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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杂评三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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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那样的标准吗? 我根本上不信文学上必以善为目的的虚矫说;尤不信“诗”之教即以温柔敦厚可以概括。“善”固为文学中之所有事,但什么是善?标准何在?在君主时代的文学,则以歌颂圣德铺张鸿业为善;在革命时代则以文学的力量,激起人民的反抗为善。然则善在文学中,不过是种随时转移的东西,那有准确的不移的?譬如浪漫主义盛行的时代,以描写得热烈奇幻为善;而自然主义流行的时代,又以冷静观察写实的方法为善。写大人先生曲曲传神,固是善,即写微事及乡民的生活,也何尝不是善。不要说取这个笼统的“善”字作文学的标准,不能深入文学的内奥处;即以中国的常语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话,来作文学的界限,我以为也是受了历来中国一般人误解文学的暗示。文学是感情的产物,只是由真实感情中流涌出来的作品,能有感人之价值的,便是文学作品。不然即如古今的格言,语录,何尝不是范围人性,以“善”为归的文字,但为什么不成其为文学?反让那些“荐绅先生难言之”的琐事微言,在文学上有很高的位置呢? 即或中国的文学说:几千年来,都以为“文以载道”,以为“文者以明道”,遂致后来从事文学的,在其心中,先有个“敬慎恐惧,非礼勿言”的观念亘在里面,凡有所作,虽千变万化,总以不背圣人之道为准。因此将文学的本质损坏了不少,将文学的趣味减少了不少。而人们方自赞叹,崇拜,以为这便是中国文学的“粹”处。其实中国文学的真正价值,何尝丝毫存在于宋儒语录,及原道式的文字之内。(试将韩愈的《原道》、《原人》与其《送李愿归盘谷序》今时阅读,到底那篇比较是更多感人的力量?)为什么一班人所念念不忘的,反是一些特异与流行的诗歌,《红楼梦》,《水浒》,《西厢记》几部书?若说到他们所谓以“善”的为本,那末,像这几部小说,当然在中国文学界中,没有存在流传的可能。须知我们讨论文学,便不可让古圣先贤们先占住我们的观念,以为所为裨官野史,便无一论的价值。 (四)情感的门类或种类。 (五)情感的等级或品性。 (二)情感的活泼或强度。 (三)情感的连续或固定。 (一)情感的正当或精确。 近代文学作品,最令人有多量之感动的,莫过于俄国小说。托尔斯泰的著作,大家多是知道的。屠格涅夫的《唔唔》、《初恋》、《父与子》,陀夫妥夫司基的《罪与罚》、《贫人》,安特列夫的《七个被绞死的人》、《红笑》等等,都是在世界中最有名而最有力量的著作。又如阿采巴希甫的《沙宁》、《工人绥惠略夫》,以及最近所已释出的吉普林的《灰色马》,其态度的严重与感人的深沉,求之于他国的小说,实少有此类。而且悲苦惨淡与兴奋激励的精神,反抗与作定价值的烛照,在俄国人当时曾受过伟大的影响,而在目前的中国社会中,尤为需要。然而为什么介绍他们的大作甚多,而未尝看见一般中国能读书的社会生一点影响?而且还少有引起青年的兴味来?大家只知一天天花呀,月呀,诗魂呀,恋歌呀的随随便便的唱出,谈起。(自然我不是不赞成纯抒情的文学,但中国这些自号为抒情的新作家,以及自命为新文艺的读者,曾创作出几部如《少年维特之烦恼》来,曾作出几部真能动人的抒情诗集来?)而对他种文学,却索性连问也没有人了。中国的新青年尚如此,令人一叹! 现在中国文坛上,也讲究对于文学作品的批评了。我以为批评文学,最宜注意之点,还是情感,至于艺术的优劣等等,是后一步的事。若要真正有精确正当的批评,必先深深的加入作者原始情感之内部,而又须加以解剖,方可了解一种作品的情感如何。即是一种作品真伪所分剖之处,情感既不是一种模型的,又不是千篇一律的。一样的悲哀,程度不同,而悲哀的对象也不同。一样的快乐,而快乐的原因,与快乐中获得的也不同。若要批评一种作品时,对于情感的观察,不宜含混,也不宜笼统,必须详细剖解,而后方才能明确的知其内在的情感之所在。批评文学作品中情感的方法,据我所见,以温齐司德的主张,为最简要而利于应用。他说文学中的情感的分类,以五种作标准,译出如下: 文学是情感的产物,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句话了。