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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可是德里菲尔德太太干嘛要请我到弗恩大宅去住呢?”我问道。

  “噢,她和我谈过这件事。那是一幢很舒服的房子,她待客又很周到,现在正是乡间特别美的时候。她认为如果你愿意在那儿写下你的回忆的话,那是一个非常美好、安静的环境。当然,我跟她说我并不能保证你会接受她的邀请,不过她那儿离黑马厩镇那么近,自然会有助于你想起各种各样你本来可能忘了的事情。再说,住在德里菲尔德的旧居,置身于他生前的书籍和用品之间,以往的一切就会显得更为真实。我们可以一起谈谈他,你知道在热烈的交谈中就会想起以前的事儿。埃米十分聪明伶俐。她好多年来已经养成了把德里菲尔德的讲话记录下来的习惯,别忘了很可能你会一时冲动,说出一些你不想写出来的东西,而她事后却可以记下。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打打网球,游游泳。”

  “我不大喜欢住在人家家里,”我说,“我很讨厌早上九点钟起来去吃一顿我不想吃的早饭。我不喜欢散步,我对别人家里的闲事也不感兴趣。”

  “她现在很孤独。你去了,既是对她的帮助,也是对我的帮助。”

  我想了想。

  “我来告诉你我想怎么做吧。我去黑马厩镇,但是我要独自前去。我住在“熊与钥匙”客店,然后你在德里菲尔德太太家停留的时候我就去看她。你们俩可以一个劲儿不停地谈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可是我要听腻了就能随时离开。”

  罗伊和气地笑了。

  “好吧。就这么办。那么你肯把你想起来觉得对我有用的数据写下来吗?”

  “我试试看吧。”

  “你什么时候来呢?我打算星期五去那儿。”

  “要是你答应在火车上不跟我唠叨,我就和你一块走。”

  “好吧。五点十分那班车最合适。要我来接你吗?”

  “我自己能去维多利亚车站,咱们就在站台上碰头吧。”

  我不知道罗伊是不是害怕我改变主意,他听我说完后立刻站起身,热情地和我握了握手,就走了。临走前还要我千万别忘了带网球拍和游泳衣。

  〖十二〗

  我对罗伊的允诺不禁使我回想起我初到伦敦那几年的生活。那天下午正好事情不多,于是我就想漫步到我以前的女房东家去和她一起喝杯茶。记得那会儿我还是个没有见过世面的毛头小伙子,刚到伦敦来上圣路加医学院,正要找个寓所安身,学院的秘书把赫德逊太太的姓名告诉了我。这位太太在文森特广场有一幢房子。我在那儿一连住了五年,我住楼下的两间房,楼上在客厅那一层住着西敏学校的一位教师。我的房租是每星期一缴,他的房租是二十五先令。赫德逊太太是个身材矮小、性情活跃的女人,整天忙忙碌碌。她脸色灰黄,长着一个很大的鹰钩鼻子和两只黑眼睛,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明亮、灵活的眼睛。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每天上午和星期天一整天,她都在头颈后面盘起一个发髻,额前有一排刘海儿,就像在“泽西的莉莉”〔注:即莉莉·兰特里,英国女演员,来自泽西岛,以美貌及与英主爱德华七世的艳情而闻名。〕的旧照片中你所看到的那种发式。她心地善良(不过当时我并不了解这一点,因为一个人年轻的时候总把别人对你的好意看成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是一个极好的厨师。谁都做不出她做的那种omelette soufflée〔注:法语,苏法莱煎蛋。〕的味道。她每天一早醒来,就在房客的客厅里生起炉火,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在吃早饭的时候给冻坏了,说真的,今儿早上可真冷得够厉害的。”房客的床底下都塞一个扁平的白铁澡盆,头天晚上放满水,早上洗的时候水就不那么凉了,如果早上她没听见你洗脸的声音,她就会说:“嗨,我那二层楼的房客还没起床。他听讲座又要迟到了。”接着,她就会轻快地跑上楼去,咚咚咚敲门,你会听到她的尖嗓门嚷道:“你要是不马上起床,就来不及吃早饭了,我给你做了一条很好吃的鳕鱼呢。”她整天忙碌,一边干活一边唱歌,总是高高兴兴、心情愉快、面带笑容。她的丈夫比她岁数大得多,曾经在一些高门大户当过管家,留着络腮胡子,举止彬彬有礼;他是附近一座教堂的司事,非常受人尊敬。我们吃饭的时候,她在一旁侍候;他还为我们擦皮靴,也帮着洗刷碗碟。赫德逊太太一天当中唯一的消遣就是在她开完了晚饭以后(我是六点半吃饭,那位教师是七点)上楼来和她的房客聊上一会。我真希望当时我会想到(就像埃米·德里菲尔德对她那出名的丈夫所想到的那样)把她的谈话记录下来,因为赫德逊太太实在是伦敦市民的诙谐幽默的能手。她天生口齿伶俐,巧于应对;谈吐尖锐泼辣,用词贴切而富于变化,始终能够找到滑稽可笑的比喻或生动活泼的短语。她是行事得体的典范;她从来不收女房客,你永远弄不清她们在干什么(她们始终离不开的就是男人、男人、男人,还有下午的茶点,薄薄的涂黄油的面包片,再不就是开开房门打铃要热水,以及我说不上来的诸如此类的事);可是在谈话中,她毫不犹豫地使用当时被人称作粗话的字眼。你可以用她评论玛丽·劳埃德〔注:英国歌舞杂耍剧场的著名歌唱演员。〕的话来评论她自己:“我喜欢她,就因为她老是引得你发笑。有时候她显得有点儿露骨,不过她从来不失去分寸。”赫德逊太太对自己的诙谐幽默颇为得意。我想她更乐意和她的房客闲聊,因为她丈夫是一个生性严肃的人(“他就该这样子,”她说,“他是教堂司事,老是参加婚礼、丧礼以及诸如此类的仪式”),并不怎么喜欢说笑打趣。“我对赫德逊说,趁着你还有机会的时候乐一乐,赶明儿你死了,埋在地下,就笑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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