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钱玄同 > 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 | 上页 下页 |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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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疑《说卦》以下三篇者为戴震。(宋人虽有疑之者,但其立场与此下所说者不同,故不举及。)其《周易补注目录后语》云: 武帝时博士之业,《易》虽已十二篇,然昔儒相传,《说卦》三篇与今文《泰誓》同后出,《说卦》分之为《序卦》、《杂卦》,故三篇词指不类孔子之言。或经师所记孔门余论,或别有所传述,博士集而读之,遂一归孔子,谓之“十翼”矣。 这明明说《说卦》三篇是后出之文,不与《彖》、《象》、《系辞》、《文言》同时了。 及康有为撰《新学伪经考》,则云: 至《说卦》、《序卦》、《杂卦》三篇,《隋志》以为后得,盖本《论衡·正说篇》河内后得《逸易》之事。《法言·问神篇》,“《易》损其一也,虽蠢知阙焉”,则西汉前《易》无《说卦》可知。杨雄、王充尝见西汉博士旧本,故知之。《说卦》与孟京《卦气图》合,其出汉时伪托无疑。《序卦》肤浅,《杂卦》则言训诂,此则歆所伪窜,并非河内所出。(卷三上) 康氏又辨《史记·孔子世家》“序彖系象说卦文言”一句中“说卦”二字为刘歆所窜入,云: 《隋志》之说出于《论衡》,此必王充曾见武宣前本也。《说卦》,“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东方也;《离》也者,南方之卦也;《兑》,正秋也;《坎》者,正北方之卦也。”与焦京《卦气图》合。盖宣帝时说《易》者附之入经,田何、丁宽之传无之也。史迁不知焦京,必无之,此二字不知何时窜入。至《序卦》、《杂卦》,所出尤后,《史记》不著,盖出刘歆之所伪,故其辞闪烁隐约,于《艺文志》著《序卦》,于《儒林传》不著而以“十篇”二字总括其间。要之三篇非孔子经文。(卷二,又卷五,卷十,卷十一,及《孔子改制考》卷十,亦有关于此问题之驳辨,与此二条大意相同。) 案:康氏直断《说卦》为焦京之徒所伪作,宣帝时说《易》者附之入经,可谓巨眼卓识。至以《序卦》和《杂卦》为刘歆所伪作,则未必然。我以为《论衡》所云“《逸易》一篇”和《隋志》所云“《说卦》三篇”,其内容实相同,盖《说卦》与《序卦》、《杂卦》本合为一篇,故《隋志》虽云三篇,亦但举《说卦》以赅《序卦》和《杂卦》也。戴震云,“《说卦》分之为《序卦》、《杂卦》”;严可均云,“汉宣帝时,河内女子得《说卦》一篇,不数《序卦》、《杂卦》者,统于《说卦》”(《唐石经校文》卷一);其说甚是。故韩康伯注本,《序卦》和《杂卦》均附《说卦》卷内,直至《唐石经》还是这样。康氏谓“《序卦》肤浅”,诚哉其肤浅也;然意义肤浅,不能作为刘歆伪造之证。刘歆造了许多伪经,固是事实,然其学实不肤浅;肤浅之评,惟彼焦京之徒适足以当之耳。 《杂卦》仍是说明卦义,与《说卦》、《序卦》性质相同,与训诂之方法根本有异;说它“言训诂”,实在不对。即使言训诂,亦不能即断为刘歆所作。刘歆以前言训诂者多矣:《诗》之《鲁故》、《齐后氏故》、《韩故》,《书》之《大小夏侯解故》等等,都是言训诂的;《春秋公羊传》中言训诂处亦甚多。 据上面所说,则《汉志》谓施、孟、梁丘三家之《易》为十二篇之说就发生了问题。盖《说卦》三篇既是西汉人所伪作,则三家之《易》似不应有十二篇,因为三家同出于田何,田何所没有的,似乎三家也不应该有。