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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华北抗战中之”人民武装自卫队


  (一九四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今天我们所进行的民族自卫战争,是全民族争生存的战争,没有全民族的一致动员与武装,要获得彻底胜利是困难的。尤其在华北的战区和广大敌后方,更需要广泛组织群众,武装群众起来参加抗战,辅助军队解决一切战时的动员问题,并实现群众的游击战争,配合主力作战,才能坚持华北的抗战,才能在敌后创立广大的游击区与根据地,以缩小敌之占领区,并成为我军将来反攻中之前进阵地。人民武装自卫的组织,有许多种类(如游击队、自卫队、游击小组、民团、联庄会、保甲壮丁队……等),而今天在华北最普遍的,最适合于抗战需要的则是游击队、自卫队、游击小组三种组织。这三种组织,各有其特殊的作用,同时又是密切相关的。不仅在执行任务上,需要密切配合,而且在组织上,自卫队可以发展成为完全脱离生产的游击队,自卫队又可以组织许多游击小组活动。自卫队在华北许多地区,是一切群众团体中最先组织起来与最大而又最有组织性的群众的组织,他拥有几百万按照军事编制能随时调动的队员。他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有组织的力量。他的主要任务是:(一)保卫后方社会秩序维持地方治安;(二)使战时许多动员工作(如担架、运输、拆城、破路……等)可以更有组织的更顺利的去执行,他是能够实现群众游击战争的主要基础;(三)他是正规军与游击队补充的主要来源;(四)他是保卫群众利益、保卫群众团体、保卫地方政权一个主要支柱。本文只专就华北自卫队的组织及工作,加以介绍。并对华北自卫队在组织及工作上所发生的一些问题加以检讨。

  一、华北各地自卫队如何发动组织起来的

  今天华北各地的“人民武装自卫队”都是在抗战以后,才发动组织起来的。因为在抗战发动后,老百姓都痛感到敌人侵略的残暴,溃兵土匪的骚扰,他们的生命财产已不能单靠军队政权来保护,要靠自己实行武装自卫。同时抗日部队,也需要广大民众自己武装起来,担负维持治安,担负许多战时动员工作,并实行群众游击战争,辅助正规军作战,才能战胜强大的敌人。华北各地的自卫队,便在这种情况下,风起云涌的组织起来。自卫队在一般开始组织时,多是由共产党地方党部,八路军工作团,或进步的地方政权、动委会、牺盟会和其他抗日群众团体的号召与帮助发动起来。他们能够把握住群众的心理的要求,用保卫家乡、田园、土地、妻子、生命、财产的口号,用维持后方秩序的口号,去造成群众加入自卫队的热潮。现在凡是在有八路军的地方,有进步军队与进步政权的地方,如冀察晋边区、冀中、冀南、晋东南、山东等地,都各有数十百万的自卫队组织。以冀察晋边区为最普遍,已经达到凡年满十六岁到四十五岁的青年壮丁,都加入了自卫队。

  自卫队的组织,一般的经过以下过程:第一步是采取自愿参加的方式,完全靠政治动员工作的深入,去说服群众自下而上的组织起来。更由于群众在抗战中的普遍觉醒,然后达到第二步使自卫队变成一种义务制。即是凡达到一定年龄的人民,都须编入自卫队,受一定的训练,参加一定的工作。华北各地的自卫队,凡是经过以上过程发展起来的,比较巩固。凡是一开始就按义务编制,不靠政治动员之深入,而靠自上而下的命令去进行者,其表面人数虽多,亦徒具形式,不起作用。

  在我们去发动组织自卫队时,并不是没有遇着什么阻力的,而且有许多阻力是相当的大。只在不屈不挠的克服这些阻力之后,自卫队的组织,才顺利发展起来。首先是要克服敌人汉奸在群众中散布的恐日心理,与一切破坏抗战的投降妥协活动。其次是要说服某些地方军政长官害怕群众武装,不要群众武装,或者是对群众武装实行限制与统制的观念,那是不能发动广大的群众游击战争,来配合军队抗战的。其三是要克服土豪劣绅顽固分子对于自卫队的各种破坏工作。他们基本上是反对群众武装。在他们统治地区,是不允许有自卫队组织的。或者把自卫队变成官办的有名无实的东西。在他们力量较弱的地区,便造作各种谣言来阻止群众加入自卫队。(如说“加入自卫队要当红军”,“加入自卫队要被拔当兵”以迎合农民怕当兵怕离开乡里的心理。)或者组织会门来与自卫队对抗,或者打入自卫队内部来施行瓦解工作。各地只在克服这些阻力之后,自卫队的组织才得到顺利的发展。

