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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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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歇一小会儿,”厄秀拉说着站起身,象是受到戈珍的斥责一样。“咱们就站在隔壁球场的角落里,从那儿什么都看得见。” 太阳正辉煌地照耀着教堂墓地,空气中淡淡地弥漫着树脂的清香,那是春天的气息,或许是墓地黑紫罗兰散发着幽香的缘故。一些雏菊已绽开了洁白的花朵,象小天使一样漂亮。空中铜色山毛榉上舒展出血红色的树叶。 十一点时,马车准时到达。一辆车驶过来,门口人群拥挤起来,产生了一阵骚动。出席婚礼的宾客们徐徐走上台阶,沿着红地毯走向教堂。这天阳光明媚,人们个个兴高采烈。 戈珍用外来人那种好奇的目光仔细观察着这些人。她把每个人都整体地观察一通,或把他们看作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一幅画中的人物或剧院中的活动木偶,总之,完整地观察他们。她喜欢辨别他们不同的性格,将他们还其本来面目,给他们设置自我环境,在他们从她眼前走过的当儿就给他们下了个永久的定论。她了解他们了,对她来说他们是些完整的人,已经打上了烙印的完整的人。等到克里奇家的人开始露面时,再也没有什么未知、不能解决的问题了。她的兴趣被激发起来了,她发现这里有点什么东西是不那么容易提前下结论的。 那边走过来克里奇太太和她的儿子杰拉德。尽管她为了今天这个日子明显地修饰装扮了一番,但仍看得出她这人是不修边幅的。她脸色苍白,有点发黄,皮肤洁净透明,有点前倾的身体,线条分明,很健壮,看上去象是要鼓足力气不顾一切地去捕捉什么。她一头的白发一点都不整齐,几缕头发从绿绸帽里掉出来,飘到罩着墨绿绸衣的褶皱纱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个患偏执狂的女人,狡猾而傲慢。 她儿子本是个肤色白净的人,但让太阳晒黑了。他个头中等偏高,身材很好,穿着似乎有些过分的讲究。但他的神态却是那么奇异、警觉,脸上情不自禁地闪烁着光芒,似乎他同周围的这些人有着根本的不同。戈珍的目光在打量他,他身上某种北方人的东西迷住了戈珍。他那北方人纯净的肌肤和金色的头发象透过水晶折射的阳光一样在闪烁。他看上去是那么新奇的一个人,没有任何做作的痕迹,象北极的东西一样纯洁。他或许有三十岁了,或许更大些。他丰采照人,男子气十足,恰象一只脾气温和、微笑着的幼狼一样。但这副外表无法令她变得盲目,她还是冷静地看出他静态中存在着危险,他那扑食的习性是无法改变的。“他的图腾是狼,”她自己重复着这句话。“他母亲是一只毫不屈服的老狼。”想到此,她一阵狂喜,好象她有了一个全世界都不知道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现。一阵狂喜攫住了她,全身的血管一时间猛烈激动起来。“天啊!”她自己大叫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一会儿,她又自信地说,“我会更多地了解那个人的。”她要再次见到他,她被这种欲望折磨着,一定要再次见到他,这心情如同一种乡恋一样。她清楚,她没有错,她没有自欺欺人,她的确因为见到了他才产生了这种奇特而振奋人心的感觉。她从本质上了解了他,深刻地理解他,“难道我真地选中了他吗?难道真有一道苍白、金色的北极光把我们两人拴在一起了吗?”她对自己发问。她无法相信自己,她仍然沉思着,几乎意识不到周围都发生了什么事。 女傧相来了,但新娘还迟迟未到。厄秀拉猜想可能出了点差错,这场婚礼弄不好就办不成了。她为此感到忧虑,似乎婚礼成功与否是取决于她。主要的女傧相们都到了,厄秀拉看着她们走上台阶。她认识她们当中的一个,这人高高的个子,行动缓慢,长着一头金发,长长的脸,脸色苍白,一看就知道是个难以驾驭的人。她是克里奇家的朋友,叫赫麦妮·罗迪斯。她走过来了,昂着头,戴着一顶浅黄色天鹅绒宽沿帽,帽子上插着几根天然灰色鸵鸟羽毛。她飘然而过,似乎对周围视而不见,苍白的长脸向上扬起,并不留意周围。她很富有,今天穿了一件浅黄色软天鹅绒上衣,亮闪闪的,手上捧一束玫瑰色仙客来花儿;鞋和袜子的颜色很象帽子上羽毛的颜色,也是灰色的。她这人汗毛很重呢。走起路来臀部收得很紧,这是她的一大特点,那种悠悠然的样子跟众人就是不同,她的衣着由浅黄和暗灰搭配而成,衣服漂亮,人也很美,但有点可怕,有点让人生厌。她走过时,人们都静了下来,看来让她迷住了,继而人们又激动起来,想调侃几句,但终究不敢,又沉默了。她高扬着苍白的长脸,样子颇象罗塞蒂①,似乎有点麻木,似乎她黑暗的内心深处聚集了许许多多奇特的思想令她永远无法从中解脱。 -------- ①罗塞蒂(1830—1894),英国拉斐尔前派著名女诗人。她的诗多以田园牧歌诗为主,富有神秘宗教色彩。 