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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开的时候(2)


  在这样的布景和气氛之下,我写得很快,精神贯注,一气写成三四千字是常有的事;到了晚上,更是我写作的理想时间,孩子和郭妈,很早便睡着了;在豆大的菜油灯下,许多小青虫来扑向灯光,起初它们飞得很快很高,慢慢地它们受了创伤,翅膀被火烧得支支作响;但它们并不灰心,仍然在再接再厉地挣扎着,奋勇地向前猛扑;最后,它们的小生命都被牺牲了,后来者又踏着它们的尸体前进……

  我痴痴地望着这些小小的无名英雄,得到很大的启示。回想我在狱中受难时,也像这些小虫子一样,以必死的决心,在忍受一切敌人加于我的种种打击。我把生死置之度外,我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只要我不被他们折磨死,总有复仇雪耻的一天来到;万一死了,为了祖国而牺牲,也是值得的,光荣的,所谓“求仁而得仁”有甚么可怨呢?

  本着这种精神,在日本狱中,很快地度过了三个星期的日子;现在我又带着悲愤的心情来写“在日本狱中”,好像神差鬼使似的,在那几星期里面,我的精神特别好,每天的饭量虽然减少了,睡眠也不足;幸好我写作的成绩,一天比一天多;最初两三天,每天只写一二节,后来写三节,最后居然可以写上四节了。我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说得过火一点,简直像疯子。脑子里不论白天晚上,时时刻刻都在回忆狱中的生活:例如看守,犯人,和我同室住的良子,吉子,以及法官,翻译,大鸟公寓的管理人……他们一齐来到我的脑海里,我有时痛恨,有时伤心,有时我从门缝里望望隔壁,看见一些来游山的客人,在那儿有说有笑的,我就讨厌他们!我恨他们的谈话影响了我的写作,于是我在这边故意用拳头把桌子捶得澎澎响,大声地学着日本警察的口气骂着:“马鹿野郎!”

  由于我骂别人,而联想到日本警察骂我,打我,以及我当时的心境。当我写“铁窗外的阳光”的时候,我故意把窗户统统遮住,只剩下几条缝,让阳光透射一点点进来。我还记得,那天孩子出去玩,一会儿就回来了,他推门进来,看见房子里黑洞洞地就吓得大哭起来,郭妈粗声厉气地责备我:

  “不知道你在干什么?一天到晚不管孩子,只顾写呀写的,唉!”

  “我写我的,你管不着!出去吧,不要来打扰我!老太婆,真讨厌!”

  我把她当做警察,我讨厌她,恨她!真的,在这个时候,不论什么人,他如果妨碍我的工作,我就把他当做敌人一般看待。

  然而,人,究竟不是机器,可以一天到晚不休息。在埋头写了十天以后,精神渐渐不能支持了,头晕,眼睛模糊,腰酸,背痛,腿子发麻,一切的毛病都出来了,只好放下笔休息。

  “我竟瘦成这个样子了吗?”对着镜子一照,我不觉自言自语。

  不知是否因为思想过度,还是“懒惰”这个无形的魔鬼在作怪,我居然想半途而废了;幸亏这时候华北新闻的赵社长来信,催促我快点把稿子交他付印,他说消息注销后,已有许多读者来预约了;加之这时,又恰好来了一位朋友,他愿意担任抄写的工作,因此,又重新燃起了我写作的热情,我不再感到疲劳了,我又恢复了夜以继日的工作。

  “你这些材料,真是太宝贵了,简直是用生命换来的!”

  朋友一面抄,一面停下笔来摇头叹息。

  “真的,到了虎口,我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谁知后来我终于得到了自由,这条生命等于是捡来的。”

  我这样回答他,同时咬紧牙根,在内心里发誓:我一定要把这些用生命换来的材料写出来告诉全中国的同胞,倘若一个国家,受到别国的凌辱,个人的生命根本不能存在,这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假使过去袁世凯没有和日本订立过卖国条约,东北不失守,我们的国土是完整的,我们个人的生命,自然也是安全的;如今国家遭受到莫大的侮辱与侵略,我只好含着泪,默默地忍受着一切痛苦。

  在目黑警察署,我是在忍受敌人给与我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压迫;写“在日本狱中”,我是在发泄我的悲愤,和满腔的爱国热情;我很难过,也很痛快。脑子里又坐了一次监狱,当我写完最后一个字时,我兴奋得一夜没有睡,我庆幸我用生命和血泪换来的材料,到底把它完成了!

  说来惭愧!这部将近十万字的作品,我只写了两星期,从头到尾只修改过一次,就草草付印了,后来一连发行过四版;现在远东图书公司把这本书又在台再版了,只是错字很多。不久以前接李瑞爽君自东京来信,他说“在日本狱中”已由日本的名作家鱼返善雄译成了日文,而且出版已久,我听了非常惊讶!这是暴露日本帝国主义者虐待我们中国爱国青年的作品,也能允许它出版吗?事实上,它是真的出版了,这证明真理战胜了强权,民主推翻了专制,我坐监牢的罪没有白受,我终于得到了精神上的安慰,我们的国家,也得到了最后的胜利;至于个人的损失,又算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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