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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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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听见电话铃响了,许久没人来接。他刚跑出来,彷佛听见娇蕊房门一开,他怕万一在黑暗的甬道里撞在一起,便打算退了回去。可是娇蕊彷佛匆促间摸不到电话机,他便就近将电灯一捻。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沙笼布制的袄袴,那沙笼布上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黯黄的灯照里很像一节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她一只手拿起听筒,一只手伸到胁下去扣那小金核桃钮子,扣了一会,也并没扣上。其实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振保免不了心悬悬的,总觉关情。她扭身站着,头发乱蓬蓬的斜掠下来,面色黄黄的彷佛泥金的偶像,眼睫毛低着,那睫毛的影子重得像有个小手合在颊上。刚才走得匆忙,把一只皮拖鞋也踢掉了,没有鞋的一只脚便踩在另一只的脚背上。 振保只来得及看见她足踝上有痱子粉的痕迹,她那边已经挂上了电话──是打错了的。娇蕊站立不牢,一歪身便在椅子上坐下了,手还按着电话机。振保这方面把手搁在门钮上,表示不多谈,向她点头笑道:“怎么这些时候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无聊得很,他知道,可是见了她就不由得要说玩话──是有那种女人的。娇蕊笑道:“我有那么甜么?”她随随便便对答着,一只脚伸出去盲目寻找拖鞋。振保放了胆答道:“不知道──没尝过。”娇蕊噗嗤一笑。她那只鞋还是没找到,振保看不过去,走来待要弯腰拿给她,她恰是已经踏进去了。 他倒又不好意思起来,无缘无故略有点悻悻地问道:“今天你们的佣人都到哪里去了?”娇蕊道:“大司务同阿妈来了同乡,陪着同乡玩大世界去了。”振保道:“噢。”却又笑道:“一个人在家不怕么?”娇蕊站起来,踏啦踏啦往房里走,笑道:“怕什么?”振保笑道:“不怕我?”娇蕊头也不回,笑道:“什么?……我不怕同一个绅士单独在一起的!”振保这时却又把背心倚在门钮的一只手上,往后一靠,不想走了的样子。他道:“我并不假装我是个绅士。”娇蕊笑道:“真的绅士是用不着装的。”她早已开门进去了,又探身过来将甬道里电灯啪拍的一关。振保在黑暗中十分震动,然而徒然兴奋着,她已经不在了。 振保一晚上翻来覆去的告诉自己这是不妨事的,娇蕊与玫瑰不同,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可是,他不能不对自己负责。想到玫瑰,就想到那天晚上,在野地的汽车里,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这样又过了两个礼拜,天气骤然暖了,他没穿大衣出去,后来略下了两点雨,又觉寒飕飕的,他在午饭的时候赶回来拿大衣,大衣原是挂在穿堂里的衣架上的,却看不见。他寻了半日,着急起来,见起坐间的房门虚掩着,便推门进去,一眼看见他的大衣钩在墙上一张油画的画框上,娇蕊便坐在图画下的沙发上,静静的点着支香烟吸。振保吃了一惊,连忙退出门去,闪身在一边,忍不住又朝里看了一眼。原来娇蕊并不在抽烟,沙发的扶手上放着只烟灰盘子,她擦亮了火柴,点上一撅吸残的烟,看着它烧,缓缓烧到她手指上,烫着了手,她抛掉它,把手送到嘴跟前吹一吹,彷佛很满意似的。他认得那景泰蓝的烟灰盘子就是他屋里那只。 振保像做贼似的溜了出去,心里只是慌张。起初是大惑不解、及至想通了之后还是迷惑。娇蕊这样的人,如此痴心地坐在他大衣之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来笼罩着她,还不够,索性点起他吸剩的香烟……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了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婴儿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这下子振保完全被征服了。 他还是在外面吃了晚饭,约了几个朋友上馆子,可是座上众人越来越变得言语无味,面目可憎。振保不耐烦了,好容易熬到席终,身不由主地跳上公共汽车回寓所来,娇蕊在那里弹钢琴,弹的是那时候最流行的“影子华尔兹”。振保两只手抄在口袋里,在阳台上来回走着。琴上安着一盏灯,照亮了她的脸,他从来没看见她的脸那么肃静。振保跟着琴哼起那只歌来,她彷佛没听见,只管弹下去,换了只别的。他没有胆量跟着唱了。 他立在玻璃门口,久久看着她。他眼睛里生出泪珠来,因为他和她到底是在一处了,两个人,也有身体,也有心。他有点希望她看见他的眼泪,可是她只顾弹她的琴,振保烦恼起来,走近些,帮她掀琴谱,有意打搅她,可是她并不理会,她根本没照着谱,调子是她背熟了的,自管自从手底悠悠流出来。振保突然又是气,又是怕,彷佛他和她完全没有什么相干。他挨紧她坐在琴櫈上,伸手拥抱她,把她扳过来,琴声戛然停止,她娴熟地把脸偏了一偏──过于娴熟地。他们接吻了。振保发狠把她压到琴键上去,砰訇一串混乱的响雷,这至少和别人给她的吻有点两样罢? 娇蕊的床太讲究了,振保睡不惯那样厚的褥子,早起还有晕床的感觉,梳头发的时候他在头发里发现一弯剪下来的指甲,小红月牙,因为她养着长指甲,把他划伤了,昨天他朦胧睡去的时候看见她坐在床头剪指甲。昨天晚上忘了看看有月亮没有,应当是红色的月牙。 以后,他每天办完了公回来,坐在双层公共汽车的楼上,车头迎着落日,玻璃上一片光,车子轰轰然朝太阳驰去,朝他的快乐驰去,他的无耻的快乐──怎么不是无耻的?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对象,比他本身的重量要重许多倍,那惊人的重量跟娇蕊撞上了,把她砸得昏了头。 她说:“我真爱上了你了。”说这话的时候,她还带着点嘲笑的口气。“你知道么?每天我坐在这里等你回来,听着电梯工东工东慢慢开上来,开过我们这层楼,一直开上去了,我就像把一颗心提了上去,放不下来。有时候,还没开到这层楼就停住了,我又像是半中间断了气。”振保笑道:“你心里还有电梯,可见你的心还是一所公寓房子。”娇蕊淡淡一笑,背着手走到窗前,往外看着,隔了一会,方道:“你要的那所房子,已经造好了。”振保起初没有懂,懂得了之后,不觉呆了一呆。他从来不是舞文弄墨的人,这一次破了例,在书桌上拿起笔来,竟写了一行字:“心居落成志喜。”其实也说不上喜欢,许多唧唧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情感的一种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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