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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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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先生,我愿意!我甚至请求您把我写进去。” “好,我会的。” “好极了!但您得帮我个忙!” “很乐意。是什么忙?” “您在书里写所有我们一起经历的事吗?” “是的。” “那不要写我在这儿没有发现分开的蹄印儿这件事儿。塞姆·霍肯斯发现不了这个!我得在所有要向您学东西的读者面前丢脸。如果您好心隐瞒了这个,那您就尽管把关于田鼠、老鼠的事写进去吧。我对人们怎么想我吃的东西无所谓,但如果他们把我看作一个漏掉印第安人踪迹的牛仔,那太可怕了!” “这不行,亲爱的塞姆。”我抗议道。 “不行?为什么?” “因为我要按照本来面目描写我的每一个人物。那我宁愿干脆不写您。” “不不,我也要进书里去,无论如何也要进去!不管怎么说,这样更好,您说的是真话。您揭露我的错误时,就把这作为对那些像我一样愚蠢的读者提出警告的例子吧,嘿嘿嘿嘿!可我呢,既然现在已经知道我要被印在书里了,我会努力避免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的。怎么样,咱们意见统一了吗?” “完全统一了。”我表示肯定。 “那咱们就继续前进吧!” “跟着哪个踪迹呢?分出去的那个吗?” “不,跟这个。” “是的,这可能是温内图。” “您从哪儿推断出这个的?” “这儿的这个要拉着尸体随后赶到,”我解释道,“而另一个要赶在前面,快快回去搬兵。这应该是酋长。” “是的。我也这么想。酋长目前与我们无关。我们只管跟着他的儿子。” “为什么?” “因为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宿过营。我觉得这很重要。好了,前进吧,先生!” 接下来又是策马小跑,没什么值得一提的。我们经过的地区也没什么特别值得描绘的。还有一小时就到中午了,塞姆才勒住马。 “够了,”他说,“咱们回去。温内图也是骑了整夜的马。他们赶得很急,他们很快就会来进攻了,也许会在你们还要工作的五天之内。” “那就糟了!” “可不是。如果你们不干了,咱们溜之大吉,工作就没完成;可如果果在那儿,就会遭到他们的袭击,活儿也干不完。咱们得和班克洛伏特好好商量一下。” “也许会有条出路。我想,咱们可以暂时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等阿帕奇人撤了之后,再接着干剩下的活儿。” “我不知道能有什么出路。” “这也许行得通,”塞姆沉思着,“且看别人怎么说。咱们得快点儿,必须在入夜之前回到营地。” 我们取原道返回。我的红鬃白马依然精神抖擞,塞姆新得的玛丽就像刚从马厩里出来似的。没用多久我们就跑了很长一段路,来到一条河边。我们想在那儿饮饮马,让它们休息休息;于是我们下了马,在灌木之间柔软的草地上躺了下来。 该说的话都说了,我们便静静地躺着。我想着温内图,也想到了我们很有可能要与他和他的阿帕奇人发生战斗。塞姆·霍肯斯闭上了眼睛——啊,他睡着了,我从他均匀起伏的胸脯看出来了。头天夜里他没怎么休息,现在可以稍微打个吨儿了,因为我警醒着,而且一路上没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经历到了一个能够说明大西部的人与动物感官有多么灵敏的事例。