  二、自卫队的性质编制及领导

  第一、我们把自卫队看成是一种不脱离生产的,半军事性的群众组织,他同一切群众团体一样,有自己组织上的独立性。第二、队员资格,一般规定,是凡年满十六岁到四十五岁的男女,只要不是汉奸,都可加入。在冀南和晋东南某些地区,也有规定为十八岁到四十岁的。第三、自卫队的编制,县设总队部,区设大队部,乡或几个村设中队部,其下再划分分队与班的组织。第四、自卫队各级的队长及政治指导员,应该是由自卫队本身民主选举出来的。第五、妇女自卫队,一般的都是另外编队,不与男子在一起,更适合于农村落后的环境,及更适当的分配妇女工作。第六、冀察晋、冀中,又在十八岁到二十三岁的自卫军中,号召他们编为青年抗敌先锋队,在二十三岁以上的自卫军中,号召其中积极分子,编为模范自卫队;使在受训练与担任工作上,都成为一般自卫队的模范。晋东南、冀南的基干自卫队,也就等于模范自卫队。最好的模范自卫队,战时要达到能够临时脱离生产,进行游击战争。第七、每个自卫队员,要有一件武器,每个模范自卫队员,要有一件精良武器,没有火器也要有刀、矛。第八、自卫队须接受当地政府(经过各县政府的武装科,或动委会的武装部)及当地驻军的领导。但他在组织上是独立的。第九、自卫队与群众团体的关系,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在工作上是互相协助的,各群众团体帮助自卫队之巩固与扩大。自卫队员有保卫各群众团体的任务。特别是妇女救国会,应该多帮助妇女自卫军的工作。青年救国会,应该多帮助青年抗敌先锋队的工作。第十、为提高自卫队的军事政治知识,使其能很好的执行其任务,设立自卫队干部训练班,使自卫队的各级干部都受过一定的政治军事训练。一般自卫队员的训练,应该是或三日或五日经常集合进行,时间按农事闲忙而伸缩。并实行检阅竞赛办法,以提高自卫队的学习情绪。

  三、关于自卫队组织问题上的争论

  在自卫队的性质及一般组织问题上,我们是采用上面所说的办法,但是过去在华北某些地区,曾有主张用“国民抗敌自卫团”来代替“人民武装自卫队”的,我们对于名称问题,并不坚持,如在晋西北、晋西南、山东某些地区,共产党员与八路军所帮助发展起来的民众武装,均称“自卫团”,而不一定要称“自卫队”。只在如何使自卫团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的武装组织,真正能负起保卫后方社会秩序,帮助军队动员工作与开展群众游击战争的任务上,对于自卫团的组织原则,有不同的意见。第一、按照“国民抗敌自卫团”一般的组织法,自卫团是完全附属于政权的东西,不承认自卫团的群众团体性质与自卫团组织的独立性。不允许自卫团的各级队长、政治指导员,由自卫团本身选举,而完全由各级政府官吏兼任。比如省主席兼省自卫团总司令,县、区、村自卫团的司令或团长,均由县长公安局长区长村长兼任。事实上县、区、村长忙于本身工作,无法兼顾自卫团工作,使自卫团等于虚设。第二、他在开始组织时,并不注意进行深入的政治说服动员工作,而只是用行政命令,将合格年龄的人编制起来就是。于是许多地方,只有自卫团的名册,实际并没有自卫团的组织与工作。第三、这种官办自卫团的主要作用,一是便于支差,二是便于拔兵;他不能发扬群众自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相反的,他限制压抑群众的抗日活动,所以就是支差拔兵工作也做不好。第四、这种官办的自卫团,其一切用费都要由政府财政开支,数目相当浩大。我们曾以冀察晋边区来作估计,若照所规定的支给,则单是冀察晋边区,每年就需多开支三百余万元。因此,我们不能赞同这样的办法,我们坚决主张自卫队或自卫团,应该是不脱离生产的,半军事性的,民众武装抗日组织,而不是官办的。他在政治上、军事上须要接受当地政权与驻军的领导;但他的组织,应当是独立的。他的干部,应当是民主选举的;他的干部的生活,应当同于其他群众团体干部的生活。这样才能使自卫团成为真正广大群众的武装组织,真正能负起保卫后方社会秩序,帮助军队动员工作,与开展群众游击战争的主要任务。

