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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11月8日致许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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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文兄: 屡得来信。《苦闷之象征》封面,商务馆估价单已寄来,云“彩印五色”盖即三色版也每三千张价六十元。明日见小峰时,当与酌定。至于添印,纸之大小并无不自由,不过纸大,则四围多些空白而已。(我去信时,对于印刷的办法,是要求将无画处之网目刻去,则画是五色,而无画处仍是空白,可以四围没有边线。对于这一层,他们没有答复。)《故乡》稿,一月之前,小峰屡催我赶紧编出,付印,我即于两三日后与之,则至今校稿不来。问之,则云正与印刷局立约。我疑他虑我们在别处出版,所以便将稿收去,压积在他手头,云即印者,并非诚意。 《未名丛刊》面已到,未知是否即给《出了象牙之塔》者否?请一问璇卿兄。又还有二件事,亦请一问—— 1.书名之字,是否以用与画同一之颜色为宜,抑用黑字? 2.《乌合丛书》封面,未指定写字之地位,请指出。 我病已渐愈,或者可以说全愈了罢,现已教书了。但仍吃药。医生禁喝酒,那倒没有什么;禁劳作,但还只得做一点;禁吸烟,则苦极矣,我觉得如此,倒还不如生病。 北京冷起来了。 迅上 十一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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