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远书城 > 陈寅恪 > 柳如是别传 | 上页 下页 |
| 一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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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引三书观之,其称李邦华为大司马,又谓“三吴重地,留都关系甚巨。茂老未到任,想未知诸贤擘画”。今检《明史》贰陆伍李邦华传略云: 崇祯元年四月起工部右侍郎总督河道。寻改兵部,协理戎政。十二年四月起南京兵部尚书,以父忧去。十五年冬起故官,掌南京都察院事。俄代刘宗周为左都御史。都城被兵,即日请督东南援兵入卫,力疾上道。明年三月抵九江,左良玉溃兵数十万,声言饷乏,欲寄帑于南京。艨艟蔽江东下。留都士民一夕数徙,文武大吏相顾愕眙。邦华乃停舟草檄告良玉,责以大义。用便宜发九江库银十五万饷之。一军遂安。 又《明史》壹壹贰七卿年表贰,左都御史栏:“崇祯十五年壬午刘宗周八月任,十二月削职。李邦华十二月任。”则知石斋作书时尚未知李懋明代刘蕺山任左都御史之职,故仍以南京兵部尚书之故官称之。否则当如牧斋于崇祯十六年四月赋诗称懋明为总宪公也。(诗见后引。)石斋与飞黄书第贰通云:“适刘舍亲有南都书至。”此刘姓之人,当即前述董冒因缘有关之漳浦刘渔仲履丁也。石斋与渔仲情谊笃挚,今黄漳浦集中诗文涉及渔仲者不少。其为师弟关系,如前引《初学集》伍叁“漳浦刘府君合葬墓志铭”及四朝成仁录柒“刘履丁传”,可以证明。其有亲戚关系,则黄漳浦集壹柒“与刘渔公”书云:“抑将姻娅之好,不及友朋。”亦足为证。但究属何种亲戚关系,殊不易知。据黄漳浦集肆贰“刘渔仲使至携家有寄”十二章。其二云: 不得补官去,为谁嫁娶来。 柴扉赊故里,荔薜费新栽。 世道团风叶,乡心湿雨灰。 因无分宅法,空寄陇头梅。 其十云: 作客躭江表,全身爱首丘。 所思非一辙,此道远难谋。 填海疑通路,移山未度舟。 秦淮佳丽处,不耐老登楼。 其十二云: 如此将归好,江干吾有家。 一船供宝眷,半榻上烟霞。 遣女迎新妇,呼儿接舅爷。 山中分鸟掌,白鹿为推车。 颇疑崇祯十五年冬季渔仲由江南遣使携家至闽,石斋因而寄诗。其致飞黄书所谓“刘舍亲有南都书至”者,即指此时此事而言。绎“遣女迎新妇,呼儿接舅爷”一联之意,石斋殆谓遣其女迎其嫂,呼其儿接其外舅耶?若果如是,则渔仲之女嫁石斋之子,石斋与渔仲为儿女亲家也。俟考。牧斋“请调用闽帅议”中,颇以福建方面之不同意为虑,石斋乃闽中缙绅之魁首,观其书中以神京大桑梓细为言,鲵渊又为当日守土之长吏,石斋致书告以本省苟得贤守令,即可臻治安之效,不必特烦郑芝龙之兵镇压。由是言之,钱李黄诸公实用三方敦促,以期郑氏出兵保卫南都江左也。兹有可注意者,一为李邦华与郑芝龙之关系。邦华于崇祯元年以兵部侍郎协理戎政。计六奇明季北略壹壹“郑芝龙击刘香老”条云: 初,芝龙为海盗。天启七年犯闽中铜山中左等处。崇祯元年五月招之。九月芝龙降于巡抚熊文灿,授以游击。 当崇祯元年招降芝龙者,虽为福建巡抚熊文灿,但邦华为京师兵部主持人之一,福建地方奏授芝龙以游击,邦华应亦预闻其事。夫兵部为统辖全国军事之机构。此机构之主持人对于全国之武职,实有上官属吏之关系。故郑氏乃李氏之旧属,若李氏撝谦,不以官事行之,则可借用科举制度座主门生之礼相对待。前述懋明与昆山“以师弟子礼见”,卽是其例。由此言之,懋明遗书飞黄,实非偶然也。或更有其他原因,俟考。一为牧斋与石斋之关系。钱黄两人本为旧好,常通音问,自不待言。