  四、自卫队如何执行他保卫后方社会秩序的任务

  站岗、放哨、锄奸、剿匪、缉私、缉毒、追捕逃亡……这一切保卫后方社会秩序,维持地方治安的工作,无论在平时战时都非常重要。这些工作,如果单靠军队是不能做好的,而且军队要用于正面作战,力量也顾不过来。只有自卫队能将这些工作完全担负起来,而且可以做得很好。这些工作是各地自卫队最基本的任务。站岗、放哨、各地自卫队一般的都能执行,并且创造了些新的工作方式:如冀察晋的山头哨,(遇有警报马上由一山头传给另一山头),夜间会哨、巡逻;晋西南的连环哨、明哨、暗哨;各地普遍有日夜哨。沿大路村庄均有哨所,不持路条者,即不能通过。在战争时,岗哨更特别加紧。必要时实行全村、或全区、全县临时戒严、大检查,使汉奸无法藏留活动。由于岗哨的严密,有许多汉奸、私商、毒犯、逃兵,都被自卫队扣获。如任邱一月内捕获汉奸二十余名。曾有武装汉奸,伪装夫妇,被自卫队派人暗随,终于将其破获。对于行迹可疑的人,虽持有路条,亦能告诉下村注意。阜平、平山、灵台一带,逃亡者绝难通过。定县九一八实行三日大戒严,捕获汉奸七名。这种临时戒严检举办法,各县在战争期间,都在普遍采用。平山青抗先实行五次清查户口,收到很好成绩。在工作深入的地区,妇女、儿童站岗放哨,都能尽责。冀中私商偷运棉花粮食出口,很少不被自卫队截获的。

  五、自卫队如何执行他帮助军队战时动员工作及配合作战的任务

  各地自卫队在帮助军队担架、运输、带路、送信、侦察、联络、拆城、破路、坚壁清野工作,都有很好成绩。冀察晋在每次战斗中,都有大批担架等候使用。运输的动员,如平山一次动员二万三千人为军区搬运物品。阜平在反围攻中,曾动员了七万人从冀中搬运东西,通过敌人封锁线,没有甚么遗失。因为自卫队是半军事性的组织,所以在这些动员工作中,能迅速的调动集合,能有组织的执行任务。在大龙华战斗中,由于自卫队的侦察、联络工作做得很好,把敌人的一切动作,均详细的报告主力军,成为我们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拆城破路工作,在河北山西一般进行得很好。特别是在冀中冀南广大平原地区的城墙,都已拆平了。并用新的沟道代替原有的道路,克服了平原地区游击战争中地形条件的一些困难。这是一个伟大的工程,而这工程,主要是靠自卫队有组织的力量完成的。坚壁清野的工作,也因有了自卫队更能有组织的去进行。自卫队在执行上述各种工作时,一般的都能经过政治动员,自动而热烈的进行。

