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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各本句下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那次谈话,第一次叫“我的儿”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 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 所以将你和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教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甚么别的说。 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入金屋”,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因应许“我自然不辜负你”,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什么乱子,袭人又忙否认。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

  第二十回宝玉替麝月篦头,被晴雯撞见,各本都有这条长批:

  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有(按:“在”误)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出嫁”。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误)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还有一层,王夫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当时虽然还没有“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黛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流荡益甚”(端方本情节)。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走”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这局面大概是记实的。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时值非常,一切从简”,拖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虽然被人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容长脸”,戚本作“龙长脸”,近代通用“龙长脸”,专指男性,大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形。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子不是好过的。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换了宝钗,就行得通、宝玉最后将宝钗“弃而为僧”,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着。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这该是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出家是经过考虑后剃度的,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这也是一个旁证。

  这样看来。“花袭人有始有终”毫无事实的根据,完全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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