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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3月6日致李秉中


  秉中兄:

  二月二十五日来函,顷已奉到。家母等仍居北京,盖年事已老,习于安居,迁徙殊非所喜。五年前〔1〕有人将我名开献段公,煽其捕治时,遂孑身出走,流寓厦门。复往广州,次至上海,是时与我偕行者,本一旧日学生,曾共患难,相助既久,恝置遂难。兄由朔方归〔2〕国,来景云里寓时,曾一相见,然初非所料,固当未尝留意也。

  孩子生于前年九月间,今已一岁半,男也,以其为生于上海之婴孩,故名之曰海婴。我不信人死而魂存,亦无求于后嗣,虽无子女,素不介怀。后顾无忧,反以为快。今则多此一累,与几只书箱,同觉笨重,每当迁徙之际,大加肇画之劳。但既已生之,必须育之,尚何言哉。

  近数年来,上海群小,一面于报章及口头盛造我之谣言,一面又时有口传,云当局正在索我甚急云云。今观兄所述友人之言,则似固未尝专心致志,欲得而甘心也。此间似有一群人,在造空气以图构陷或自快。但此辈为谁,则无从查考。或者上海记者,性质固如此耳。

  又闻天津某报曾〔3〕载我“已经刑讯”,亦颇动旧友之愤。又另有一报,云我之被捕,乃因为“红军领袖”之故云。

  此间渐暖,而感冒大流行。但眷属均好。北京亦安。我颇欲北归,但一想到彼地“学者”,辄又却步。

  此布,即颂

  曼福

  迅启上 三月六日

  令夫人均此致候。

  注释:

  〔1〕将我名开献段公参看260409信及其有关注。

  〔2〕指李秉中从苏联留学回国后,于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初到景云里鲁迅寓所访问。

  〔3〕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天津《益世报》载:“鲁迅被捕?……传在沪任红军领袖”;二十五日该报又报道“鲁迅……曾受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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