  各地的模范自卫队,或基干自卫队、青抗先,与由自卫队所组织的游击小组,在战时多可以暂时脱离生产,进行游击战争,配合军队作战。有不少英勇的例子,以冀察晋边区为最多。如平山青抗先,在敌进攻灵台、陈庄时,××区抗先中队长,紧急集合一个中队,随带土枪、土炮、手榴弹,到敌人经过的山头埋伏,敌人到时,激战二三点钟,未能冲过,待八路军赶到,给敌很大杀伤。在阜、曲、完、唐一带,青抗先配合作战八十余次。涞、阳、易等县配合作战二十余次,在敌攻占洪子店时,满山满谷的自卫队,踊跃助战,使敌人仅占领一小时,即怆惶退出。敌人进攻阜平时,城乡模范自卫队长,亲自入城打探敌人消息。模范自卫队第一大队一分队,夜间破坏敌电线八十余斤。吉来庵村游击小组,在青沿北山岗上掷放手榴弹,扰乱敌人。魏家峪游击小组,用土枪扰乱在王快的敌人,使敌彻夜不安,乱放枪炮。冀南民众久经军阀战争经验,许多农民自卫队员,并不害怕上火线,他们不仅冒着枪林弹雨给前线战士送水送饭,而且有的让战士休息吃饭,而自己持枪应战。××村的自卫队,在自动的进行过若干次游击战争后,全部加入了正规军。山东的自卫队,有很多枪支,在收复蒙阴战斗中有五百自卫队参加。在抱渎岗战斗中,敌人辎重受自卫队包围,缴获大米七十余包。自卫队在掩护民众退却,与武装保护秋收中,也有不少英勇的例子。不过这种自卫队直接配合作战的情形,今天还多只限于自卫队中最积极的一部份(青抗先、模范队、游击小组),还需要努力扩大到普通自卫队去,才能更加扩大群众的游击战争,并准备当根据地转为游击区时,所有游击区的自卫队都能成为不脱离生产的游击队。为了使自卫队从战争中得到很好的锻炼,提高其直接参战的情绪,正规军在每次战斗中,应很适当的分配给自卫队以力能胜任的任务,不使之遭到大的牺牲。要用带徒弟的方式,使模范自卫队、青抗先,以至普通自卫队,都能达到独立进行游击战争的目的。

  六、自卫队如何执行他成为游击队正规军补充来源的任务

  我们需要正规军与游击队有源源不绝的补充,需要达到实行义务兵役制,才能支持长期残酷的战争。但由于农民政治认识的落后,地方家庭观念的浓厚,怕出远门与怕当兵,这不是强迫拉来可以立刻改变的。我们不赞成某些地区强拉强派的办法,因为这种强拉强派的办法,必然被一般贪官污吏利用去更加扰民。这种强拉来的新兵,必然要发生大批逃跑现象。我们今天动员新战士参加正规部队,一般的采取了以下三种办法:一是完全靠政治动员的深入,说服群众直接参加正规军队。二是估计到农民不愿离开乡里的心理,先动员他加入地方游击队,或地方保安队;再逐渐提高其政治认识,过渡到正规部队。三是从发展自卫队,去达到全民武装,与义务兵役制。这是我们基本的方向。

  从自卫队要达到全民武装与义务兵役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在华北是想从以下工作过程去达到:

  第一、各地自卫队组织,一般的都是先经过志愿的,再过渡到义务的。

  第二、又在普通自卫队中,动员其积极分子加入模范自卫队、(或基干自卫队)青抗先和游击小组。加强他们的政治军事训练,由正规军带领他们练习作战。再从实际作战与集中训练的机会,动员他们个别的,或整个的加入游击队与正规军。在平山、完县、行唐、曲阳、阜平、涞源一带,都有青抗先整队加入游击队与正规军事实。

  第三、在冀察晋边区今天更进到经由青抗先与模范自卫队,建立“民兵制度”。这种民兵,在平时仍是不脱离生产的。但一到战时,应该是随时可以动员起来参加战斗。要能做到差不多相同于实行征兵制国家中的后备军。民兵的组织形式,仍采用模范自卫队与青抗先两种形式。只是更加强其政治军事的训练与战争的锻炼。加强与提高其干部的质量,改善与充实其武器的配备。民兵的年龄标准为十八岁到三十五岁,约占全人口百分之十五。冀察晋边区有千万人口,便有一百五十万人合乎民兵的年龄。今天冀察晋边区提出为建立百万民兵而斗争,不是一个夸大和宣传的口号,而是一个实际的战斗任务,正努力向这个目标迈进。

  在华北某些地区的政权及驻军,也努力使自卫队或自卫团,成为正规军补充的来源。但他们不注意农民的特性,不加强政治动员工作,不采取我们上面所说的一切必经步骤,只是简单用强迫命令去改编补充,必然引起群众的惊惶逃避,这不仅破坏了自卫队的发展,同时正规军也不能得到很好的补充。

