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张爱玲文集·附录 > 爱恨倾城小团圆 | 上页 下页 |
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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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给他寄《秧歌》时,曾同时给他写过一封短柬;胡适认认真真地回了一封长信,对《秧歌》做了细致的品评。信中说:“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 胡适在信中还向她索书,张爱玲就马上寄了《传奇》、《流言》和《赤地之恋》去。 当年11月,刚到纽约一个星期,她就迫不及待拉着炎樱一块儿去见胡适。 纽约东城81街上,有一排白色的“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的公寓房子。胡适的居所就在这里——104号。 那是个星期日的下午,在太阳底下晒着,爱玲都有点恍惚起来,仿佛人还在香港。 上了楼,她看着室内陈设也眼熟得很,就是那种中国味道十足的堂屋,一律的漆木红亮桌椅、古香古色的纹图花瓶……枝枝节节的,全都能引起故国之思。 胡适先生穿着长袍。他的太太江冬秀在一旁,说话还带着点安徽口音。爱玲的家里有不少女佣是安徽人,因此她听着更觉亲切。 在张爱玲眼中,江冬秀“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 爱玲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又想起以前读过的有关文章里说,他们夫妇俩是旧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看来说得不错。 胡适夫妇俩都很喜欢炎樱,问她是哪里人。炎樱用国语回答,不过她离开上海久了,中国话已不大娴熟了。 爱玲喝着主人泡着的绿茶,还没进门就有的那种时空交叠感,现在越发地浓了。 眼前的这位尊长,以前从未谋面,但是丝丝缕缕的渊源,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以前看过的《胡适文存》,是放置在父亲窗下的书桌上的,与一些不入流的书并列着。 还有《海上花》,记忆里似乎是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才去买来的。《醒世姻缘》则是爱玲破例向父亲要了4块钱去买的。 最可称奇的,是姑姑和爱玲的母亲居然和胡适先生同桌打过牌! 抗战结束后,有一次各报上都登出胡适回国的照片。爱玲记不得那是下飞机还是下船了,只记得胡适先生笑容满面,“笑得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 姑姑看见,笑了:“胡适之这样年轻!” 那时,胡适对局势还抱有很高的期望,保持着他宣称的那股“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的劲儿。 现在,胡适先生年届64岁,堪堪就要步入桑榆向晚的境地,而他当年亲手放出“魔瓶”的力量,则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他恐怕早已意态萧然了。 初次拜访之后,爱玲后来又去看过胡适一次。这次她注意到:在胡适的书房里,整个一面墙上是一溜书架,几乎高齐屋顶,造型简单,但似乎是定制的。可是这书架不是放书的,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多数都乱糟糟地露出一截纸。 这大约是先生作《水经注》考据用的,整理起来不知要耗多少时间与心力。爱玲一看见这个,就心悸。 胡适在思想界名声若日月,张爱玲不大会应酬,所以她跟胡适谈话,总是如对神明。以她自己的话形容,“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觉得那空茫里蕴藏得很多,但又不知究竟有些什么? 她后来还记得,在交谈中有两次因为自己不大会说话,以至险些卡壳,亏得胡适老练,马上转寰了过去。 一旦谈得深入,爱玲才知道,胡适与她的家族原来大有渊源。胡适的父亲认识爱玲的祖父张佩纶。胡适说,你的祖父帮过我父亲一个小忙。 由于爱玲的长辈们都不愿提及家族往事,所以爱玲并不知道有这段小故事。 光绪七年(1881),张佩纶写信介绍他的父亲胡传,去见一位有实权的“清流”朋友,这是胡适父亲后来事业的开端。待张佩纶遭贬谪时,胡适的父亲很关切,曾寄信函并寄银200两。张佩纶似甚感动,在日记里特书此事。 看来,张佩纶所帮的这个忙,可不是一般的“小忙”,而是决定命运的“大忙”。 胡适在收到《秧歌》后,显然是专门查了资料,弄清了两家先辈的这些关系。他后来对张爱玲格外关心,大抵也是出于此。 就在张爱玲跟炎樱初访胡适以后,炎樱对这位中国的大名人也很感兴趣,特地向周围的美国人打听,而后对爱玲说:“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 林语堂是下了功夫做中西文化交流的,在美国也是大名鼎鼎,当然不足怪。张爱玲只是替胡适抱不平。 她后来在《忆胡适之》一文里说:大陆的下一代人当中,“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而“年代久了又倒过来仍旧信奉他”。用她的话来对照近年大陆一些中青年学者对胡适的狂热追捧,真该感叹她的先见之明! 后来,胡适对张爱玲一直很关照。感恩节那天,怕她一个人寂寞,还打了电话来,请爱玲与他全家一起去吃中国馆子。 不巧,那天张爱玲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饭后走出来,看见满街灯火,橱窗通亮,完全像上海。一高兴就没大注意,吹了风,回去就呕吐。——奇怪的是,她此后成了惯例,每遇风寒感冒,必要呕吐。 爱玲感激胡适的细心,在电话里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就吐了。胡适也就作罢。 在炎樱家住了一段时间,爱玲感觉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听说炎樱曾有熟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去看了看还行,于是就搬过去住了。 这个宿舍,是救世军办的。救世军是基督教的慈善团体,以救济贫民而出名,因而这种住处不很体面,“谁听见了都会骇笑,就连住在那里的女孩子们提起来也都讪讪地嗤笑着”。 爱玲此时一是没别的办法,二是反正没别人认识,也就不在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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