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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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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十项,①是根据“恩爱夫妻不到冬”谜语写宝钗早寡——当然是嫁了别人,不是宝玉,宝玉在此本内与湘云白头偕老。宝钗制竹夫人谜是甲辰本代补的,谜下批:“此宝钗金玉成空。”此本是看了批语全删的甲辰本续书的,再不然就是为了迁就“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不管这句批语。这刻本与程本先后出版,即使在程本后,似乎不会是看了程本,改写后四十回。 ⑦是根据程本改写的。⑧的记载中引乾隆携去一册的轶事,书主急删改进呈,删削本即程本。但是我们知道程本的来历并不是这样。当然这是附会的传说。不过既然说程本是此本删削而成,可见这部“旧版石头记”的内容大部份与程本相同,显然是添改程本的又一刻本。第三十二回湘云在家里已经操劳,替叔婶做针线,不难联想她帮佣,但是当时的仆人都是卖身为奴,当然是抄家的另一面,惊心动魄,钗黛入教坊,更杀谗过瘾,是清末林黛玉艳帜的先驱。周汝昌似也欣赏此本的构想,不过入教坊色情气氛太浓厚,不合“社会主义的写实主义”的要求,因此只推测八十回后史家抄没时——根据“自传说”,周汝昌认为史家影射曹雪芹的舅公李煦家,与曹家先后籍没——湘云与其他妇女同被发卖“为奴为‘佣’”,并举出雍正二年李煦事败后,总管内务府的一道奏摺为例: 准〔‘淮’误〕总督查弼纳来文称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璿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现将应留审讯之人暂时候审外,其余记档送往总管内务府衙门,应如何办理之处,并经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额解送前来等因,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记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给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其留候审讯钱仲璿等八人,俟审明后,亦交崇文门变价等因,为此缮摺请旨。……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〇页 明朝对大臣最酷虐,动不动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时候妻女如教坊,家属发卖为奴。清朝没有。但看李煦这件案例,“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减去“李煦之妇孺十口”——交给李煦了——还剩“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仆人按男女年貌体力技能,分五十一个等级定价变卖。周汝昌认为“五十一”为音译人名,崇文门监督的名字,满清政府绝对不会译得这样滑稽,嘲弄自己满人。 ①、⑦、⑧都是续书,十种“旧本”剔去三项后,⑤、⑥两种与史湘云无关,也先搁过一边再说。剩下②、③、④、⑨、⑩这五项,内中⑨看似可信性高——“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视,因为“所述情节,与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结果,颇有吻合之点”。当是之下列数点:⑴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条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周汝昌认为证实全书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后卅回”。〔我在“三详红楼梦”里解释过,此处的“百十”与“千百”、“万千”同是约计,并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与第二回戚本、蒙本总批“以百回之大文……”〕⑵“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似指宝玉湘云偕老,而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总批为中间还隔着金玉姻缘,将来湘云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说过,“白首双星”是从早本保留下来的回目,结局已改,因此冲突,批者代为遮盖辩护。〕⑶俞平伯把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拆字格”预言拆成“冷来休”,主休弃。此外太虚幻境关于妙玉的曲文分明预言堕落风尘。畸笏有一再提起“抄没、狱神庙诸事”、“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似都符合此本情节。 贾芸红玉的恋爱是一七六〇本新添的,伏下抄没时与抄没后他们俩是两员大将,一个“仗义探庵”,一个在狱神庙援助宝玉。三六桥本兼有一七六〇以来与第一个早本的情节,当是根据早本续书,兼采脂批内的线索。续书人看过庚本,从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上知道有“后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后凑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关于“抄没、狱神庙诸事”的批语,径将狱神庙当作监狱。此人应是曹雪芹亲友圈的外围人物,但是显然与畸笏没有接触。 儿玉达童教授述及此本时,因为语言不通,用笔谈,讲到探春,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该是封号。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国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原来这句顽话也是预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应当是番王妃,才合远嫁的预言。 第六十三回来自极早的早本,当时元妃还是王妃,当然也就不会有元妃的封号。——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别,因为从前女子闺名不让外人知道,妃嫔封号用自己名字的史无前例。金废帝海陵王有个元妃,大概作者喜爱这名字。而且元春称元妃也更容易记忆,正如多浑虫之妻灯姑娘改称多姑娘。书中几百个人物,而人名使人过目不忘,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为贵妃后,起初只称贾妃,因此第十八回省亲一节清一色都是贾妃,只有宝玉晋见的一小段接连三个“元妃”,前几句刚提起宝玉的时候又有个“元妃”。 书中宝玉的年龄减低好几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所以第二回叙述元春诞生后,各脂本都是“次年有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宝玉还是十五岁,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岁(见“二详红楼梦”)。第十八回也是写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诗联,是准备用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前附叶没有书名,与第七十五回一样,两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见“三详”)。宝玉晋见一段,先事贾政报告园中匾对都是宝玉拟的。 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益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贾母乃启无职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揽于怀内,又扶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道:“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宝玉道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元妃”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还原,仍用“贾妃”,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宝林二人”,显然这一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晋见。“携手揽于怀内”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这次添写宝玉晋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这名称,“杏元和番”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元”字封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了指示,令抄手“续下页”。但是回内怡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袭人拈到“桃红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开到荼蘼花事了”,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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