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马克·吐温 >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 上页 下页 |
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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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啊——我只剩一口啦。跟比尔去讨吧。” 也许比尔会给他一口。也许这是他在撒谎,推说自己没有了。这些流氓,有的人从来身无分文,也从没有自己的烟叶子。他们嚼的烟都是借来的——他们对一个家伙说:“杰克,借口烟嚼嚼,怎么样。我刚把我最后一口烟给了朋·汤浦逊”——而这是谎话。往往每回都如此,除非是生人,这骗不了谁,而杰克可并非生人,他就说: “你给过他一口烟,真是这样么?你妹妹的汉子的奶奶还给了他一口呢。勒夫·勃克纳,你先把我借给你的那几口还给我,然后我借给你一两吨,并且不收利息,怎么样。” “可是我先前还过你几回啦。” “哦不错,你是还过——大概六口吧。可是你借的是铺子里的货。你还的是黑奴嚼的。” 铺子里的烟是又扁又黑的板烟,不过这些家伙嚼的大多是把生叶子拧起来嚼。他们借到一口烟的时候,往往并非是用小刀切开,而是放在上下的牙齿中间,一边用手撕扯,撕成了两片——有时候这块烟叶的本主,在人家还给他的时候,不免哭丧着脸,带着挖苦的口气说: “好啊,把你嚼的一口还给我,把这片叶子给你吧。”大街小巷全是稀泥,除了稀泥,什么都没有——稀泥黑得象漆,有些地方几乎有一英尺深,其它的地方,全都有两三英寸深。猪到处走动,嘴里咕噜咕噜叫唤着。有时你会看见一头泥糊糊的母猪带着一群猪崽子懒洋洋地沿街逛荡,一歪身就当着街上躺了下来,害得人们走过时必须绕过它走,它却摊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神态的舒坦,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叱,过去,咬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一两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无赖一个个站了起来,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不见踪影才算了事。他们那个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再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能象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叫他们全身欢快起来——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松节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不停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里去了。住家的都已经迁了出来。沿河房子的有些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家的人也没有搬出,可这是多么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段土,有一所房子那么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整一片共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深,会一天天往下塌,后来到一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象这样一个镇子,得经常往后缩、缩、缩,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每天越是快到中午,街上大篷车啦,马啦,就越发挤,越是不断地涌来。一家人往往从乡下带着中饭来,就在大篷车里吃。威士忌也喝得不少。我看到过三回打架的事。后来有人叫起来了: “老博格斯来啦①。——是从乡下来,照老规矩,每个月来小醉一回——他来啦,伙计们。” -------- ①诺顿版注:以下的插曲,是根据马克·吐温十岁时在故乡汉尼拔亲眼见到的惨事写成的。此案的法官即是马克·吐温的父亲。 那些二流子一个个兴高采烈,——我看他们惯于拿博格斯开开心。其中一个人说: “不知道这一回他要搞死谁。要是能把二十年来他说要搞死的人都搞死了,那他如今早就大大出名了。” 别一个人说,“但愿老博格斯也能来吓唬吓唬我,那我就会知道,我一千年也死不了。” 博格斯骑着马飞奔而来,一边大喊大叫,就象印第安人那个架势,他吼道: “快让开,快让开,我是来打仗的,棺材的价钱要看涨啦。” 他喝醉了,在马鞍上摇摇晃晃的。已经五十开外的人了,一脸通通红。大家朝他吼叫,笑他,对他说些下流话,他也用同样的话回敬人家。他还说,他要按计划收拾他们,一个个要他们的命,只是现在还没有工夫,因为他到镇上来,是要杀死歇朋上校这个老东西的,并且他的信条是:“先吃肉,临完了再来几勺果子汤。” 他看到了我,他一边骑着马往前走,一边说: “你从哪里来的啊,孩子?你想找死么?” 说着就骑着马往前去了。我吓得什么似的。可有一个人说: “他是说得玩玩的,他喝醉了,便是这么个调调儿。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和气的老傻瓜了——从未伤害过人,不论是喝醉的时候,还是醒的时候。” 博格斯骑着马来到镇上最大的一家铺子的前面。他把脑袋低了下去,好从篷布帘子底下朝里张望。他大叫:“歇朋,有种的站出来!站出来,会一会你骗过他钱的人。我就是要找你这条恶狗,老子要找的就是你,就是要你的命!” 接着,他又骂下去,凡是他想得起来的骂人字眼,他都用上了。这时满街都是人,一边听,一边嘻嘻哈哈笑。他就这样骂下去。隔了一会儿,一个神气高傲、五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还是全镇衣着最讲究的人——从铺里走了出来,大伙儿从两旁纷纷后退,给他让道。他神态慎静自若,一板一眼地说起话来——他说: “这一套叫我烦死了,不过,我只能忍到下午一点钟。到一点钟,好好注意啊,——决不延长。在这个时间以后,要是你再开口骂我,哪怕光只一回,那不论你飞到天涯海角,我一定会找你算账的。” 说过,他一转身,就走了进去。围观的大伙儿仿佛都清醒了,没有人动一动,笑声也停了下来。博格斯骑着马走了,沿了大街,一路之上,不断用种种脏话,倒在歇朋头上,不停地高声叫骂。过不多久,他又转了回来,在铺子前面停下,还是不停地骂。有些人围在他四周,试图劝他就此收场别骂了,可他就是不听。这些人对他说,离一点钟只有十五分钟了,因此他务必回家去——而且马上就走。不过,说也无用,他使足了全身的劲骂个不停。他还把他自己的帽子扔到了泥塘里,然后骑着马,在他那顶帽子上踩过去。一会儿,他走开了,沿着大街,又一路漫骂起来,只见他一头白发,随风飘扬。凡是有机会跟他说话的,都好言相劝,劝他跨下马来,这样好让他们把他关在屋里,让他酒醉醒过来。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他会又一次在街上飞奔起来,再一次大骂歇朋。隔了一会儿,有人说: “去把他的女儿找来!——快,快去找他的女儿。他有的时候还能听她的。要是别的人不行,她能行。” 因此就有人奔去找了。我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了下来。在五分钟到十分钟之内,博格斯又回来了——不过倒不是骑着马来的。他光着脑袋,歪歪倒倒朝着我走过街,两旁有他的朋友搀扶着,催他快走。这时候,他一声不响,神色不安,并没有赖着不走。倒是自个儿也有点儿快走的模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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