  七、自卫队如何执行他保卫群众切身利益,保卫群众团体的任务

  自卫队是广大群众的组织,所以他除了参加抗战工作外,还负有保卫群众切身利益,支持群众团体的重要任务。过去各地自卫队在“抗日高于一切,一切服从抗日”的原则下,曾经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行过一些合理的斗争,如晋东南自卫队发生过借粮运动与反贪污的斗争,晋西南自卫队发生过要求减租减息运动,山东蒙阴沂水自卫队,发生过要求实行合理负担及反贪污斗争。晋西北自卫队,发生过要求减租减息及实行合理负担的斗争。由于自卫队是半军事性的群众组织,所以在这些斗争中,显示出他比一切群众团体更有组织,更有力量,更易遭到顽固分子之仇视,诬蔑这些要求为“民众造反”。但这些要求,完全是符合于抗战建国纲领;符合于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精神;符合于团结抗战利益的。自卫队不仅可以,而且必须进行这些保卫群众利益的斗争,只有如此,才能使群众更踊跃的参加自卫队组织与一切抗战工作。

  在今天群众的利益与群众团体,比起任何时侯都更需要自卫队力量的保卫与支持。因为华北是处在长期残酷的战争环境中,经常遭受着敌人的围攻与扫荡。经常有受暗藏的汉奸及顽固分子突然袭击的可能。群众团体没有武装自卫的力量,便很难继续保持他的组织与工作。所以群众团体应该尽力去帮助自卫队的巩固与扩大。一方面是增加抗战力量,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卫自己,发展自己。

  八、自卫队的整理与训练工作

  自卫队在平时不加强整理与训练工作,是不能很好去完成其任务的。在自卫队工作最好的冀察晋,是能有计划的去进行政治军事训练。政治课本有“自卫队须知”,“青抗先须知”,“妇女自卫队问答”,“统一战线须知”,“锄奸问题”等。并附设有识字组,及读报组。军事训练有制式教练,游击战争常识,防空防毒常识,通讯破坏常识,并学习使用武器。训练时间都在早晨或晚间。定期举行会操检阅,采用竞赛方法。规定每个队员都必须有一件武器。特为自卫队各级干部开办训练班。模范自卫队的训练内容与时间,则较普通自卫队为多。在自卫队整训工作上易见的那种缺点:一是完全不注意整训,使自卫队成为有名无实。二是官僚主义的整训,不注意训练内容和顾及群众的生产劳动时间,使群众厌烦与不满意。这都是今后整训工作应当纠正的。

  九、自卫队的巩固与扩大问题

  华北各地自卫队工作,一般说有很大成绩,他是华北一切群众团体中,除农救外,最大而又最有组织性的组织,他是华北过去所没有的真正民众武装,他在坚持华北抗战中,已经起着非常伟大的作用。但是应该承认华北各地自卫队的组织与工作,还不够巩固与扩大。

  第一、就已组织的地区说,还不普遍。就已组织的人数说,还不过占全壮丁十分之一。

  第二、工作的深入程序,在各地区也是极不平衡的。冀察晋最好,但在某些地区便很差。表现在:有些自卫队组织还是抄名册的,还未实际经过编制与训练;还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件武器;还没有完全实行自卫队各级干部的民主选举;还没有特别组织模范自卫队,以推进提高整个自卫队工作;还没有有计划的对一般自卫队员进行军政训练与培养自卫队各级干部。在保卫后方社会秩序与帮助正规军各种抗战动员工作中,还未能负起应有的任务。在使自卫队成为过渡到征兵制的桥梁,如冀察晋所行的民兵制,别的区域尚未开始。特别是自卫队应该从事保卫群众利益的斗争与成为保卫群众团体、支持群众团体的重要力量,尚未被自卫队及群众团体的若干干部所深刻了解。以至现有自卫队的组织及工作,尚不够适合今天抗战的需要。

  在今天谁能更好的武装人民,谁便可以更好地去战胜日寇。哪个地方更好的武装了人民,哪个地方将可以更好的击退敌人的进攻。

  (原载《八路军军政杂志》第二卷一期,一九四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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