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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顺直问题的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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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此报告不带辩护性质,仅在简单说明过去工作经过及个人在工作中之错误。 北方局时期——上年九月至十一月,北方局主任为荷波同志,和森、昆弟皆为其中之一员,北方局到时,情形大约如下: 一、工运已停止年余; 二、党只有上层机关而无群众工作; 三、与群众关系非常恶劣,党完全是在群众以外,被工人群众所厌恶; 四、指导机关与党员,尤其与工人同志的关系非常之劣,工学界限特别深; 五、东大式的纪律甚行于北方; 六、天津京绥路,唐山工人同志及一般所谓“本地”同志皆反对省委。 北方局到后考察以上种种情形,认为是机会主义在北方之严重的状况,决定改组省委,此为第一次之改组(九月底)。新省委人选:朱锦棠(书记)、于方舟(组织)、彭述之(宣传)、王仲一(工运)、杨春霖(农民)。此外北京、唐山、玉田等处随之改组。十月中旬玉田有自发的农民暴动,同时北方局对于时局估量不正确,有盲动主义的暴动计划之发出不到二星期事实已证明此计划之幻想,北方局即有第五号通告(见中央通讯)改正此计划。 十月底,北京因党内纠纷发生大破坏,不久玉田因第二次攻城,京东工作一蹶不振。 十一月中央扩大会议,取消北方局,根据北方局第五号通告及和森的报告做了一个北方工作方针决议案。中央决定开除述之省委工作,加以查办,国际代表于森起程时叫去说:“你到津的第一任务,首在调开述之离津”。 第二次改组时期——本年一月至三月,中央原先拟定森以中央特派员兼顺直书记,森以为不可,后仍以巡视员名义再去北方,到津时为十二月底,此时顺直党情形如下: 一、京东因二次攻城完全失败,于方舟杨春霖皆死于二次攻城之役; 二、省委因北方之大破坏及京东之失败异常消极; 三、天津、唐山、京东党员群众对省委不满要求立即改组; 四、常委五人,于杨二人已死,述之开除工作,只留朱王二人,朱王亦主立即改组; 五、外县关系,保定以南,张口以北,因战事还未恢复,只京东几县与省委有关系。 因以上种种情形,省委与森乃决定立即二次改组,以天津、唐山、京东三个主要区域的代表为基础(其时北京未恢复)。这是第二次改组的来由,二次省委十二人,工人八,农民一,余为智识分子之久于群众工作者。常委如下: 王藻文(京绥路工人), 胡茂公, 李德贵(天津纱厂工人), 王德忠(唐山矿工), 王仲一, 张箴言(京东农运领袖), 王某(京东农民)。 第二次改组,天津恢复旧的工人同志百余人,开始建立四个纱厂支部,二个铁路支部,纱厂及铁路开始有几次小的部分斗争,被认为工作可渐复兴之象征。 指导改组会中的错误 改组会所努力的是反机会主义,恢复党的基础,确定工农群众工作的方针。通过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组织问题,党内问题四决议,而缺少一个总的政治任务的决议案,当时以为只须接受中央十一月扩大会关于北方工作方针,无须照样重写一遍。 森在此改组会及决议中所犯的主要错误,是极端民主化的倾向由反机会主义而走到另一极端的错误。此极端民主化的错误虽然在组织决议案上亦曾指出应当防止,但整个决议案的精神是代表此错误倾向的。 中央的纠正及森之态度 改组后,森往巡视唐山等处,并在彼开一训练班,回后见中央发信,主停止省委改组,叫森赴沪与述之对质,又有须停止宣传之语;同时党报召集代表会,要顺直去四人。然省委认述之问题不是和森个人的问题,省委改组之经过须得省委本身向中央作详细报告,请求中央审查,于是乃派王藻文、胡茂公、赵臣三人偕同张昆弟及前书记朱锦堂来沪,并决定等森几星期办完训练班然后走。 