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朱自清 > 读书指导 | 上页 下页 |
胡适《谈新诗》指导大概(3) |
|
本篇第二段里,胡先生曾举他自己的《应该》作例,说“这首诗的意思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达不出的”。那诗道: 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 但他总劝我莫再爱他。 他常常怪我; 这一天,他眼泪汪汪的望着我, 说道:“你如何还想着我? 想着我,你又如何能对他? 你要是当真爱我, 你应该把爱我的心爱他, 你应该把待我的情待他。” 他的话句句都不错;—— 上帝帮我! 我“应该”这样做! 这里好像是在讲道理,可是这道理只是这一对爱人中间的道理,不是一般的;“应该”只是他俩的“应该”,不是一般人的。这道理,这“应该”,是伴着强度的感情——他俩强度的爱情——的,不只是冷冰冰的一些概念。所以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本文所举“具体的写法”的例子中,乍看像没有这一种,细看知道不然。这是暗示爱情和礼教和理智的冲突——爱情上的一种为难。“冲突”或“为难”是境地的特殊性或个性,是抽象的。这首诗从头到尾是自己对自己说的一番话,比平常对第三者的口气自然更亲切些,更具体些。那引号里的一节是话中的话。人的话或文字,即使是间接引用,只要有适当的选择和安排,也能引起读者对于人或事(境地)的明了的影像。而通常所谓描摹口吻,口吻毕肖,便是话引起了读者对于人的明了的影像。——从以上各节的讨论,便知本文“具体的”第一义还是暗示着某种抽象的性质,并不只是明了的影像或感觉。 本文“具体的”第二义是特殊的或个别的事件,暗示抽象的一般的情形的。文中所谓“抽象的材料”(狭义)便是这一般的情形。《伐檀》所暗示的“社会不平等”⑨是“诗人时代”一般的情形。胡先生在《中国古代哲学史》里也说到这篇诗。他说,“封建时代的阶级虽然渐渐消灭了,却新添上了一种生计上的阶级,那时社会渐渐成了一个贫富很不平均的社会,富贵的太富贵了,贫苦的太贫苦了。”“有些人对着黑暗的时局腐败的社会,却不肯低头下心的忍受。他们受了冤屈,定要作不平之鸣的。你看那《伐檀》的诗人对于那时的‘君子’,何等冷嘲热骂!”又,杜甫的《石壕吏》⑩: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 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生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⑩ 胡先生在《论短篇小说》里说:“这首诗写天宝之乱,只写一个过路投宿的客人夜里偷听得的事,不插一句议论,能使人觉得那时代征兵之制的大害,百姓的痛苦,壮丁死亡的多,差役捉人的横行:一一都在眼前。捉人捉到了生了孙儿的祖老太太,别的更可想而知了。” 白乐天的《新乐府》⑾有序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一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丰折臂翁》的“标目”是“戒边功”,那诗道: 新丰老翁八十八,头鬓眉须皆似雪。玄孙扶向店前行,左臂凭肩右臂折。 问翁臂折来几年,兼问致折何因缘。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惯听梨园歌管声,不识旗枪与弓箭。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点得驱将何处去?五月万里云南行。闻道云南有泸水,椒花落时瘴烟起。大军徒涉水如汤,未过十人二三死,村南村北哭声哀,儿别爷娘夫别妻;皆云前后征蛮者,千万人行无一回。 是时翁年二十四,兵部牒中有名字。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锤折臂。张弓簸旗俱不堪,从兹使免征云南。骨碎筋伤非不苦,且图拣退归乡土。此臂折来六十年,一肢虽废一身全。至今风雨阴寒夜,直到天明痛不眠。痛不眠,终不悔,且喜老身今独在。不然当时泸水头,身死魂孤骨不收,应作云南望乡鬼,万人冢上哭呦呦。 老人言,君听取。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又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 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 《论短篇小说》里说这是“新乐府”中最妙的一首。“看他写‘是时翁年二十四,……偷将大石锤折臂’,使人不得不发生‘苛政猛于虎’的思想。”又说,“只因为他有点迂腐气,所以处处要把做诗的‘本意’来做结尾(所谓‘卒章显其志’);即如《新丰折臂翁》篇末加上‘君不见开元宰相宋开府’一段,便没有趣味了。”但《卖炭翁》却不如此。这一首“标目”是“苦宫市”,诗道: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两骑翩翩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重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这是宫官仗势低价强买老百姓辛苦作成靠着营衣食的东西。买炭如此,买别的也可想而知。《新乐府》的具体性,这两首便可代表,《上阳白发人》从略。这两首和杜甫的《石壕吏》也都是从特殊的或个别的事件暗示当时一般的情形。 白乐天的《新乐府》标明“乐府”,序里又说明他作那些诗的用意;他是采取“《诗》三百之义”的。他取“《诗》三百之义”,不止于“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并且真个要作到《诗大序》里解释《风》诗的话,“下以风刺上,主文(按旧解,是合乐的意思)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诫。”杜甫的《石壕吏》等诗也是乐府体,不过不“标目”“显志”,也不希望合乐罢了。在汉代,乐府诗大部分原是民歌,和三百篇里的风诗确有相同的地方。但风诗多是抒情诗,乐府却有不少叙事诗。《伐檀》是抒情的,《石壕吏》、《新丰折臂翁》、《上阳白发人》都是叙事的。风诗大部分只是像《诗大序》说的“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并不是“谲谏”,汉乐府也只如此。固然也有“卒章显其志”的,如《魏风·葛屦》的“维是褊心,是以为刺”,《孔雀东南飞》的“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之类,可是很少。杜甫的乐府体的叙事诗也只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同《伐檀》一类的风诗和汉乐府的一些叙事诗一样,都只是从特殊的或个别的事件,暗示或见出一般的情形。这一般的情形渗透在那特殊的个别的事件里,并不是分开的,所谓“暗示”,要显得是无意为之。白乐天的《新乐府》却不如此。他是有意的“借”特殊的个别的事件来暗示——有时简直是表明——一般的情形。这有意的“借”,使他往往忽略事件的本身,结果还是抽象的议论。如本文所举的《七德舞》,“标目”是“美拨乱,陈王业”,是歌颂唐太宗的功德的,诗中列举了太宗许多事实,但都是简单的轮廓,具体的不够程度,又夹杂了些抽象的说明,弄得那些简单的具体的事实都成了那些抽象的道理的例子。《司天台》、《采诗官》两首更其如此。现在只举《采诗官》,“标目”是“鉴前王乱亡之由”: 采诗官,采诗听歌导人言。言者无罪闻者诫,下流上通上下泰。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