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杰克·伦敦 > 海狼 | 上页 下页
一七


  “喂,汉普吗?这诗让你心动吗?”在诗句和节奏需要停下来的时候,他问我。

  我打量着他的脸。那张脸闪着光亮,如同大海一样,他的眼睛在星光下炯炯有神。

  “至少让我感到心动的是,你能表现出应有的热情。”我冷冷地回答说。

  “嘿,伙计,这是生活!这是生命!”他大声说。

  “可生命是一件廉价的东西,没有价值呀。”我把他说过的话回敬给他。

  他大笑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里发出真诚的笑声。

  “啊,我无法让你明白,无法灌输到你的脑子里,生活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当然,生活毫无价值的,只是对它自身有价值。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生命只是现在有价值——对我自己来说。它是无价的,你会说我的估价过于高了,可是我只能这样看待,因为正是我身上的生命做出了这样的估价。”

  他看样子在等待表达他脑子里的思想的语词,最后接着说。

  “你知道,我浑身都有一种奇异的振奋;我觉得彷佛所有的时光都在我的身上回响,彷佛所有的权利都属于我。我懂得真理,看得出善与恶,正确与错误。我的眼界清晰而远大。我几乎能够相信上帝。可是,”——他的声音马上变了,他脸上的光亮也消失了——“我发现自己的这种环境又是什么呢?这种生活的乐趣吗?这种生活的快活吗?我可以称之为灵感的玩意儿吗?灵感的到来,是要等你的消化良好,要等你的肚子正常,要等你的胃口良好,要等一切都十分健康。灵感是生活的贿赂,血液的香槟酒,酵母素的沸腾——灵感让一些人思考神圣的思想,另一些人想见上帝,或者在他们见不到上帝时创造上帝。这就是一切,生命的烂醉,酵母的活动和爬行,意识活跃却发疯的生命的唠叨。还有……呸!明天我便会像醉鬼付出那样为此付出代价。我将会知道我必须死去,很可能死在海上,停止我自己的爬行,和大海的陈腐东西一起随波逐流;让鱼虾吃掉,成为行尸走肉,我的肌肉的力量和运动统统放弃净尽,也许会变成了鱼鳍和鱼鳞,成为鱼儿的内脏,让它们转变成力量。呸!啊呸!呸呸呸!香槟酒已经把气泡冒尽了。嘶嘶作响的星沫已经消失,香槟酒成了毫无味道的饮料。”

  如同他突然到来一样,他突然离我而去,一跃跳到甲板上,像一只老虎一样沉重而轻软,“幽灵”号仍在破浪而行。我注意到船首哗哗行驶,非常像打鼾,我一边聆听,一边感觉到狼·拉森短暂的高昂的快活一下子转变成绝望的那种效果慢慢离开我。后来,一名水手从船中部引吭高歌,声音高昂,唱起了《贸易风之歌》:

  啊,我是海员们深爱的风——
  我稳健,我强壮,我忠诚;
  他们凭借天上的白云紧随我的足迹
  在纵深的热带蓝色海洋上行驶,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循吠叫而行,
  我像猎犬一样闻着足迹在追逐;
  我在正午最强劲,但在月光下,
  我也会把船帆的肚儿吹得鼓胀。

  第八章

  有时候,我以为狼·拉森疯了,或者少说是半疯了。有时候,我把他当作一个非凡的人物——一个永远没有发挥出来的天才。最后,我相信他是一个原始人的典型,生晚了上千年或者许多世代,在这个文明达到顶峰的世纪则是一个时代错误。他确实是个人主义的最无争议的代表。不仅如此,他还非常孤独。在这艘船上,他和其他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的趣味。他巨大的男人气概和精神力量把他阻隔开了。在他看来,他们更像孩子,就是那些猎人也一样,他便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他们,不得已下降到他们的水平,和他们玩耍,如同大人和小狗儿逗弄。或者他用活体解剖者的残忍的手探索他们,琢磨他们的精神进展情况,检测他们的灵魂,彷佛要看看灵魂的材料是用什么制成的。

