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鲁迅 > 两地书·原信 | 上页 下页 |
一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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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兄: 三日寄出一信,并刊物一束,系《语丝》等五本,想已到。今天得二日来信,可谓快矣。对于廿六日函中的一段议论,我于廿九日即发一函,想当我接到此函时,那边亦已寄到,知道我已决计离开此地,所以我也无须多说了。其实我这半年来并不发生什么“奇异感想”,不过“我不太将人当作牺牲么”这一种思想——这是我一向常常想到的思想——却还有时起来,一起来,便沉闷下去,就是所谓“静下去”,而间或形于词色。但也就悟出并不尽然,故往往立即恢复,二日得中央政府迁移消息后,即连夜发一信(次日又发一信),说明我的意思与廿九日信中所说并无变更,实未曾有愿意害马“终生被播弄于其中而不自拔”之意,当初仅以为在社会上阅历几时,可以得较多之经验而已,并非我将永远静着,以至于冷眼旁观,将害马卖掉,而自以为在孤岛中度寂寞生活,咀嚼着寂寞,即足以自慰自赎也。 但廿六日信中的事,已成过去,也不必多说了,到年底或可当作闲谈的材料。广大的钟点虽然较多,但我想总可以设法教一点担子较轻的功课,以求有休息的余暇。况且抄录材料等等,又可以有忙〔帮〕我的人,所以钟点倒不成问题,每周二十时左右者,大概是纸面文章,未必实做。 你们的学校,真是好像“湿手捏了干面粉”,粘缠极了。虽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当局不讲信用,专责“匹夫”,使几个人挑着重担,未免太任意将人做牺牲。我想事到如此,别的都可不管了,以自己为主,觉得耐不住,便即离开;倘因生计关系及别的关系,须敷衍若干时,便如我之在厦大一样,姑且敷衍敷衍,“以德感”“以情维系”等等,只好置之度外,一有他处可去,也便即离开,什么都不管它。 伏园须直往武昌去了,不再转广州,前信似已说过。昨(五日)有人〈到〉从汕头到此地(据云系民党),说陈启修因为泄漏机密,被党部捕治了。我和伏园正惊疑,拟电询,今日得你信,知二日看见他,则以日期算来,此人是造谣言的,但何以要造如此谣言,殊不可解。 前一束刊物不知到否?记得前回也有一次,久不到,而在学校的刊物中找来。三日又寄一束,到否也是问题。此后寄书,殆非挂号不可。《桃色之云》再版已出了,拟寄上一册,但想写上几个字,并用新印,而印泥才向上海去带,大约须十日后才来,那时再寄罢。 迅 十二月六日之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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