但是我们要从一篇很好的文学作品中,去清白地解剖他的情感,便不能再用这句笼统的话所能概括了的。杜甫的长歌当哭,叙述乱离的文学,自然是感情的。而李长吉的托思奇幻,胡帝胡天,难道其中就没有情感?所以文学出自感情,而感情在某一种文学作品之内,却不是一个模型之内的。《文心雕龙》中,也曾有几句极明切的话:“……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刘勰的意思,也是以文学作品,推重情感,情感为上,文辞次之。文学求情感之真,只是由真心中发出来不得不言的情流,那末就是文辞(即今所谓文学的艺术)不及,而无碍其为好作品。反过来说,只能文藻,讲究声、色、律、韵,不含有一毫真实情感在内,不过是种悦人耳目的文学游戏品而已,万不能深深的感到人心里面。 文学原不能拿那种肯定的抽象名词,去加以范围的。譬如读托尔斯泰的著作,给我们以文学上的感化,而读了左拉、莫泊桑的刻露的大胆赤裸之描写,也不能不使我们有极大量的感动。若说必要持守中庸之道,以及必以温柔敦厚为诗之旨趣时,如王粲的《七哀诗》、《饮马长城窟行》,如杜甫的《兵车行》等诗,便不能成为好诗吗?而他们的描写,却实在说不到“哀而不伤”上面。又如中国人传为名诗的“可怜无定河旁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还曲为之讳说是“哀而不伤”,未免令作者笑死了。 情感在人类的心中,尤其是在文学家的心中,不是统一的,相同的,无变化的。所以头脑过于单简的,断不会有好的文学作品出现。爱与憎,赞叹与诅咒,乐与哀,平和与奋争,激动与消极,这都是一个文学家心中所扰乱不安的情感的交流。由外象的反射镜中,摄取了种种的事物,包涵到自己的情感中加以陶冶,加以剪裁,再以有趣味的文辞述叙出来,便是文学作品。当然血与泪包含在内,而欢呼与幽叹也含在内;“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达”的静的生活在内,而“风尘荏苒音书绝,关塞萧条行路难”的慷慨悲歌的感情,也在其内。文学上的理想,任何奇怪,一句话总是由于人生For Life。文学家的情感,当然也就是人类常有的情感,不过他们是更深密更敏锐更深入,且能写得出罢了。 总之,真正的文学,是出自严重态度之中的。我们当然要用此同等的态度,去阅读文学的作品。 总之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等话,在文学中,在中国文学中,当然多此一部分的现象,而必强断文学以此为准,以及中国文学之佳作品,都不出此三数语的范围之中,还是受了文学以教训主义、道德主义为根本的流毒。而正有好多人,却以此等见解为新发明呢。 此短文已草成七八日,今日又从上海报纸上看见有人谈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文学价值。我本有许多感想,但在此篇中还没曾多所发挥,容后得暇当详为讨论,以决此等问题。 作者志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我们不应该以严重的态度看文学作品? 在作者——真正的作者,他著作的时候,自然不是去造作出情感来。布局可以假定,人物可以假定,事实可以假定,对话可以假定,独有在后面的情感,不可假定。因为诚是不可掩的,少有不诚,尽管如何掩饰,在字里行间,必定看得出。即如中国的旧小说,说《红楼梦》里面所包含的情感,不能不说是真的。而《续红楼梦》、《红楼再梦》、《红楼圆梦》等书,所以终不为人所欢迎的缘故,文词之坏,布局之乱,毫无道理等,且不必说,仅是这些书中的情感,一览之后,便知道是虚伪的,矫作的。这其间似乎有点神秘,而并不是的。文学是代表人情的,一个人的性格,总是日常赤裸裸地待人观察,假面具万万不能带上。即带上究竟会被人看破。文学作品中的情感,正是如此。也或者在作者一时没有曾想到如何将内心中的喷涌的火焰,写在纸上,给阅读者以感动的印象,而他的情感的灵火,自然会炎炎地扇到阅者的同情中去。 在中国这等是非混扰,困苦颠连之中,人民虽无真正悲壮的反抗精神,与可歌可泣的魄力,一方面固是没有完备的教育,而几千年萎靡颓放的文学,实在在暗中已养成国民此等的习性。缠绵歌泣,美人香草,我们自然不能说那是没有文学的价值,即谈天雕龙,说鬼论狐,只是有纯正精神与实在情感的表现的,我们也不能蔑视。但我以为无论在创作者,或是在阅读者,都须拿一种严重态度去著作去赏鉴。读法国革命时代的文学,固然予人以热烈鼓舞的兴致,即读王尔德与勃来克的诗与小说,也何尝不使人感到深沉而微妙的感觉。文学作品的种类,虽是不一,只是出自真诚的东西,言情也罢,说战也罢,祈祷和平也罢,描摹革命的精神也罢,作者是用严重态度叙述出来,阅者也应用严重态度去看他。