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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


  他是一个重要人物,这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是英国在中国最重要的一家商行里的分行经理,而这家分行的地位也十分重要。他花了好大力气才爬到今天这个位置。回头看看三十年前刚来中国时,自己不过是个未经世事的小伙计,不禁淡淡一笑。

  他回忆起他出生的那个小康家庭——这是一座红色的小屋,坐落在巴思一长排红房子中,虽然他想竭力把家里装饰得高雅体面些,但免不了仍有一股寒酸气。而眼前,这幢富丽堂皇的石砌大厦,有宽敞的阳台和房间,既是洋行的办公室,又是他的寓所。看看这大厦,想想那小房子,他感到心满意足,洋洋自得。

  红房子的生活已是遥远的往事了。那时,他每天放学回家(当时他在圣保罗中学念书),便跟爹娘和两个姊妹坐下来吃晚饭。餐桌上摆着一块冷肉,还有一些面包和黄油,茶里还放了不少牛奶,一家人便大吃大喝起来。而现在,他吃饭的派头确实已今非昔比了。

  他经常梳装打扮整齐入座。不管他是否只是独个儿吃饭或是有客人,他总是让三个男仆在桌边伺候他。他的管家对他的爱好一清二楚,他本人根本不必为家务琐事操心。每顿晚餐,仆人都给他上汤、鱼、烤肉、甜食、开胃点心,一应俱全。他很喜欢这些食物。他想,独自一个人吃晚餐时,为什么上的菜就应该比宴请客人时少一些呢?那样做是没道理的。

  确实,他飞黄腾达了,因而现在他压根儿不想回家。他已有十年没回英国了;度假时,他不回英国,而是到日本或温哥华,在那些地方他准会遇到来自中国沿海的一些友人。而在家乡,他却没有熟人。他的两个姐妹已在当地嫁人,丈夫和儿子都是公司的职员。他和他们之间没有什么联系,他们使他感到厌烦。每逢圣诞节,他总送给他们一匹漂亮的丝绸,一些精致的刺绣或一盒茶叶,聊表手足之情。

  他不是一个吝啬鬼。他母亲在世之日,他都一直寄给她一笔补贴。不过,等到他退休时,他不想回到英国去。因为他曾看到许许多多的人退休后回国,结果往往以失望告终。他决意在上海跑马厅附近买一座房子,到那时打打桥牌、骑骑马、玩玩高尔夫球,想这样舒舒服服度过他的晚年。当然,考虑退休还为时尚早,他还要干好几年哩。再过五六年,希金斯就要退休返乡,那时他就是上海总行的主管了。

  目前,他对自己所在的地方感到很满意,还可以省点钱,这点在上海是办不到的,再说,他日子也过得挺不错。这个地方和上海相比还有一个优点:他是当地社交界里最显赫的人物,他一开口,人家就会照办,即使是领事先生也对他小心谨慎,迁就一二。有一次,一位领事跟他争执起来,结果倒霉的可不是他。一想到这件事,大班就挑战地翘起他的下巴。

  他笑了起来,感到情绪很好。此时,大班刚参加过汇丰银行的盛大午宴,正踽踽踱步回到他的办公室。这次宴会,他们招待得很周到,食物都是第一流的,还有各式各样的酒。他先喝了两杯鸡尾酒,后来又喝了些白葡萄酒,最后,他喝了两杯红葡萄酒和一些优质的陈年白兰地。

  他感到十分舒畅。每当他感到自己做了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时,他总散散步。替他抬轿子的仆役紧跟在他后面几步的地方,以防他万一还想坐一坐。不过他倒喜欢伸伸腿,活活血。最近,他运动得太少了。由于他太胖,不能骑马,运动的机会就更少了;可是即使胖得不能骑马,养几匹马还是可以的。当他在芬芳的空气里漫步时,他不禁想起春季的比赛来。

  他有一对颇有希望的、准备第一次参加比赛的马儿。他看出办公室里有一个伙计是一个出色的赛马骑师(他得细心提防别让别人挖走,上海洋行的老希金先生要出一大笔钱把他弄到那边去。),他要加把劲,赢上两三场比赛。一想到自己拥有城里最好的马厩,他洋洋自得,像鸽子那样鼓起了宽阔的胸脯蹒跚地走着。这一天风和日丽,啊,活着真有意思!

