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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动员民众来缴粮


  ——介绍延安中区五乡一个例子(一九四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延安工作团来信:

  我们为了首先取得一个乡征粮的经验,派了一个工作组于1日到中区五乡。2日召集干部会报告征粮意见,决定今年征粮的新方式:平均每十二三户选举一代表于4日到乡政府开会,再行选举征粮委员会;代表要是真正民选的群众中有威信的人。为了不妨碍农民生产,各村村民大会(报告征粮意义或选代表)都是晚上开的,4日天雨,5日上午开代表会议,27个代表除两个村子因弄错了时间未到外,余都到了。因为各村了解了这次征粮的重要,选的代表大部是负责任做事的:有穷汉,有富有者,也有地主绅士(罗家坪的张克先生)27个代表中共产党员只9个,恰恰实现了“三三制”。代表情绪都很好,提出许多具体问题,在会议上估计全乡收获量,过去乡上估计只1600石,代表会议估计则为2600石,相差1000石之多。王庄代表在会议时则跑到场上去量垛子,使得该庄王有曾以前调查说打十四五石粮的,现在不能不承认能打21石了。党庄代表在村民大会上估计各家收入,有三四个人以前估计1石的,说服后能出三四石。会议上通过全体代表为征粮委员会委员,乡长当选为正主任。按行政村为单位,编成3组,已下乡进行工作。(摘录报告大意)

  在这一报告上,看得出他们的优点:一,在民众中做了深入宣传,都懂得了为什么要出粮,军队没有粮吃,边区就保不住。因此就发动了该乡征粮的热潮。执行了边府“不懂得,不愿意缴;懂得,就缴得起劲”的指示。

  二,真由民众选举的人,就真能代表民众。因此,过去民众要向政府瞒的,现在是民众自己来议来办自己的事,还有什么瞒?自己的事,谁都负责。比那些包办的会议,形式的民主,效果就全然不同。这里也证明边府指示上说的:“不怨多出,只怨不平,大家来议,自然公平”的正确。

  三,选的征粮委员,共产党员恰恰只有1/3,这里粉碎了在边区不能实行三三制的错误观点。而只有1/3共产党员的会上,各代表都异常积极,这又证明了党中央不实行三三制不能实现党的领导的指示的正确。

  四,乡上估计全乡收获量是1600石。代表自己估计是2600石。这说明离开群众去计算群众的力量是如何靠不住的事。报告说:“在会议上大大提高了乡级干部的信心。”这告诉了那些缺乏信心悲观的干部,到群众中去看看吧!收获多少是一件事,热心征粮又是一件事,人民真正懂得而又自己来议,就是欠收些,也必能完成任务。

  延安中区五乡的例子,值得各县区学习。当然,五乡这一工作才开始,希望延安县政府及工作团,经常检查督促,使他做得更好,并推及到其他区乡。

  (载1940年11月20日《新中华报》署名: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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