我信为这种话,是不可移易的。文学万万不是一种玩具,不是掷骰,下棋般的什物,不是可以拿来用作茶余酒后消遣的资料。或者这种文字也有的,那末,无论其负有道德上的责任与否,绝不是文学作品。文学只在从事物中情感中,提到一种神威,与经济的断片写出,供人们领受的,给予人们灵的或肉的影响的。所以只以作品内在之精神,去定其优劣,而文学作品的本身,是不负有道德上,与法律上,什么善良风俗等无定则的责任的。 哦!我们对于文学,究竟要这样下去吗?还是要取严重的态度呢。 什么是文学中的情感? 前几天有位朋友写给我一封信,大意说:近来看《小说月报》,最使我感动的莫过于某君所译的《灰色马》。当时我便即刻回复他说:“……可惜具有你这等眼光的太少。中国人不但少有实行《灰色马》中所代表的精神的人,即达然赏鉴这种书的人也过于少了。……”近年来凭青年努力的成绩,输入西洋的第一流的小说,也不能算很少了,而译述俄罗斯的小说,——且是大部的小说,尤多。研究过近代文学的人,都知道俄国小说家的伟大精神,以及对于一切的制度,与人生曾有过何等切实而激励的如何样的批评。托尔斯泰固然不用说了,屠格涅夫、陀夫妥夫司基、高尔基、安特列夫是何等伟大的天才。其所著作,切实说去,与一九一八之红色革命,实有密切之关系。而俄国之雄壮悲哀的精神,所在任遭何等艰困,而不退缩,且能勇迈前进的缘故,固然是其国民性与其由历史上得来的教训;但文学家的尽力,由潜在中唤起国民之魂,谁能说是毫无相关的。 其实病根所在,还都是没曾将轻视文学的病根去掉。只知向捷径上乱走,没曾用严重态度,去容纳分析文学的观念。 他还按条加以解释,指示出如何方能认识在文学作品中的情感的真像。“艺术的每种作品,是有真实的感情的统一。”这句话也是温齐司德说的。我想在今日的文学批评界中,以批评的素养缺乏,不能深入省察作品的感情何在者,非常之多。又有些盲目的批评者,引经据典,徘徊迷失于暗雾的途中,误用批评的权威,以至于失却批评的效力的,更所在多有。所以我很希望真正有些学养有素的批评者的出现,能得真正的文学作品中所涵有的情感,批评出以介绍于读者,正是极有力的工作。 中国文学,受了礼教的暗示与束缚,免不得是这种迁象。然而这又与政治上,社会上,种种有关,绝不是以“善”为准的话,抹倒一切而不论。不信请详细评论中国最著名而为一般人所欢迎的作品,我恐怕终难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旨趣相符合。淫是什么?其中有没有界限?难道说,独有……方算得淫吗?哀而不伤,更为费解。在当时孔子说此二句话,我想当然另有他解,绝不能如今后人那种解释。(先要说明他是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呵)不然诗三百篇其中果然没有淫的吗?没有伤的吗?我想也没人敢下这样的武断话。即如《诗经》中“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有女同车,颜如舜华”,以及《陌上桑》中,这样的状态,是淫与否?我以为真正得情感的融洽,淫亦何妨。中国文字上一般人都讳怕此“淫”字,而到底“淫”字是什么?此字涵有何意还不曾明白。 写到这里,记起周作人先生的话来:“倚了传统威势,去压迫异端的文艺,当时可以暂占优势,但在后世看去,往往只是自己‘献丑’。”因为以礼教作文学的传统思想,古圣先贤误之于前,一般自号为卫道而研究坟典的先生们,又误之于后,遂将文学,与中国文学的真相与概念,越发弄不清楚了。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充其义蕴,不过是要得中庸之道,中庸二字,用在伦理学上,或还可以有其相当的价值,至于在文学中,总不适宜。乐与哀,纯是人的情感的表现,诚中形外,是不可掩饰的。而因为勉赴中庸之道的缘故,必须加以节制,这又何苦?“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话,实在令人难懂。文学固然不是含有排拨性的,然而也不能含有节约性。不能示人以必如此作,也不能示人以必不如此作。教训主义与道德主义,在文学中原讲不到,更何从说到笼统的“善”字为准。 温齐司德的话,固然不能作一定而不可移易的准则,然而他用这种精密的方法,去分析作品中所涵有的情感,比着笼统含混的中国式的批评家所用的方法何如?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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