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谢觉哉 > 谢觉哉生平年表 | 上页 下页 |
1948年(64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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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从陕北回山西临县后甘泉,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4月7日,从山西后甘泉出发,往河北平山县转移。 5月4日,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会见毛泽东。6日,抵达平山县李家沟口村居住。 6月4日,往西柏坡参加中共华北局会议。7日,开始起草《县区乡政权组织条例》。19日,讨论选举法问题,起草《县区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以及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等条例。 7月29日,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草案报送中央。 8月4日,自西柏坡来到石家庄。7日,华北临时代表大会开幕,出席了会议,当选为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当时,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成员陈瑾昆、张曙时、郭任之等均参加华北政府工作,因此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旋亦正式改组为中央法律委员会。 9月22日,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谢觉哉被任命为司法部长。10月6日,司法部正式开始工作。 12月1日,召开中央法律委员会会议,通过《华北区惩治反革命条例》。 12月14日,召开法委会,主要议程:(一)总结宪法工作。主要说明宪法上国体、政体上重要理论问题。(二)总结法律争论问题。法委改组王明为主任,谢为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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