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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幽默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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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这么几页篇幅来供我夫子自道,谈谈我自己的真实看法,料想也是名正言顺的。 若是在两个星期之前让我来谈幽默,我会带着公认的行家里手的自信拿起笔来。 可现在不同了。我原有的资格已被剥夺。事实上我的画皮被揭穿了。一位英国评论家在某家文学杂志——只要一说出该杂志的名字,便无人敢起来反驳——评论说:“李科克教授的幽默作品,充其量不过是夸张术和缩小术的巧妙杂揉,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 这位仁兄说对了。至于他是如何碰巧发现这一商业机密的,我无从知道。但既然他已一语破的,我也甘愿承认我长期以来的习惯做法是:每逢要写幽默文章,我就下到地窖里去,把一半加仑缩小剂和一品脱夸张剂混合起来。而假如想赋予文章以明显的文学味,我发现最好是再往其中掺入半品脱局部麻醉剂。整个加工过程简单得惊人。“ 我把这一秘诀公之于众,旨在说明情况并避免别人以为我妄自尊大,竟敢以行家里手的身份来谈论幽默,就像文拉·威勒·威尔柯克斯论述爱情,或弗爱娃·坦奎谈论舞蹈那样。 我唯一敢说的是,我的幽默感不亚于世上任何人。非常奇怪的是,我注意到别的人也都这么说。假如有必要的话,任何人都愿承认自己视力不好,或不会游泳,或枪法很臭,但假如你说他缺乏幽默感,那他便会暴跳如雷。 “不,”几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说,“我从不去大歌剧院,”然后他不无自豪地补充说,“你知道吧,我压根儿对音乐就没感觉。” “不会这样吧!”我大声说。 “真的!”他继续说,“我根本分辨不出调儿来。我既不熟悉《家,可爱的家》,也不熟悉《上帝保佑吾王》。我分不清别人是在拉小提琴,还是在弹奏鸣曲。” 他好像对自己的每一项缺陷越说越自豪。最后他说,他家里养的一条狗对音乐比他在行。每当他太太或者来客弹起钢琴,它就会嗥叫起来——叫得那么惨,他说——好像受到了伤害似的。而他本人可从没有这种现象。 他说完之后,我发表了我自认为无伤大雅的看法: “我想你大概也发现自己的幽默同样不怎么样吧,”我说,“这两者一般都形影不离的。” 我的朋友顿时气得脸色发青。 “幽默感!”他说道,“我的幽默感!我缺少幽默感!哼,我敢说我的幽默感比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强,或者说比任何两个人加起来都还要强。” 接下来他就转向了恶毒的人身攻击。他说我的幽默感整个儿都枯竭了。 离开我时他还在气得直抖哩。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不管多么有损声誉,我都不在乎承认还存在我不会欣赏的其他形式的所谓幽默,或者至少可以说玩笑。其中最常见的便是自古有之的所谓恶作剧。 “你从没听说过麦克甘,是吗?”几天前我的一位朋友这样问我。当我说“不,从没听说过”的时候,他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说: “噢,你真应该认识麦克甘。在我所认识的所有人中,他是最有幽默感的——他逗乐的招数实在太多了。我记得有一天晚上,他在我们住的公寓的走道里拉了一根绳子,然后就拉响了开饭铃。结果有一个房客被绊住面把腿给摔折了。我们差不多笑死了。” “天啦!”我说,“好一个幽默家!他是不是常干那种事儿呢?” “噢,没错,他随时都会露上一手。想当年他经常往西红柿汤里放沥青,在椅子上放蜂蜡和大头钉。他的点子多极了。他好像毫不费劲就能生出许多花招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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