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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丝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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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贵刊第五卷第八期日本通讯《工女》一篇,引起了我的感触很多。慨我不幸做了一个上海丝厂里的小职员,亦有七八年,先后倒闭,换过了丝厂四五家,今年在这一家丝厂服务,明年到谁一家,尚在筹划之中。我们的丝厂同志老实不客气的美其名谓之野鸡厂;堂堂皇皇合资开办工厂,却谓之打野鸡。上海丝厂中,这种野鸡厂占有半数,做半年或一年无定。商标向他厂借用,另出商标钱,那末货品尽管恶劣,可混着卖顶上价钱。上海各丝厂卖丝不是与欧美绸厂直接的,须经过洋行手续,只要将丝解进洋行即可了事。明知其货恶劣,只要渡过洋行难关,便算成功;洋行里的行员先生又是金钱可以通神,只求混得过去,什么国际上的贸易信誉,都说不到。这种野鸡厂的主脑儿打好了一次野鸡,结好了账目,赚一票,就得意洋洋,立时享受他们的阔绰生活;亏了本,皱皱眉头,自认晦气,看山色,再来投机。他们的眼光,不但没有看到国家和世界,就是他们自己的前途也从未在意,只求混混目前而已! 陈延章 按:陈君所言,殊为沉痛,我们平日但知有所谓野鸡学校,如今才知道又有所谓野鸡丝厂,野鸡的效用竟有如此之大!野鸡学校之斫丧国民教育,腐坏民族前途,教育当局已有严行取缔之决心,像这样的野鸡丝厂,忽开忽闭,专造劣货骗钱,对国内则使职业界不安定,如陈君所谓“今年在这一家丝厂服务,明年到谁一家,尚在筹划之中”;对外则损失国家在国际贸易上的信誉,不但不能发挥光大中国在丝业上固有的荣誉,且从而摧残之,此类事工商部及特别市政府社会局似应加以注意,规定至少限度的设备及基础,严检出货之优劣(以输出国外者为尤重要),严定取缔的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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