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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精神(5)


  事实上,欧洲字面意义上的宗教如基督教或者佛教,和儒家学说真正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个人的宗教,或者可以称做教堂宗教,而另一个是社会宗教,或者可以称做国家宗教。我认为,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伟大的贡献,是他给了他们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那么,由于给出了这种真正的国家观念,孔子使这一观念变成了宗教。在欧洲,政治是一门科学,但在中国,政治自孔子时代开始,就是一种宗教。简而言之,我认为,孔子为中华民族所做的最伟大的贡献,是他给了他们一个社会的或者说国家的宗教。孔子在一本他在生命最后的岁月里写的书里,讲授了这种国家宗教,此书他取名为《春秋》。孔子给这本书取名《春秋》,是因为书的主旨在于给出真正的决定民族兴起和衰落的道德原因——民族的春秋。这本书也可以被称为《近代编年史》,就像卡莱尔的《近代纪事》一样。在这本书里,孔子给出了社会和文明的错误而颓废的状态的历史概况,他追溯了社会和文明的错误而颓废的状态下的所有苦难和不幸,追溯到它真正的原因——事实是人们没有真正的国家观念,他们没有真正发自内心的正确的责任观念,他们没有归属于国家、国家领袖、他们的统治者和君主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孔子在这本书里讲授了君权神授。现在我知道你们所有的人,或者至少你们中的大多数,如今不会相信君权神授。我在此不愿和你们争论。我只想请你们听我把下面的话说完,再来作出判断。同时,请你们允许我在此引用卡莱尔的一句话。卡莱尔说:“君主统治我们的权利,如果不是神授的权利,就是残忍的错误。”现在我希望你们,在君权神授这个主题上,记住和深思卡莱尔的这句话。

  在《春秋》这本书里,孔子说,在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所有普通的关系和行为中,除了对于利益和恐惧的基础动机之外,还有一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影响着他们的行为,这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超出了对于利益和恐惧的一切考虑,这种动机就是责任,因此,在人类社会以及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民与领袖之间的所有关系中,在这个重要的关系中,也有责任这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来影响和鼓舞他们的行为。但是,使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人民归属于他们的领袖的这种责任的理性基础是什么呢?在孔子时代之前的封建制度时期,由于半家族制的社会秩序和统治形式,当时的国家或多或少就是一个家族,人们并不觉得他们归属于国家首领的责任有一个清楚和牢固的基础有多大的必要,因为,既然他们都是一个氏族或者家族的成员,血族关系的纽带或者说天生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他们和国家领袖,亦即他们氏族或家族中这位长者捆绑在了一起。但是在孔子时代,就像我说的,封建时代已经走到尽头;那时的国家逐渐发展到超越家族的规模,那时的国家公民不再由一个氏族或家族的成员组成。因此,在那时,就有必要找到一个新的、清楚的、理性的、牢固的基础,来支持国家或者民族的人民归属于国家领袖——他们的统治者或君主——这一责任。那么,孔子为这种责任找到的新基础是什么?孔子在荣誉这个词里为这种责任找到了新基础。

  去年我在日本的时候,前教育部长菊池男爵请我翻译我所说的孔子教授他的国家宗教的《春秋》一书中的四个中国字。这四个字是名分大义。我把它们翻译为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中国人把儒家学说和所有其他宗教作了一个特殊区别,他们没有把孔子倡导的这个教义体系称为教——汉语里对宗教的一般术语,就像他们对其他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称呼——而是称为名教,荣誉的宗教。还有,在孔子的教义中,君子之道这个术语,理雅各博士翻译为“the way of the superior man”,在欧洲语言里最接近的同义词是moral law,照字面意义解释,道,即君子之法。事实上,孔子教导的整个哲学和道德体系可以被总结为一个词:君子之法。如今,孔子把君子之法编成法典并使其成为宗教——一种国家宗教。这种国家宗教的第一个信条就是名分大义——荣誉和责任的原则——它也可以这样被称呼:荣誉的法典。

