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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部汇考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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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说卦传》 《坎》为水、为月。 〈大全〉进斋徐氏曰:内明外暗者,水与月也。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潘氏曰:“月者,水之精也。” 《书经》 《周书武成》 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 〈蔡注〉一月,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者,商建丑,以十二月为正朔,故曰“一月也,死魄,朔也。”二日,故曰“旁死魄。”翼明也。〈大全〉王氏曰:翼,辅也。以此日为主,则明日为辅。翼此日者,故以明日为翼日。 又 厥四月哉生明。 〈蔡注〉“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也。 又 既生魄。 〈蔡注〉“生魄”,望后也。〈大全〉问:“生明”“生魄如何?”朱子曰:“日为魂,月为魄,魄是黯处,魄死则明生,《书》所谓‘哉生明’”是也。《老子》所谓“载营魄”,载如人载车,车载人之载月,受日之光,魂加于魄,魄载魂也。明之生时,大尽则初二,小尽则初三,月受日之光常全,人望在下,却在侧边了,故见其盈亏不同。 新安陈氏曰:“诸家多谓生魄,望后也,而不察‘既’字,以‘望’”与既望例之,则哉生魄十六日,既生魄十七日也。 《洪范》 王省惟岁,《乡士》惟月。 〈传〉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别。〈蔡注〉卿士之失得其征以月。 又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蔡注〉月行东北入于箕,则多风。月行西南入于毕,则多雨。 《康诰》 惟三月哉生魄, 〈蔡注〉“始生魄”,十六日也。 《召诰》 惟二月既望, 〈蔡注〉日月相望,谓之“望。”既望,十六日也。 又 惟丙午,朏。 〈蔡注〉朏,月出也,三日明生之名 《诗经》 《小雅·渐渐之石篇》 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笺〉月离阴星则雨。 《礼记》 《礼运》 “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 〈陈注〉月之盈亏,由于日之远近。“四序顺和,日行循轨”,而后月之生明,如期望而盈、晦而死,无朓朒之失也。〈大全〉长乐陈氏曰:“三五者,数之所变。故数之至于三五,则为五行生数之极,而月所以盈;又积之至于三五,则为五行成数之极,而月所以阙也。” 《乡饮酒义》 月者,三日则成魄,三月则成时。 〈疏〉“月者三日则成魄”者,谓月尽之后三日乃成魄。魄,谓月轮生,傍有微光也。此谓月明尽之后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则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则三日乃生魄。 《书纬·考灵耀》 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 《春秋纬·元命苞》 阴精为月,日行十三度。 《吕子·圜道》 月躔二十八宿: 《后汉书·律历志》 日月相推,日舒月速,当其同谓之“合朔。”舒先速后,近一远三,谓之弦。相与为衡,分天之中谓之“望。”以速及舒,光尽体伏谓之“晦。” 《张河间集·灵宪》 “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于日之所照,魄生于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众星被耀,因水转光,当日之冲,光常不合者,蔽于他也。是谓暗虚在星,星微月过则食。 《刘熙释名·释天》 月缺也,满则缺也。 晦,灰也。火死为灰,月光尽似之也。 朔,苏也。“月死、复苏”,生也。 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张弓施弦也。 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东,月在西,遥相望也。 《许慎说文·月》 月,阙也,太阴之精朏月未盛之明。《周书》曰:“丙午朏朓。”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肭。朔而月见东方,谓之缩肭。 朔月一日始苏也。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周书》曰:“哉生霸。” 《魏张揖广雅·月行九道》 立春、春分,东从青道二,出黄道,东交于房二度中。立夏、夏至,南从赤道二,出黄道,南交于七星四度中。立秋、秋分,西从白道二,出黄道,西交于胃十二度中。立冬、冬至,北从黑道二,出黄道,北交于虚二度中。四季之月,还从黄道。 《月》 夜光谓之“月”,月御谓之《望舒》。 《吴徐整长历》 《月径》 《月径》千里,周围三千里,下于天七千里。 《宋书·天文志》 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见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见东方。将晦,日未出乃见东方。 《隋书·天文志》 月者,阴之精也,其形圆,其质清,日光照之则见其明,日光所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也。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其行有迟疾,其极迟则日行十二度强,极疾则日行十四度半。强迟则渐疾,疾极渐迟,二十七日半强,而迟疾一终矣。又月行之道,斜带黄道,十三日有奇,在黄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黄道里。表里极远者,去黄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阴阳一终。《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暗虚。暗虚逢月则月食,值星则星亡。”今历家月望行黄道,则值暗虚矣。值暗虚有表里深浅,故食有南北多少。 《宋史·天文志》 月为太阴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谓“合朔。”当朔日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揜,则日食。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食。 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于暗虚之内,则月为之食。 《元史·历志》 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昼夜之间,先日十二度有奇,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复追及日,与之同度,是为经朔。 《性理会通·王可大象纬新编》 月之晦朔弦望,历于日之义也。月会日而明尽,故曰“晦。”初离日而光苏,故曰“朔。”月与日相去四分天之一,如弓之张,故曰“弦。”月与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对故曰“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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