厄秀拉出神地看着赫麦妮。她了解一点她的情况。赫麦妮是中原地区最出色的女人,父亲是德比郡的男爵,是个旧派人物,而她则全然新派,聪明过人且极有思想。她对改革充满热情,心思全用在社会事业上。可她还是终归嫁了人,仍然得受男性世界的左右。 她同各路有地位的男人都有神交。厄秀拉只知道其中有一位是学校监察员,名叫卢伯特·伯金。倒是戈珍在伦敦认识人更多些。她同搞艺术的朋友们出入各种社交圈子,已经认识了不少知名人士。她与赫麦妮打过两次交道,但她们两人话不投机。她们在伦敦城里各类朋友家以平等的身份相识,现在如果以如此悬殊的社会地位在中原相会将会令人很不舒服。戈珍在社会上一直是个佼佼者,与贵族中搞点艺术的有闲者交往密切。 赫麦妮知道自己穿得很漂亮,她知道自己在威利·格林可以平等地同任何她想认识的人打交道,或许想摆摆架子就摆摆架子。她知道她的地位在文化知识界的圈子里是得到认可的,她是文化意识的传播媒介。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思想意识方面甚至在艺术上,她都处在最高层次上,木秀于林,在这些方面她显得左右逢源。没谁能把她比下去,没谁能够让她出丑,因为她总是高居一流,而那些与她作对的人都在她之下,无论在等级上、财力上或是在高层次的思想交流,思想发展及领悟能力上都不如她。因此她是冒犯不得的人物。她一生中都努力不受人伤害或侵犯,要让人们无法判断她。 但是她的心在受折磨,这一点她无法掩饰。别看她在通往教堂的路上如此信步前行,确信庸俗的舆论对她毫无损伤,深信自己的形象完美无缺、属于第一流。但是她忍受着折磨,自信和傲慢只是表面现象而已,其实她感到自己伤痕累累,受着人们的嘲讽与蔑视。她总感到自己容易受到伤害,在她的盔甲下总有一道隐秘的伤口。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是因为她缺乏强健的自我,不具备天然的自负感。她有的只是一个可怕空洞的灵魂,缺乏生命的底蕴。 她需要有个人来充溢她生命的底蕴,永远这样。于是她极力追求卢伯特·伯金。当伯金在她身边时,她就感到自己是完整的,底气很足。而在其它时间里,她就感到摇摇欲跌,就象建立在断裂带之上的房屋一样。尽管她爱面子,掩饰自己,但任何一位自信、脾气倔犟的普通女佣都可以用轻微的嘲讽和蔑视举止将她抛入无底的深渊,令她感到自己无能。但是,这位忧郁、忍受着折磨的女人一直在进取,用美学、文化、上流社会的态度和大公无私的行为来保护自己。可她怎么也无法越过这道可怕的沟壑,总感到自己没有底气。 如果伯金能够保持跟她之间的密切关系,赫麦妮在人生这多愁多忧的航行中就会感到安全。伯金可以让她安全,让她成功,让她战胜天使。他要是这样就好了!可他没有。于是她就在恐怖与担心中受着折磨。她把自己装扮得很漂亮,尽量达到能令伯金相信的美与优越程度。可她总也不能。 他也不是个一般人。他把她击退了,总击退她。她越是要拉他,他越是要击退她。可他们几年来竟一直相爱着。天啊,这太令人厌倦痛苦了,可她依然很自信。她知道他试图离她而去,但她仍然自信有力量守住他,她对自己高深的学问深信不疑。伯金的知识水平很高,但赫麦妮则是真理的试金石,她要的是伯金跟她一条心。 他象一个有变态心理的任性孩子一样要否认与她的联系,否认了这个就是否认了自己的完美。他象一个任性的孩子,要打破他们两人之间的神圣联系。 他会来参加这场婚礼的,他要来当男傧相。他会早早来教堂等候的。赫麦妮走进教堂大门时想到这些,不禁怕起来,心里打了一个寒慄。他会在那里的,他肯定会看到她的衣服是多么漂亮,他肯定会明白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他会明白的,他能够看得出她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如此出众,无与伦比。他会认可自己最好的命运,最终他不会不接受她的。 渴望令她疲倦地抽搐了一下。她走进教堂的门后左右寻顾着找他,她苗条的躯体不安地颤动着。作为男傧相,他是应该站在祭坛边上的。她缓缓地充满自信地把目光投过去,但心中不免有点怀疑。 他没在那儿,这给了她一个可怕的打击,她好象要沉没了。毁灭性的失望感攫住了她。她木然地朝祭坛挪过去。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彻底毁灭性的打击,它比死还可怕,那种感觉是如此空旷、荒芜。 新郎和伴郎还没有到。外面的人群渐渐乱动起来。厄秀拉感到自己似乎该对这件事负责。她不忍心看到新娘来了却没有新郎陪伴。这场婚礼千万不能失败,千万不能。 新娘的马车来了,马车上装饰着彩带和花结。灰马雀跃着奔向教堂大门,整个进程都充满了欢笑,这儿是所有欢笑与欢乐的中心。马车门开了,今天的花儿就要从车中出来了。 路上的人们稍有不满地窃窃私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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