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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样写作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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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个梦 有人告诉我,说我写给孙伏园先生的信,在中央副刊上注销来了,我不相信;又有一天,我亲自看到一位同学在念一篇英文,说是我的作品,我认为他有意讥讽我,把他大骂了一顿;及到我看过之后,的确是我那封“寄自嘉鱼”的译文,原来林语堂先生已经把我那些不成文的东西译成英文发表了。许多同学向我开玩笑,要我请客,说我的文章出了洋,从此就一跃而为青年作家了。我听了这些刺耳的话,心里又惭愧,又恼怒;我恨她们,一听到“青年作家”四个字,就恨不得打她们一顿。 像我那样的文章,没有经过打腹稿,也没有经过推敲,想到那里就写到那里,完全是随着兴之所至,靠着膝盖写出来的小玩艺儿,也能算文艺吗?直到今天我还在怀疑,好像我是在做了一个美丽的奇怪的梦!尽管“从军日记”后来发行到十九版,被译成几国文字,而且曾引起罹曼罗兰的注意给我来信;但我始终认为那是最幼稚,最不成熟的作品。记得在这部书出版的时候,我曾拼命反对,我不但否认它有出书的价值,而且连发表的价值也没有;而林先生他们硬说它有时代的价值,硬说它文字流利,充满了革命的热情;但我仍然反对,他们要我再补写几篇,我却写了一万余字的自我批判附在后面,书局老板不肯付印,他说:“从来都是‘文章是自己的好’,而你却例外,拼命把自己的文章,批评得体无完肤,岂不影响我们的销路?”我当时的答复是这么坚决:“如果不把这篇文章附在后面,这本书我就不打算出版了!” 最后,还是我得到了胜利,他们只好让我这样做,同时笑我太傻,我倒认为这是我应有的谦虚,也是我学习文艺应有的态度。一直到今天,我始终承认我的作品还没有成熟,我没有资格当得起“作家”两字,我只是一个勤劳的文艺工作者而已。 我怎样修改自己的文章 说出来也许有人不相信,然而这的确是我底一段荒唐的写作生涯。为什么说她是荒唐呢?民国二十年的夏天,我住在江湾的黑房子里完成了两部作品——“青年王国材”和“青年书信”。两部书共有十六万多字,在两星期内一气呵成。我生平第一次用第三人称写七八万字的长篇小说,没有一个人指导我,批评我。我像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闭着眼睛在黑暗中摸索。在动笔以前,并没有写出大纲和人物表来,只把整个的结构大略在脑子里构思了一下,以中学生为题材,内容描写一个好出风头,谈恋爱的学生,和一个埋头苦读的学生,两种不同的生活。 人物是从我教过的学生里面挑选出来的,把好几个人的优点,集中在王以仁的身上;把好几个人的缺点,加到王国材和女主角梅英的身上,就这样,我不分昼夜地埋头写作,不睡觉,也不吃饭。有时买几个面包放在桌子上,饿了,左手拿着面包,右手仍然在写字;晚上,实在写累了,和衣往床上一倒,老鼠成群结队地跑来把面包拖走了也不知道;第二天,眼睛一睁开,脸不洗,头不梳,又伏在桌子上写。等到两部稿子完成之后,我再也没有勇气修改它,而且连重看一遍的勇气都没有。 我害怕这些用我的心血写成的稿子,倘若我看后觉得它没有出版的价值,岂不糟糕!我这时的心理非常矛盾:一方面觉得这样粗制滥造的东西,一定有不少缺点,我应该仔细修改几遍;一面又害怕看过之后,没有勇气拿去出版了。我那时主要的目的:是卖掉这两部稿子到日本去留学,当我把稿子交给书局老板的时候,我的心比做小偷被人家捉住了还要跳得厉害。我把稿费拿到手了,还在怀疑这两部东西是否能出版,我想:万一不能付印,要我把稿费退还,那岂不太丢脸? 大约是到东京的第三个月吧?有一天,从邮差手里接过来一包挂号书籍要我盖章,打开一看,原来是北新书局寄来的十本青年书信。我躺在床上一页一页地翻开来看,心里充满了快乐和惭愧,我生怕同学们见了又要开玩笑,我连忙把它藏在抽屉里;至于“青年王国材”直到廿九年在西安一位朋友那里才看到,当我经过上海跑去开华书局买这本书时,他们说一版已经卖完,现正在再版中。从此我得了一个结论:写得不好的作品,也有人看;可见即使出过书,也还有人文章写不通的。 我虽然侥幸,自从开始写稿到现在,还算一帆风顺,没有起过什么波浪;可是经过那次冒险以后,我再也不敢随随便便写文章了。我开始懂得怎样搜集材料,怎样处理题材,我严格地修改自己的文章,绝不爱惜,也不姑息;我尽量地吹毛求疵,尽量地删改。“一个女兵自传”,我曾经修改过五次,现在重新读一遍,又可发现许多毛病。 写完一篇文章,应该从头到尾仔细读一遍,看看有没有遗漏的字,有没有错误或者重复的地方,这是谁也认为应该做的手续;一般青年朋友们往往不喜欢打草稿,不喜欢自己仔细看一遍,好好地修改几遍。有的以为写得很好了,不需要修改;有的看不出自己的文章究竟缺点在那里,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就是这个道理。几乎每个人都有这种现象,看别人作品的时候,尽量挑剔别人的毛病,唯恐他没有错处;而一到别人批评自己作品的时候,总想解释清楚,觉得自己是对的,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自古以来,“文章是自己的好”这一句话,不知贻害了多少人!我敢武断地说一句,只要是一个忠于艺术的人,没有不经过数次甚至十数次的修改而能产生一部伟大的作品的。愈是有修养的作家,愈感到自己的作品不满意。有时候,一字一句,他们也要经过再三斟酌,再三考虑去修改;他们要使文章做到“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所以不惜绞尽脑汁,仔细推敲。 固然,我们并不希望每个写作的人成为作家、诗人,也不希望他们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些修辞上面;可是一个有志研究文学的青年,或者是一个文章还没有写得通顺流利的学生,那么他应该对于一篇文章的结构与修辞特别注意,首先他要养成修改文章的好习惯;假若这篇文章不是马上等着寄去发表,那么,写完之后,尽可让它在抽屉里躺一两天,等到自己有余暇而心绪宁静的时候,再拿出来从头到尾朗诵一遍;这时我们一定会发现许多小毛病,不是掉了字,便是形容词用重复了,或者“的”,“了”,“呢”,“吗”,用得太多,减少了文章的美;有时候,“于是”,“因此”,“但是”,“不过”,“然而”,“所以”……用得重复的很多;尤其写对话,必须朗诵,最好学着在舞台上的演员说对白一样,有表情,有动作,有抑扬顿挫的声调;这样,我们可以把几个不同的人物所发出来的不同的声音写在纸上,使读者看了,好像见到了这些人,听到了这些人所发出来的声音一般。 倍克是法国一个有名的戏剧家,当他写“群鸦”的时候,他把一面镜子摆在写字台的前面,以便对着镜子描写对话和表情,这种对写作认真的态度,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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