当时和森对中央的详细书面报告其结论要点大概如下: 一、述之问题请根据各种报告和事实解决,森有错误请加反坐; 二、省委改组系根据种种不得已之原因,批准与否请中央详细审查决定; 三、改组会各种决议如有错误请中央详细审查纠正,如大体全不正确则请中央另作正式决议,这些写成的东西不过供给一部分材料而已; 四、森遵命回沪,但因训练班未完不得不迟行二星期,顺直代表到后中央如认为仍须森到案对质,则请立即电示便可前来; 五、森无左派宣传,请中央审查森在北方之一切言论行动,如确有派别企图,森愿接受任何处罚。 以上为森当时态度,因为当时我自己对于改组及各决议案之是否正确,自己不能判明,只有听中央之审查与纠正。 顺直代表到沪结果,中央认改组会的精神是对的,改组省委为正当,新省委成分亦相当健全可以工作,但改组会的各决议案中犯了许多错误应当纠正,于是发布第二封告顺直同志书,所谓顺直问题至此解决,省委接受中央指示纠正改组会各种错误并从新拟定工作计划(见《顺直通信》第六期)。和森乃于二月中旬遵中央命停止巡视工作离津来沪。中央召集会议宣布顺直一切问题上次已与顺直代表完全解决,和森今日到会并非对质,只需将巡视工作作一总报告而已,森对北方工作负责之期至此终了。 拟赴库伦经过天津时期——森在沪住了一月,又遵中央及国际代表命经由库伦赴六次大会,故四月中旬又到天津(并无巡视使命)停留至五月初因赴库伦路不通,仍折回沪,此时顺直情形如下: 一、省委十五号通告有盲动趋向(少奇提出此,少奇二月底到津,自后省委在指导方面受其帮助); 二、对北伐无确定态度(其时中央亦未定态度),同志感觉蒋阎到后党无出路; 三、省委中有几个不赞成少奇盲动主张,下层同志感觉政策不合而愈消极; 四、经济困难,大家皆叫工作无办法; 五、省委因经济困难受同志批评,有请中央立即派员改组卸责之趋向并托森来沪转呈中央。 其时济案初起,少奇暴动倾向甚重,森乃为省委另草一政治决议以纠正十五号通告及同志各种不正确倾向。 森回沪之前夜(五月四日)与少奇深谈一次,问其对顺直工作之意见,他的结论大概如众相同,即“现在党的基础是相当有了,这些工人同志纵然有些毛病如骄傲以及间或闹闹经济问题,然他们的确还是群众的领袖,工作一起来这些小毛病不大成问题,现在的问题只是经济太困难了,假若钱多工作是容易起来的”。 此外少奇还主张立即改组省委及省委只留三人其余皆分散于各地。 关于立即改组省委之主张含有卸责和迁就保南同志反对省委乃合法之意,当时和森以六次代表大会在即,主张六次大会后再改组,和森回沪即将省委要求立即改组报告中央,中央亦认为应待六次大会后才再改组。 以上为森道经天津时之情形。森所知悉之顺直情形至此终结。 至于“闹经济问题”亦应补述一二。此问题亦为顺直之老问题。雇佣劳动化本来全党都有此毛病,而以在顺直为特甚。以前曾因此问题闹成许多纠纷及形成党与群众及工会之最恶劣的关系。以前大肆处罚,无形开除的工人同志,以及党紧关着门怕接见工人同志的种种现状,大约都是由此问题发生的。此问题发生的原因,系以前机会主义时期雇佣方法之所致,工人同志与党及工作的关系完全建立在雇佣上。改组时曾在组织问题议案中再三说明党员与党的经济关系及济难会之性质,以纠正过去之错误观念。改组时由朱锦堂同志负责担任济难会工作,对于被难者出狱者作了一次救济。当时朱同志主张对于失业者普遍救济,森曾反对,后乃改变为由区委召集每区被救济同志自己决定办法,至于改组后,森所知道的闹经济问题共有二次:一为天津第一区胶皮支部发生此问题;一为天总几个负责同志发生此问题。后经王德忠告发系王藻文同志有滥许津贴之事,当时省委会议即给王以批评,并通过一次决议禁止津贴及个人滥许。不久又专为此事作成一告同志书(仲一起草)严厉批评雇佣劳动之流毒,后因黄少峰同志认此问题仅只一二处有此现象,不应发此普遍告同志书,遂中止发出。乃改开一活动分子会议,与闹问题者一批评和警告;不久又将一区负责同志(书记)处罚开除其书记工作。此为森负责时所亲知之事。 总结: 一、北方局时期有盲动主义错误,但在十一月会议前即短期终止; 二、第二次改组时森在指导工作上所犯的主要错误系极端民主化的倾向,不过未坚持与继续此错误倾向; 三、改组会极端民主化的错误责任和森完全应当负担并愿接受任何处罚。 十一月二十六日 (载《中央通讯》第1期 署名:蔡和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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