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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


  得乙请用父荫,所司以赠官降正官荫一等,乙云:“父死王事,合与正官同。”

  官分正赠,荫别品阶,如酬死继之勋,则厚赏延之宠。追思乙父,励乃臣节,捐躯致命,尚克底定尔功,继代劝能,岂忘勤恤我后。椒卿既称有实,桃李未可无阴,忠且忘身,优宜及嗣。如或病捐馆舍,赠官当合降阶,今则死卫国家,叙荫所宜同正,庶旌义烈,用叶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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