿”。则忽改作徒步,不免冲突。乐天殆偶未注意及之耶?又白诗云“忽逢江水忆交河”则非仅承元诗“早年随父戍安西”之语而来。更取“交河”与“江水”为对文,相映成趣耳。其实《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云:

  车师前国,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绕城下,故号交河。

  而唐之安西大都护府初治西州即交河郡,后徙龟兹(参《新唐书》卷四〇《地理志》)。乐天赋诗时恐亦未必深究交河之为城名抑或水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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