检《初学集》贰拾上东山诗集叁“驾鹅行”之后,“送程九屏领兵入卫”之前,有“黄长公七十寿歌。石斋詹事之兄”(寅恪案,石斋长兄名士珍。见黄漳浦集贰伍“赠考青原公墓碑”。)一题,末云: 七十长筵列孙子。弟劝兄酬数千里。 共祝皇恩无尽期,漳海西连五溪水。 故疑牧斋此诗为石斋于崇祯十五年冬复官之后,尚未归里之时所作。牧斋之赋此诗,或是出于石斋之请,而交刘渔仲转致者。盖渔仲是时实在苏州,与牧斋会晤。前论冒董因缘时,已及之矣。据此可知牧斋此际正与石斋音问密切,当有共谋王室之文字,今未得见,殊可惜也。一为牧斋与登莱巡抚之关系。牧斋之欲任登府,前已详论。沈季明虽曾疏请任牧斋以此职,用舟师攻满洲。但牧斋手无寸铁,何能办是。其欲藉助于郑氏水师之力,事理甚明。石斋与郑将军书第壹通云:“朝廷思间道之奇,以霖寰翁节制登莱,与大将军共济。呼余皇,出旅顺,捣沈阳,此搏熊取子之智,用之必效。”又与张鲵渊书云:“曾霖翁心手可资,亦远镇登莱,谁当泝长河以开青兖之路者。”此“霖寰翁”及“曾霖翁”即曾化龙。检同治重刊乾隆修泉州府志肆肆略云: 曾化龙字大云,号霖寰,晋江人。万历戊午己未联捷进士,授临川知县。直指谢文锦以治行第一荐。时权珰用事,密嘱化龙往谒,即授铨谏。笑置之,外补宁国府同知,迁南户部员外,改兵部。丁内艰,起补北兵部车驾司郎中,督学粤东。竣事,摄海道。平刘香之乱,上功第一。移广西参议,士民勒石纪绩。擢江南副使,备兵常镇。寻擢其省按察使。有曾铁面之称。丁外艰归,以宿望,即家起佥都御史,巡抚登莱。时地方残破,奉旨蠲征三年,而兵频呼庚癸。化龙练兵措饷,请蠲请恤,疏凡三十二上,备载抚登疏草中。会闯贼变作,胶密土寇蠭起,遂破高密。化龙亟移镇胶州。胶围解,而高密城复。以疾归。抵家,病日剧。庚寅六月朔卒。年六十三。所著有作求堂集。 《国榷》玖肆略云: 乙亥崇祯八年四月丁亥总督两广熊文灿奏福建游击郑芝龙合广兵击刘香于田尾远洋。香势蹙,自焚溺。 明季北略壹壹“郑芝龙击刘香老”条略云: 崇祯六年海盗刘香老犯长乐。甲戌四月,又寇海丰。乙亥四月芝龙合粤兵击刘香老于四尾远洋。(寅恪案“四”字疑当依《国榷》作“田”。俟考。)香势蹙,自焚溺死。 寅恪案,大云与芝龙同里,熊文灿督粤,令其摄海道,领粤兵共郑飞黄之闽兵合击刘香,平香之役,粤省上状,霖寰功居第一。后来之巡抚登莱,亦是同其前任之曾樱俱与郑氏兄弟关系密切之故,(可参后论牧斋贺孙朝让得子诗条。)当日明廷如此措施,自有理由,而牧斋之不得任登莱巡抚,乃势所必然者也。至仲含与郑氏之关系,可参《明史》贰柒陆曾樱传。其文略云: 曾樱字仲含,峡江人。崇祯元年以右参政分守漳南。母忧归。服阕,起故官,分守兴泉二郡。进按察使,分巡福宁。先是,红夷寇兴泉,樱请巡抚邹维琏用副总兵郑芝龙为军锋,果奏捷。及刘香寇广东,总督熊文灿欲得芝龙为援,维琏等以香与芝龙有旧,疑不遣。樱以百口保芝龙,遂讨灭香。芝龙感樱甚。十年冬,帝信东厂言,以樱行贿欲擢官,命械赴京。御史叶初春尝为樱属吏,知其廉,于他疏微白之。有诏诘问,因具言樱贤,然不知贿所从至。诏至闽,巡抚沈犹龙,巡按张肯堂阅厂檄有奸人黄四臣名,芝龙前白曰,四臣我所遣。我感樱恩,恐迁去,令从都下讯之,四臣乃妄言,致有此事。犹龙肯堂以入告,力白樱冤。芝龙亦具疏请罪。削芝龙都督衔,而令樱以故官巡视海道。寻以衡永多寇,改樱湖广按察使,分守湖南。樱乃调芝龙剿贼,贼多降,一方遂安。迁山东右布政使,分守东莱。十四年春擢右副都御史,代徐人龙巡抚其地。明年迁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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