于是康氏以为田何所传之《易》但有《经》上下二篇,而《彖》、和《象》都在《经》内,其言云: 此志(《汉书·艺文志》)叙周王孙、服光、杨何、蔡公、韩婴、王同诸《易》先师《传》,皆二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然则《易》之《卦辞》、《爻辞》、《彖辞》、《象辞》皆合。以其简帙繁重,分为上下二篇。(《新学伪经考》卷三上) 又云: 《彖》、《象》与《卦辞》、《爻辞》相属,分为上下二篇,乃孔子所作原本。(同上,卷十;又见《孔子改制考》卷十。) 至于《系辞》,康氏则云: 盖《系辞》有“子曰”,则非出孔子手笔,但为孔门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传授,故太史谈不以为经而以为传也。(《新学伪经考》卷三上;又卷十与《孔子改制考》卷十略同。) 《文言》,则《康氏》没有提到它。我想,今本《周易》把《彖传》、《象传》、《文言传》都合在上下《经》之内,康氏既以《彖传》和《象传》合在上下《经》之内为原本《周易》之面目,想来他把《文言传》也算在里面了。那么,康氏意中之三家《易》大概是这样的:经,上下二篇(其内容与今本相同);传,《系辞》(或是一篇,或如今本那样,分为上下二篇)。或如《崔君》所说,他没有把《系辞传》算在内(见下)。 康氏所说的三家《易》,其内容的排列和篇数的多少,均与《汉志》绝不相同。如果三家《易》的面目诚如康氏所言,则《汉志》决不能这样的瞎造谣言。《汉志》本于刘歆《七略》,不可信的地方固然很多,但他造了好几部伪古文经,说“这是你们没有见过的古本”,那样说法,是可以矇得过人的;他又利用一部晚出的《春秋谷梁传》,来与《春秋公羊传》对抗,那也不会出什么岔子,因为那时立于学官的《春秋公羊传》,与他利用的《谷梁传》都没有“今文”之称,他只说,“你们读的《公羊传》之外,还有你们没有见过的《谷梁传》,与《公羊传》或同或异。”但是他只能在立于学官的书以外去造假书,决不能把立于学官,大家都看得见的书来瞎造谣言,改变内容,增加篇数。假使他竟那样办,他的作伪不是立刻就败露了吗?刘歆不至于那么的蠢吧。即使他真那么蠢,竟想以一手掩尽天下人之目,瞎造那样与事实全不相符的谣言,难道东汉的四家《易》博士(施,孟,梁丘,京),人人都是头等傻子,会齐心协力的遵守刘歆“《易经》十二篇”那样一句谣言,反将远有师承的“《易经》上下二篇”这样一件实事抛弃了吗?这不是情理上万不会有的事吗?还有,《卦辞》、《爻辞》是术数,《彖传》、《象传》是玄理,两者的思想和文章全不相同,而认为一个人所作,这也是极讲不通的。 所以,先师崔觯甫(适)先生起而驳之云: 《彖传》解说《卦辞》,谓与《卦辞》共篇,犹似可通。《大象》与《卦辞》自明一义,已当分篇。《小象》全体用韵,原本必不与《爻辞》共篇。……是则《大小象》皆当各自为篇,则《彖辞》可知,而《易经》无从合为二篇矣。康氏又以《系辞》……为孔门弟子所作,……此说诚是也。但《系辞》纵非孔子手笔,犹是弟子述孔子之言。……若《卦辞》、《爻辞》、《彖辞》、《象辞》为孔子作,而《系辞传》二篇既不得入“《易经》二篇”之内,又不得与周王孙以下六家皆有《易传》二篇,丁宽《易传》八篇,同列《班志》之内,此亦事理所必不然者也。惟《文言》亦有“子曰”,则亦孔门弟子所作,亦当为传,康氏不言,此由遗漏,姑不待辨。然则《系辞》、《文言》必当在十篇之内,《易经》不止二篇又明矣。(《五经释要》卷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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