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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我父亲是维吉尼亚州的约翰·马歇尔·克列门斯。我母亲是肯塔基州的简·兰普顿。维吉尼亚州的克列门斯一代代的祖先可以一直追溯到诺亚的时代。依照传统说法,他们当中有几个是伊丽莎白时代的海盗和奴隶。不过他们并不丢脸,因为德雷克和霍金斯以及别的一些人也是这样的。这是受尊重的一种职业,君王也合伙干的。拿我的时代来说,我自己很想做一个海盗。读者如果往自己心灵的隐秘深处看一看的话,也会发现——不过且不管他会在那里发现什么。我正在写的并不是他的传记,而是我自己的传记。据传统的说法,后来有一个祖先是詹姆斯第一或是查尔斯第一时代驻西班牙大使,在那边结了婚,给了我们家一点西班牙血统,使得我们性格热烈些。此外根据传统说法,正是这一位,要不就是另一位——名叫杰弗里·克莱门特——和别人一起判处了查尔斯死刑。

  ①诺亚:诺亚方舟的故事,见《旧约》。
  ②伊丽莎白一世:(1533-1603),英国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统治后,使英格兰成为欧洲最强大和最富有的国家之一。
  ③德雷克:(1540-1596),伊丽莎白时代率英国舰队,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霍金斯(1532-1595),事迹与德雷克大致相同。
  ④詹姆斯第一:(1566-1625),英国国王。
  ⑤查尔斯第一:(1600-1649),英国国王,在英国革命中被处死。

  对这些说法我没有调查,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我生性懒散,部分原因是因为我正忙于张罗我们这一支,尽量搞得出色些。不过,克列门斯这一族,别的支系宣称他们调查过了,说这些都是确实无误的。因此,我一直认为,我当然在帮助查尔斯超度方面插过一手,那是通过委托祖先来体现的。我的本能也一直叫我相信这个说法。任何时候,只要我们萌发起一种强烈、坚韧而根深蒂固的本能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稳稳地说,不是我们所独创的,而是传下来的——老远老远传下来的,而随着时间的僵化作用,变得更僵硬更完整。拿我来说,我从来对查尔斯很厌恶,我相信,这种感情是从那位法官的心里经由我们祖先的血管一滴滴传给我的。因为按照我的脾性,我不会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反对什么人。我并不反对杰弗里。我理应反对他,可是我不反对。这说明詹姆斯第二时代的祖先们对他很不在意。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从来找不到什么原因,不过这事所说明的便是这样。并且我对撒旦一直很友好。当然这是由于祖先的原因,一定是遗传的原因,因为这不可能出自我的独创。

  ①杰弗里(1648-1689),英国司法大臣,英国历史上著名的酷吏。
  ②詹姆斯第二:(1623-1701),英国国王,暴君。

  因此,凭了本能,加上查阅过文献的克列门斯们的论断,我总是认为,杰弗里·克莱门特,这个殉教者的制造者,是我的一位祖先,对他颇有好感,并且事实上以他为骄傲。这对于我并没有发生什么好的影响,因为这使我有虚荣心,而这是一个缺点。这使我自居于那些在祖先方面不怎么走运的人们之上,使我有时不顾人家的面子,当众说些话,叫人下不了台。

  几年前,在柏林发生过这类的事。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当时是我们派驻皇帝那里的公使。有一晚,他邀我赴宴,以便认识一下一位内阁部长S伯爵。这位贵人出生于显赫的世家门第。当然我也想透露一下我也有一些这样的祖先的事实。不过我不想扯着耳朵把他们从坟墓里拉出来。我好像从来也找不到什么机会能让这件事做得仿佛纯属偶然的机缘才提起的。据我看,费尔普斯先生也是同样为难。事实上,他有时候也显得心烦意乱——很想做得仿佛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把祖上给露一露,可就是找不到这种仿佛是偶然的机会。不过,最后在宴会以后,他试了一下。他把我们带进了他的客厅,介绍他收藏的画,终于在一幅粗糙而古老的版画前停了下来。这是法庭上审判查尔斯第一的画。画面上像金字塔形坐在那里的法官,头上戴着清教徒垂边帽,下边有三位没有戴帽的书记官坐在桌子边上。费尔普斯先生指着三人中的一位,以兴高采烈而又漫不经心的神气说:

  “我的一位祖先。”

  我指着一位法官,以辛辣而漫不经心的口气反击了一下说:

  “我的祖先。不过这是小事一桩。我还有别的祖先。”

  我这样做并不高尚。我一直引以为憾。不过这敲了他一下。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个感觉!不过这无损于我们的友谊,这也说明了他优雅、高贵,虽说出身低下。这在我也是值得称道的,因为我能不看重他的出身。对待他,我始终没有改变过态度,总只是平等相待。

  在维吉尼亚州的克列门斯家族中,还有杰勒和谢拉德。杰勒·克列门斯以神枪手远近闻名。有一次,有几个吹鼓手,对客客气气说话的人根本不理睬,他就好好地教训了他们一下。他那一次是搞竞选演说。吹鼓手们聚在讲台前面,是反对派雇来在他演讲时敲鼓的。他在准备好就要开始演讲的时候,先拿出了手枪,往面前一放,声调柔和地说:

  “我不存心伤人,也力求不伤人,不过我恰好给这六个鼓每个准备了一颗子弹,要是你们想打鼓的话,不要站在鼓后边。”

  谢拉德·克列门斯是战争年代西维吉尼亚的共和党众议员。后来他去了圣路易,那里有詹姆斯·克列门斯这一支,至今还住在那里。在那里,他成了个热烈的异党分子,这是战后的事。当他是共和党时,我是个异党分子,不过当他已经成为异党分子时,我(暂时地)成了一个共和党人。克列门斯家族的人总是想方设法让政治保持平衡,尽管这会叫他们很不方便。我不知道谢拉德·克列门斯后来怎样,不过有一次我在新英格兰的共和党群众大会上把参议员霍利介绍给大家,后来接到谢拉德从圣路易寄来的表示反对的信。他说,北方的共和党人——不,“是北方的低贱的家伙”——用火与剑把南方的贵族世家给扫除干净了,可我这样一个出身贵族的人竟然和贱人合伙,实在太不应该。难道我忘了我是一个兰顿么?

  这是指我们家的母系说的。我妈是个兰顿(Lampton)——是带个P字的兰顿,在早年,美国的兰普顿(Lambton)家族,有些人拼音拼得不很准,因此在他们手里,名字便受了影响。她在一八二三年跟我爸爸在列克星敦结的婚,那时她二十岁,他二十四岁。他们俩谁都不富于钱财。她给他带来了两个黑人,此外我想也许没有什么别的了。他们迁到了偏僻的村子詹姆斯敦,那是在田纳西州东部荒凉的山里。他们最早的几个孩子是在那里出生的,不过我是后来出生的,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我是在那之后——在到密苏里州之后生的。密苏里是个不出名的新州,需要有吸引力。

  我想我大哥奥里昂,我姐姐帕梅拉和玛格丽特以及我哥哥班杰明是在詹姆斯敦出生的。也许还有别人,不过对这一点我不清楚。我父母能到那里去,这对那个小村落来说,是大大的升格了。人们希望他们能留下来,好让这地方能变为一个城市。人们以为他们会留下来的,因而市面兴旺,不过不久他们走了,物价跌了下来,而在好多年以后詹姆斯敦才又发起来。我在我的作品《镀金时代》里写过詹姆斯敦,不过那是根据传闻写的,不是根据自己第一手资料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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