  在这种国家宗教里,孔子教导说,唯一正确、理性、永恒、绝对的基础,不但对于国家,而且对于所有社会和文明来说,都是这个君子之法,即人的荣誉感。现在你们,你们所有的人,即使是那些相信政治里没有道德的人——你们所有的人,我认为,都知道,并且愿意承认,在人类社会中人的这种荣誉感的重要性。但我不完全确信,你们所有的人都意识到人的这种荣誉感对于维持每一种形态的人类社会的绝对必要性。事实上,正如谚语所言:“盗亦有道。”即便是为了维系盗贼的社会也需要荣誉感。如果人没有荣誉感,所有的社会和文明会马上化为乌有。你们允许我来为你们展示其中缘由吗?让我们拿社会生活中像赌博这样的一件小事来举例。那么,当人们坐下来赌博的时候,除非所有的人都认可并感到他们自己受到了荣誉感的约束,在某种花色的纸牌或者骰子出现时能够愿赌服输,不然赌博会立刻变成不可能的事。再说商人——除非商人们认可并感到他们自己受到了荣誉感的约束,而去履行合同,否则所有的交易都会无法进行。可是你们会说,违约的商人可以被送到法庭。的确如此,可是如果没有法庭,又会怎样呢?此外,法庭怎样才能让食言的商人履行他的合约呢?通过武力。事实上,如果人类没有荣誉感,仅凭武力的话,社会只能达到暂时的团结。不过我认为我能向你说明:仅凭武力不能把社会永远团结起来。警察可以使用武力,迫使商人去履行合约。可是律师、地方官员或者共和国的总统,他怎样让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呢?你知道他不能用武力去实现。那么,用什么呢?如果不是用警察的荣誉感,就是用欺骗的方法。

  在现代时期,如今在全世界的范围里——我很遗憾地说,也包括在中国——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都是用欺骗的方法让警察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在现代社会,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告诉警察他必须履行职责,因为这是为了社会的利益,为了他的国家的利益,而社会的利益意味着他,这个警察,能够按时得到薪水,如果没有薪水,他和他的家人会饿死。对警察说这番话的律师、政客或者共和国的总统,我认为,他们使用了欺骗的方法。我说它是欺骗,因为国家的利益,对警察意味着每周15先令的薪水,这仅仅使他和他的家人不至于饿死,而对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来说,意味着每年1到2万英镑的收入,住着好房子,享受电灯、汽车和舒适奢侈的一切,而上万人不得不用血汗劳动来供养他们。我说它是欺骗,因为如果没有对荣誉感的认同——这种荣誉感让赌徒把他口袋里的最后一个便士付给赢了他的人——如果没有这种荣誉感,导致社会的贫富不均现象的所有财产的转移和占有,和在赌桌上金钱的转移一样,就没有任何的理由和约束力。因此,律师、政客、地方官员或者共和国的总统,虽然他们谈及社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但真正依靠的是警察无意识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但让他履行职责,而且使他尊重财产权,并满足于一周15先令的薪水,而与此同时,律师、政客和共和国的总统却得到每年两万英镑的收入。我说这是欺骗,因为当他们如此需要警察具有荣誉感时,他们,这些现代社会的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却相信政治中没有道德、没有荣誉感,并且毫不隐瞒地按照这一原则说话和行事。

  你们可能还记得,我告诉过你们卡莱尔说的话——君主统治我们的权利,如果不是神授的权利,就是残忍的错误。现代的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进行的这种欺骗就是卡莱尔所说的残忍的错误。正是这种欺诈行为,这种现代社会公务人员的狡猾,一边按照政治上没有道德、没有荣誉感的原则说话和行事,另一边却仍然在似是而非地谈论社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正是这种狡猾,如同卡莱尔所说的,引起了我们如今在现代社会所看到的“普遍的苦难、反抗、错乱、激进的起义的狂热,暴政复辟的寒流、无数人的兽性退化和个体的过度轻率”。简而言之,正是这种欺骗和武力的结合,狡猾和军国主义,律师和警察,催生了现代社会的无政府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这种武力和欺骗的结合凌辱了人类的道德感,引起了愚蠢的行为,使无政府主义者用炸弹和炸药来反抗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

  事实上,一个人民没有荣誉感、政治上没有道德的社会,我认为是不能团结的,至少是不能持久的。因为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律师、政客、地方官员和共和国的总统赖以实现欺骗的警察,会由此陷入自我矛盾中。他被告知他必须为了社会的利益履行他的职责。但是他,这个可怜的警察,也是另一个小社会的一部分——至少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他是这个小社会里最重要的部分。那么,如果有某种其他的途径,也许是当一个反警察分子,能比当警察得到更多的报酬来改善他和他的家庭的条件,而且也意味着对这个小社会有利,那样,这个警察必然迟早会得出结论,由于政治中没有像荣誉感和道德这样的东西存在,如果他能得到更好的报酬,而且也意味着对小社会有利,那么,没有理由再支持他去做一个警察,而不去做一个革命家或者无政府主义者。在一个社会中,当警察一旦得出结论,认为如果他能得到更好的报酬,就没有理由不去成为一个革命家或者无政府主义者,这时,社会就被注定了结局。孔子在《春秋》中讲授了他的国家宗教并揭示了他所处时代的社会——那时的社会,正如今日的世界,公务人员没有荣誉感,政治中没有道德——注定了要灭亡;当孔子写这本书的时候,孟子说:“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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