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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红军和游击队谈判改编之经过


  关于南方红军和游击队谈判改编之经过(1)

  (一九三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一、新四军组成的经过

  (一)南方八省游击队

  1934年主力红军[1]长征留下担任掩护、策应的部队,至1937年,经过长期游击战争,散布在南方八个省区。这些游击区包括:赣粤边、闽赣边、闽西(又称闽西南)、闽粤边(又称闽南)、皖浙赣边(又称赣东北)、浙南(又称浙闽边)、闽北(又称闽浙赣边)、闽东、闽中、湘鄂赣边、湘赣边、湘南、鄂豫皖边、鄂豫边,共十四个游击区的红军和游击队。在三年游击战争过程中,各单位间相互关系完全失掉,彼此各自为战,与中央联系亦断绝。

  (二)抗战后取得和平

  1936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陕北已取得和平。但是,在南方不仅未取得和平,并且敌人实行更大的“围剿”,只在抗战后,才取得和平。

  在主观方面,三年失掉了与中央的联系,由于中央新政策文件得到很迟。如闽粤边比较先知道新政策,在1936年曾得“八一”宣言。然而,大多数的区域只在抗战后,才得到中央的指示。

  张鼎丞比较早进行和平谈判。但是,在谈判后订协定后,一方面,由于当地党对新政策认识之不够,警惕性之不够,张鼎丞部队曾被缴械[2]。何鸣曾预先与广东军订密约。粤军曾跟着我们走,当我们在花园中,被粤军包围。何鸣曾是政治委员,当他被捕时,他自首了[3]。至新四军成立后,枪虽交回,只将一部分旧枪交回。这一事件,不能不使以后和平谈判困难。

  (三)和平谈判的经过

  “七七”事变后,鄂豫皖区等等与国民党之局部解决,如湘鄂赣区曾承认:他们到我们队伍来,承认叛徒当副司令。但是,有一点:即一切问题最后由中央解决之。

  自“八一三”后,曾经开始南方各区总的谈判。去年九月,曾要求□□□部队为整个队伍。各地方政府曾企图分化我们,融化在部队内。10月2日军委[4]曾下令将南方各地游击队编为新四军,令叶挺为军长。起先,军委主张开华北,曾要求编两师,亦否认。此外,关于人事问题,都曾有争论。

  二、新四军自成立到现在三个阶段

  (一)南方游击队的集中

  1937年12月开始集中部队时,人事、经费、补充等等都未解决。去年12月政治局会议决定,迅速集中部队,开赴前线抗战,并整理南方游击队,以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平谈判后,磨擦不断发生。

  游击区域工作方式不□,□借□。

  第一,他们虚造假的事实,如说:继续□□□□□,破坏征兵等等。

  第二,在游击区周围继续驻扎许多部队与修堡垒,利用一切机会,向我们挑战。

  第三,最高军事当局,威胁着开赴前线。

  第四,地方工作人员遭受逮捕与屠杀。他们曾宣传,这是非朱毛军队,并要求:所有共产党员也随新四军完全走。限定在几月内开走,否则“围剿”。

  我们的方针:

  第一,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避免武装冲突之方针。

  第二,我们运用事实,来打破他们的欺骗宣传。

  1937年12月新四军军部正式成立,曾编八个团。

  (以下略)

  [1]原文如此,应为红军主力出征时留下掩护、策应的部队,1935年2月后分数队在南方8省坚持游击战争的红军游击队。

  [2]因1938年1月闽粤边特委改属于中共闽粤赣省委(书记张鼎丞),所以这里把闽粤边游击队(红3团)被缴械说成是张鼎丞的部队被缴械,实际当时该游击队主要领导人是何鸣。

  [3]关于何鸣与广东军订密约和被捕时自首了这一说法,未能在其他史料中得到印证。据当年与何鸣在一起战斗的老同志回忆,说何与粤军订密约和自首了一说,是没有根据的。

  [4]军委,这里是指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

  (1)此文节选自项英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报告的记录摘要。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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