  当他走到公墓时,他站住了。墓园十分整洁。它的存在说明了他们侨团的财产是丰厚的。每次经过墓地,他内心总有一丝自豪感。他因自己是英国人而高兴。因为墓园初建时,这块地皮廉价到手,随着城市越来越兴旺发达,现在已经非常值钱了。有人主张把坟墓迁到别处,把地皮卖了造房子,从中牟利,但侨团不赞成这么做。大班一想到侨团去世的成员都安息在岛上最值钱的地方,不免感到心安理得。这事说明,对于某些事情,他们比金钱更加器重。让金钱见鬼去吧!到了“至关重要”(这是大班很爱说的一句口头禅)的节骨眼儿上,金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这时,他想应该到里面巡视一番。他望着一个个坟墓,它们保养得很整洁,小径上没有杂草。看去倒有些欣欣向荣呢。他边蹓跶边看墓碑上的一些名字。有一处,墓碑上一起刻着三个人的名字——他们是玛丽·巴克斯特商船的船长、大副和二副。他们在一九〇八年的一次台风中一起丧身。他至今记忆犹新。还有一处葬着一伙人——两个传教士和他们的妻子儿女,他们是义和团闹事时被杀掉的。当时的场面有多可怕啊。倒不是他器重传教士,可是,他妈的!让中国人把他们宰了总不是味儿啊。

  然后他看到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的姓名他是熟识的。爱德华·默洛克原是个有为的青年,可是他过不了酒关,喝酒一直喝到死。可怜的家伙,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五岁呢!大班知道许多人也都犯上了这个毛病,有几个干干净净的十字架,上面刻着一些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的姓名及年龄。每个人的情况都一样,他们都来到中国,过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他们都是好人,都想和别人一样喝酒,可是到头来身体受不了,结果埋在这里的坟场上。在中国沿海一带,你想在喝酒时逞英雄,你得有一个健全的头脑和强壮的身体。当然,这是令人伤心的往事了。可是当大班想到他身边有多少年轻人在比赛喝酒时,被他送上了黄泉之路,他禁不住微笑起来。而且,他想到有一个人的死对自己后来的前程还大有裨益——他是行里的一个同事,地位比他高,也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要是那家伙还活着,也许他现在做不成大班了。的确,天意难测,真令人无法逆料。

  唉,这里躺着娇小的泰纳夫人——维奥雷特·泰纳。她本来多么可爱,他曾和她有一段私情。她死时,他正大大发迹呢。他看看她刻在墓碑上的年龄。要是她活着,现在已是半老徐娘哩。

  当他想起这些去世的人们时,一种得意之情掠过他的心头。他把他们击败了——他们死了,而他却活着——,他比他们都强!向着眼前那些挤在一块的坟墓横扫一眼,他轻蔑地笑了。他搓着双手,洋洋自得起来。

  “从来没有人瞧不起我。”他喃喃自语。

  对那些死亡的人,他怀着一种轻蔑,但并无恶意。在他继续往前走时,忽然看到两个苦力在掘坟。他大吃一惊,因为他不曾听到自己这个圈子里有什么人死了。

  “喂,你们这是为谁挖的?”他嚷道。

  苦力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他们站在坟坑里继续挖着,身子很低,把一块块厚厚的泥土用铲子扔向地面。

  虽然他在中国已住了很久,他仍不懂中国话。在他的那个年代里,人们认为学这种该死的语言并无必要。于是他用英文问这些苦力,他们挖的究竟是谁的坟。可是他们听不懂,就用中国话回答。他气得骂了声“蠢货”,就走开了。

  他知道布鲁姆太太的孩子正在生病,也许已经死了。但要是真的死了,他对此一定已有所闻。此外,这不是孩子的坟墓,而是大人的,是一个魁梧的大人的。这就不可思议了。他懊恼不该上坟场来,于是匆匆出去,坐上轿子。愉快的情绪已烟消云散,他脸上显出愠怒的神色。一回到办公室,他就把助手唤来:

  “喂,彼得,你知道谁死了吗?”

  但彼得对此一无所知。大班更感到迷惑不解。他又把一名本地伙计唤来,叫他到墓园问一下苦力的情况。伙计回来说苦力已经走了,无人可问。

  大班暗暗着恼起来;不论发生什么事,他不希望自己被蒙在鼓里。他想,他最贴身的男仆应当知道,这人对什么事都经常一清二楚。他把他唤来,但那个仆人也没有听说侨团最近死了什么人。

  “我也知道没有谁死了,”大班暴躁地说,“可是掘那个坟干什么呢?”

  他叫男仆去找墓地的管理员,搞清楚既然没有人死去为什么还要掘个坟。

  “你走以前,让我喝一杯威士忌加汽水。”当男仆走出房间时,他又加上一句。

  他不知为什么一看到坟墓,内心就怪不舒畅。但他竭力不去想它。喝了威士忌后,他感到好一些,于是把工作做完。他走上楼去,随手翻阅《笨拙》周刊〔注:Punch,系当时英国颇为畅销的一种幽默插图杂志。〕。再过几分钟,他就要去夜总会,在晚餐前玩上一、二局桥牌。但他急于想听听男仆的消息,听了后才会宽心,于是他等着他回来。不一会仆人果然回来了,还把管理员带来。

  “你掘坟墓干什么?”他直截了当地问管理员,“没有人死了呀!”