骡子在灌木丛中啃着树上的叶子,我看不见它;我的马站在我近旁,用它锐利的牙齿啃地上的草。 这时,骡子打了个短促、奇怪的响鼻,甚至让我觉得那是带有警告意味的。塞姆立刻就醒了,站起身来。 “我睡着了,玛丽喷了个响鼻把我叫醒了。肯定有个人或者什么动物来了。我的骡子在哪儿?” “在那边灌木丛里。” 我们匍匐着穿过灌木丛,向骡子爬去。我看到玛丽正小心地透过枝叶张望,长耳朵起劲儿地转动着,尾巴也上下不停地摇摆;一见我们来了,就平静下来,尾巴和耳朵也不动了。这畜生从前的主人确实是好手儿,塞姆该庆幸自己得到了这个玛丽,而不是一匹野马。 我们也透过枝叶窥视,只见六个印第安人一个接一个地从北边——那是我们要去的方向——循着我们的踪迹骑马过来了。打头儿的一个个头儿不高,但肌肉发达。他低着头,眼睛似乎紧盯着地面上我们的足迹。他们全都身穿皮裤和深色的棉布汗衫。至于武器,他们佩有步枪、刀子和战斧。他们的脸油光锃亮,每张脸上都画着一道红、一道蓝。 我担起心来,可塞姆却连嗓门儿都不压低就说道: “遇到他们太好了,我们得救了,先生!” “得救?怎么会?您不能小点儿声儿说话吗?这些家伙已经离咱们这么近了,肯定能听见咱们说话的!” “就是要让他们听见。他们是奇奥瓦人,打头儿的那个叫‘鲍’,在他们的语言里意思是‘狐狸’;他是个又勇猛又滑头的战士,他的名字说明了这一点。这些人的首领叫唐古阿,是个很能折腾的印第安人,我和他很熟。这些家伙脸上抹着表示战争的颜色,所以可能是出来侦察敌情的。可我没听说哪个部落跟别的部落打起来了。” 奇奥瓦人好像是由绍绍恩印第安人和石堡印第安人混合组成的,本来已经被赶到印第安人保留地去了,但还是有一些分支在德克萨斯的荒漠中活动,从所谓的“锅柄”地带直到新墨西哥。这些小股队伍非常善骑,马匹也很多。他们的好斗给白人造成了不小的威胁,因此边界地区的移民是与他们积怨最深的敌人。另外他们与阿帕奇各部落之间的关系也很紧张,因为他们连自己同种族兄弟的生命、财产也不放过。一句话,他们就是一群强盗;至于他们是怎么成为这样子的,就用不着追问了。 此时六个侦察兵离我们已经很近了。他们怎么会使我们得救,这,我还是不大明白——六个人帮不上什么大忙,甚至连一点儿忙都帮不上。不过没用多久我就知道塞姆·霍肯斯是什么意思了。就目前而言,我很高兴他们认识塞姆,我们大概不必担心他们会拿我们怎么样了。 他们是循着我们来时的足迹跟踪而至的,随后又围绕灌木丛发现了我们返回的足迹;足迹进了灌木丛,他们当然就判断出里面有人,于是立刻勒住他们那些矫健灵活的马匹,掉转马头向后撤退,以逃出我们的射程。塞姆走出灌木丛,将两只手拢在嘴边,发出一声尖锐而响亮的呼哨儿。看来他们是听懂了,因为他们勒住了马回头张望。塞姆又喊了一次,并向他们挥着手。招手和叫声他们都懂了,也认出了塞姆——他那十分特别的体形是不会被认错的。于是他们又骑了回来。我站到塞姆身边,他们冲上来,简直像要把我们踏在马蹄下似的,可我们镇静地站在那儿。直冲到我们面前,他们才双腿一夹马,停了下来,接着就从马鞍上跳了下来,把马放开了。 “是我们的白人兄弟塞姆来了?”那头目问道。 “他怎么会走到他的红种朋友走的路上来了呢?” “狡猾的狐狸鲍遇上我,是因为他走在我们走过的路上。”塞姆回答。 “我们以为你们和我们正找的那些红狗是一块儿的。”“狐狸”用断断续续、但还勉强听得懂的英语解释道。 “你指的是哪些狗?” “就是阿帕奇人。“ “你们为什么管他们叫狗?他们跟奇奥瓦人打起来了吗?” “我们已经向那些癞皮狗宣战了。” “哦!听到这些我很高兴!过来吧,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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