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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


  2.克雷基·佩特拉

  我们上路了,虽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时之后就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我们走着回来,而且没有了塞姆的那匹马,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问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野牛来着,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儿了。”塞姆报告说。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哪儿?在哪儿?”

  “从这儿走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

  “我们去,我们去!”拉特勒喊着,就好像他和我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似的。“那地方在哪儿?”

  “顺着我们走过的路回去,你们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你们的眼睛足够使的,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帕克问。

  “别让他知道我们对他的评价!”

  “为什么不让?”

  “那样会冲昏他的头脑。”

  “我看不会!”

  “会的!他是个谦虚的家伙,一点儿也不狂,但这可能会变的。夸奖永远是个错误,可能会毁了最好的坯子。你们尽管叫他‘青角’吧。他也确实是个‘青角’,仅仅具备了做一个牛仔的基本素质,也还没有受过训练,该练该经历的东西还多着呢。”

  “那你是不是至少谢过他救了你的命?”

  “才不呢!”

  “没有吗?他会怎么看你呢?”

  “他对我怎么看,我无所谓,完全无所谓,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他当然会认为我是个知恩不报的家伙,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不会自高自大,而是保持本色。当然了,我本来是很想拥抱亲吻他的。”

  “呸!”斯通喊道,“你,亲吻!让你拥抱一下儿或许还能忍受,可是亲吻,不!”

  “哦!不行吧?为什么?”那小个子问。

  “为什么?难道你从没拿面镜子或者到清水边上照过您的尊容吗,老塞姆?就你这张脸,这胡子,还有这个鼻子!天呐,谁要是发神经,想把嘴唇凑上去找你的嘴唇,他要么是中暑了,要么就是明白劲儿都被冻住了。”

  “原来如此!啊!哼!你这话听起来真够朋友!”塞姆发出了怨言,“我原来是这么个丑家伙!你呢?你以为你自己什么样?是一个美男子吧?别做梦了!我敢说,要是我们两个参加比美大赛,我会得头奖!你可什么也捞不着,嘿嘿嘿嘿!不过不说这个了。我们本来在说我们的‘青角’——我没有谢他,也不会谢他。可回头那块里脊烤好之后,他该得到最好最嫩的那块,我亲自给他切,他配。你们知道我明天要干什么吗?”

  “什么?”斯通问。

  “让他大大地乐一下,应该允许他去抓一匹野马。”

  “你想去招惹野马吗?”

  “对,我总得再弄一匹马骑。亲爱的迪克,把你的马借给我去打猎吧,既然野牛今天露了面,野马也该来了。我想我们只要到前天我们搞测量的那个草原去就行。只要野马到了这个纬度,那儿就肯定有。”

  我不再偷听,而是后退了一段路,穿过一片灌木丛,从另外一面走近三个猎人——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听了不该知道的东西。

  一堆火生起来了,两边地上各插一根叉状的树枝,用来支烤肉叉。三个人把整块里脊肉穿在上面,随后,塞姆·霍肯斯开始很艺术地缓缓转动肉叉;此时他那喜滋滋的脸,让我暗地里好开心。

  其他那些人带回肉也学着我们的样子生起他们自己的一堆火。自然,他们那边不像我们这边大家心平气和的;由于每个人都想给自己烤肉,地方就不够了,结果他们的肉被糟蹋得半生不熟的。

  我真的得到了最好的一块肉,大概有三磅重,让我全部吃光了。其实我并不是个大肚汉,我在同样情况下总是比别人吃得少。一个没经历过或不了解情况的人,简直没法想像,一个牛仔能吃、而且必须得吃多少肉才能撑得住。

  众所周知,人需要摄入一定量的蛋白质和淀粉,如果是生活在人类早已开发居住的地区,这根本不会成为问题。但牛仔数月不涉足有人居住的地区,只能靠淀粉含量很少的肉食生存。他必须吃很多,以向身体供应必要的淀粉。他必须吃进大量的蛋白质,使身体得以承受持续的劳顿。我曾眼看着一个老猎人一下子吃掉八磅肉,当我问他饱了没有的时候,他微微一笑:

  “就算饱了吧,因为我已经没的可吃了。如果您想把您那份儿也给我的话,用不了多一会儿它就会钻进我的肚子。”

  那些“牛仔”们边吃边谈论着我们这次猪牛。对我干下的“蠢事”,另眼看待了。

  第二天早上,我假装要去工作。这时塞姆走过来对我说:

  “别去拿您的家伙,先生!有更开心的事可干。”

  “您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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