  “我没让人挖呀!”那人说。

  “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今天下午,有两个苦力在掘一座坟。”

  两个中国人面面相觑。接着男仆说,他们两人刚才一起到墓地上去过,那边没有新的墓穴。

  大班好容易控制住自己没有说出下面的话来:

  “哼,活见鬼,我可亲眼瞧见的哩!”这些话几乎已溜到他的舌尖。

  可是他毕竟没有说出口来。他把这些话硬压下去,脸也胀得通红。两个中国人呆呆地瞧着他,有一瞬间他连气也透不过来。

  “算了,去吧!”他忿忿地说。

  但一当他们离开,他又咆哮着叫那个男仆回来,气急败坏地叫他拿些威士忌来。他用手帕擦擦满脸的汗水。当他把酒杯举到唇边时,他的手直发抖。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可他真的见到了那个墓穴。嗯,他甚至还听到苦力一锹一锹地铲泥土时那种重浊的声音。

  这是怎么回事?他感到心头在怦怦地跳。他简直不知所措,但尽力抖擞精神。一切真是莫名其妙,要是真的没有墓穴,那准是一个幻象了。现在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上俱乐部,假如遇上医生,他就可以请他诊察一下。

  俱乐部里,每个人看上去和以前一模一样。他不知为什么倒希望他们能和平时不一样。如果有人不同往常,这可给他一点安慰。

  这些人多年来在一起,过着刻板而有条不紊的生活,他们各自都养成一些无伤大雅的怪癖,例如其中一个人在他玩桥牌时经常哼小调,还有一个则硬要用吸管喝啤酒。这一类怪脾气本来常常叫大班恼火,现在却赋予他某种安全感。他需要它,因为他老是摆脱不掉他所见到的奇怪景象。他桥牌打得很糟,他的搭档喋喋不休的抱怨,而大班自己也发了火。他觉得人们都用奇异的目光望着他,他不明白人们在他身上看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他突然觉得在俱乐部里再也待不下去了。出去时,他看到医生正在阅览室看《泰晤士报》,但他没有勇气和他搭腔。他想亲自看一下那座墓穴是否真在那边,于是坐上自己的轿子,叫轿夫抬他到墓地里去。你总不会接连两次见到幻象,对吧?此外,他还准备叫管理员一起去看,如果没有墓穴,他当然不会再看见;要是墓穴真的存在,那么他要狠狠地把那个管理员揍一顿。

  可是哪儿都找不到管理员。他出去了,随身把钥匙也带走了。大班眼见进不了墓园,突然感到全身软瘫无力。他回到轿子里,叫轿夫抬他回家。晚餐前,他得躺上半小时,他感到精疲力竭。

  晚餐时,他要了一杯香槟酒,喝了后觉得舒服些。后来又叫男仆把最好的白兰地送来。他喝了两杯后,身子又好起来。让幻象见鬼去吧!他走到弹子房,耍了几招。他的眼力那么好,身体出不了什么岔子!他上床后,一下子就沉沉入睡了。

  但他突然苏醒过来。他梦见那个挖空了的墓穴和苦力们从容不迫地掘墓的情景。他确信自己见到他们。这时他听到更夫巡夜时“橐——橐”的打更声。这声音在夜阑人静时听来十分刺耳,使他毛骨悚然。一阵恐惧向他袭来。他觉得,中国这个城市迂回曲折大大小小的街道使他心惊肉跳;庙宇屋顶上的飞龙走凤、大殿里的精灵神怪都使他胆颤心惊。

  他痛恨这里刺鼻的臭气,也痛恨这里的人。那些穿蓝色短衫的苦力、衣衫褴褛的乞丐,那些身穿黑布大褂、笑容可掬、八面玲珑、神秘狡诈的商人和官吏,这些人似乎都威胁着向他扑来。他痛恨起这个国家来了。当初他来这儿干什么呢?此刻他惊恐万状。他非离开不可。不能再在这儿待上一年了,一个月也不行!上海总公司的职位又算得了什么呢?

  “哦,天哪!”他嚷道,“要是我能平平安安地回到英国,该有多好啊!”

  他很想回国。如果他得死去,也想死在英国。想到跟这些黄种人葬在一块儿,他受不了。他想埋在家乡,不想葬在那天见到过的墓穴里。他在那里永远不会安息的,永远不会。最重要的是抓紧时机尽快离去。至于别人怎么想,那是无关紧要的。他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他下床写信给公司董事长,说发觉自己身患重病,十分危急,必须请别人接替。除非万不得已,他再也不能待下去了。他得马上回国。

  次日早晨,人们看到这封信紧握在大班手里,他摔倒在椅子与写字台之间的地上,已完全断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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