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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集》自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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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三年以来做的白话诗若干首,分做两集,总名为《尝试集》。民国六年九月我到北京以前的诗为第一集,以后的诗为第二集。民国五年七月以前,我在美国做的文言诗词删剩若干首,合为《去国集》,印在后面作一个附录。 我的朋友钱玄同曾替《尝试集》做了一篇长序,把应该用白话做文章的道理说得很痛快透切。我现在自己作序,只说我为什么要用白话来做诗。这一段故事,可以算是《尝试集》产生的历史,可以算是我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 我做白话文字,起于民国纪元前六年(丙午),那时我替上海《竞业旬报》做了半部章回小说,和一些论文,都是用白话做的。到了第二年(丁未),我因脚气病,出学堂养病。病中无事,我天天读古诗,从苏武、李陵直到元好问,单读古体诗,不读律诗。那一年我也做了几篇诗,内中有一篇五百六十字的《游万国赛珍会》,和一篇近三百字的《弃父行》;以后我常常做诗,到我往美国时,已做了两百多首诗了。我先前不做律诗,因为我少时不曾学对对子,心里总觉得律诗难做。后来偶然做了一些律诗,觉得律诗原来是最容易做的玩意儿,用来做应酬朋友的诗,再方便也没有了。我初做诗,人都说我像白居易一派。后来我因为要学时髦,也做一番研究杜甫的工夫。但是我读杜诗,只读《石壕吏》《自京赴奉先咏怀》一类的诗,律诗中五律我极爱读,七律中最讨厌《秋兴》一类的诗,常说这些诗文法不通,只有一点空架子。 自民国前六、七年到民国前二年(庚戌),可算是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已有不满意于当时旧文学的趋向了。我近来在一本旧笔记里(名《自胜生随笔》,是丁未年记的)翻出这几条论诗的话: 作诗必使老妪听解,固不可;然必使士大夫读而不能解,亦何故耶?(录《麓堂诗话》) 东坡云,“诗须有为而作”。元遗山云,“纵横正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录《南濠诗话》) 这两条都有密圈,也可见我十六岁时论诗的旨趣了。 民国前二年,我往美国留学。初去的两年,作诗不过两三首,民国成立后,任叔永(鸿隽)、杨杏佛(铨)同来绮色佳(Ithaca),有了做诗的伴当了。集中《文学篇》所说: 明年任与杨,远道来就我。山城风雪夜,枯坐殊未可。 烹茶更赋诗,有倡还须和。诗炉久灰冷,从此生新火。 都是实在情形。在绮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文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了不少的影响,所以我那几年的诗,胆子已大得多。《去国集》里的《耶稣诞节歌》和《久雪后大风作歌》都带有试验意味。后来做《自杀篇》,完全用分段作法,试验的态度更显明了。《藏晖室札记》第三册有跋《自杀篇》一段,说: ……吾国作诗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求一扑蒲(Pope)已不可多得,何况华茨活(Wordsworth)、贵推(Goethe)与白朗吟(Browning)矣。此篇以吾所持乐观主义入诗。全篇为说理之作,虽不能佳,然途径具在。他日多作之,或有进境耳。(民国三年七月七日) 又跋云: 吾近来作诗,颇能不依人蹊径,亦不专学一家。命意固无从摹仿,即字句形式亦不为古人成法所拘,盖颇能独立矣。 (七月八日) 民国四年八月,我作一文论《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文中列举方法几条,还不曾主张用白话代文言。但那时我已明言“文言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又说:“活文字者,日用语言之文字,如英法文是也;如吾国之白话是也。死文字者,如希腊拉丁,非日用之语言,已陈死矣。半死文字者,以其中尚有日用之分子在也。如犬字是已死之字,狗字是活字,乘马是死语,骑马是活语:故曰半死文字也”。(《札记》第九册) 四年九月十七夜,我因为自己要到纽约进哥仑比亚大学,梅觐庄(光迪)要到康桥进哈佛大学,故作一首长诗送觐庄。诗中有一段说: 梅君梅君毋自鄙!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 吾辈势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杖马棰,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 以此报国未云菲,缩地戡天差可儗。梅君梅君毋自鄙! 原诗共四百二十字,全篇用了十一个外国字的译音。不料这十一个外国字就惹出了几年的笔战!任叔永把这些外国字连缀起来,做了一首游戏诗送我: 牛敦,爱迭孙;培根,客尔文;索虏与霍桑,“烟士披里纯”:鞭笞一车鬼,为君生琼英。文学今革命,作歌送胡生。 我接到这诗,在火车上依韵和了一首,寄给叔永诸人: 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来必诗之纯。 小人行文颇大胆,诸公一一皆人英。愿共僇力莫相笑,我辈不作腐儒生。 梅觐庄误会我“作诗如作文”的意思,写信来辩论。他说: ……诗文截然两途。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自有诗文以来,无论中西,已分道而驰。……足下为诗界革命家,改良诗之文字则可;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谓之改良,则不可也。……以其太易易也。 这封信逼我把诗界革命的方法表示出来。我的答书不曾留稿。今抄答叔永书一段如下: 适以为今日欲救旧文学之弊,先从涤除“文胜”之弊入手。今人之诗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耳。其中实无物可言。其病根在于重形式而去精神,在于以文胜质。诗界革命当从三事入手:第一,须言之有物;第二,须讲求文法;第二,当用“文之文字”时,不可故意避之。三者皆以质救文之弊也。……觐庄所论“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之别,亦不尽当。即如白香山诗,“城云臣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李义山诗,“公之斯文若元气,先时已入人肝脾。”……此诸例所用文字,是“诗之文字”乎?抑“文之文字”乎?又如适赠足下诗,“国事今成遍体疮,治头治脚俱所急。”此中字字皆觐庄所谓“文之文字”。……可知“诗之文字”原不异“文之文字”:正如诗之文法原不异文之文法也。(五年二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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