  我见过他几十次,在餐桌边,他侮辱这个猎人、那个猎人,冷峻而平直的眼睛盯视他们,同时带着某种兴趣盎然的神态思考他们的行为、答话或者小小不言的恼怒,好奇的样子在我看来简直要拊掌大笑,因为我是站在一旁的旁观者,却心领神会。说到他自己的愤怒,我相信它们并非真实,有时候只是试验,但是总的说来它们是一种姿态和态度的各种习惯,他看出来很适合用在他的同伴身上。我知道,除了大副死掉这个事件可能是例外,我没有看出来他真的生气了;不过我也不希望看见他真的大动肝火,把他身上的所有力量统统使出来。

  在狂妄古怪的行为问题上,我不妨讲一讲托马斯·马格利奇在舱室里遭遇的情况,顺便把我已经提及一两次的一桩意外事件讲述完整了。有一天,十二点的午餐用过了,狼·拉森和托马斯·马格利奇走下升降口楼梯。尽管厨子有一间从舱室隔出来的单间睡舱,但是在这个舱室里他从来不敢久留或者被人看见,他一天只敢溜过去一两次,活脱是一个胆小的幽灵。

  “这么说你会玩纸牌了,”狼·拉森说,口气听来有几分喜悦,“我应该想到,一个英国人是会玩牌的。我本人就是在英国船上学会的。”

  托马斯·马格利奇这下得意忘形,一个乐颠颠的傻子,看到能和船长这样亲近感到无比高兴。他摆出一点点神气,费尽精神装出那种从容的风度,好像生来就是一个有身分的人,让人看见了不觉可笑也会反胃。他把我的存在完全忽略了,尽管我相信他根本就没有看见我。他那两只浅灰的无神的眼睛飘忽不定,像慵懒的夏天的海水,不过它们到底在憧憬什么幸福的前景,我是想象不出来的。

  “拿纸牌来,汉普,”狼·拉森吩咐着,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把雪茄和威士忌拿出来,你在我的住舱里找得到的。”

  我拿着这些东西回来,正好听见这个伦敦佬明明白白地暗示他有一个秘密,那便是他可能是一个绅士的儿子,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将错就错了;另外,他还是一个靠汇款生活的人,是用钱把他支离英格兰的——“付给不少钱呢,船长,”他用这种口气说,“付给不少钱让我当厨子,一直做下去。”

  我已经把平常使用的酒杯拿来了,但是狼·拉森皱起眉头,用手示意我把大玻璃杯拿来。他往这种大杯子里倒了足足三分之二的纯正的威士忌酒——“绅士喝的酒。”托马斯·马格利奇说——他们为光荣的纸牌游戏碰杯,点上雪茄烟,开始洗牌,玩牌。

  他们是押钱玩牌的。他们把下注的钱慢慢往上加。他们喝威士忌,把酒杯喝净了,我又取来一瓶。我不知道狼·拉森耍手段了没有——他干这种事情小菜一碟——他赢了一把又一把。那厨子往他的睡舱跑了好几趟去拿钱。每次去拿钱,他都比上一次摆谱摆得更得意的样子,不过每次他都只拿几块钱。他变得越来越可笑,越来越放肆,只是纸牌看不清楚,身子也坐不直了。又一次到他的睡舱去取钱之前,他用一根油腻腻的食指钩住狼·拉森的扣子眼儿,迷迷瞪瞪地大声声称,而且说了一遍又一遍:“我有钱。我有得是钱,我跟你说吧,我是一个绅士的儿子。”

  狼·拉森没有让酒灌醉,尽管他喝了一杯又一杯,酒杯还比厨子的酒杯斟得更满呢。但是,他没有一点变化。他对对手的怪诞行径甚至都无动于衷,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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