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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牛排(1)


  汤姆·金用最后一小口面包,揩干净最后一滴肉汁,然后放在嘴里慢慢咀嚼,沉思着。当他从桌子边站起来时,他明显感到饥饿的压迫感。然而只有他一个人吃过东西。隔壁房间里的两个孩子早就被打发去睡觉了,为的是他们在睡梦中会忘记自己还没有吃过晚饭。他妻子什么也没吃,默默坐着,用担忧的目光注视着他。她是一个消瘦而憔悴的女工,但是她脸上也不乏以前曾经漂亮过的痕迹。做肉汁用的面粉是她向过道对面的邻居借来的。面包是她用最后两个便士买来的。

  他坐在窗户边一张摇摇欲坠的椅子上,他的重量压得椅子吱嘎乱响。他十分机械地把烟斗放到嘴上,伸手插进上衣口袋。由于没有烟叶,他意识到自己的行动,便皱起眉头,怪自己健忘,同时把烟斗放到一边。他的动作慢慢吞吞很笨拙,好像承载着他肌肉沉甸甸的重量。他是一个体格健壮,感觉迟钝的人,相貌平平。他的粗布衣服又旧又邋遢。他那双鞋很久以前换了沉重的鞋底,现在破旧的鞋面已快带不起那么重的鞋底了。他的棉布衬衣,一件两个先令的便宜货,已露出磨破的领子和一些去不掉的油漆斑点。

  但是,正是汤姆·金这张脸准确无误地为他从事的职业做了广告。这是一张典型的、职业的、拳击手的脸;一张在拳击台上混了多年的脸,这张脸上因此而形成并突现了那种斗兽的一切标志。这明显是一张阴沉的面孔,而且面孔上的特点都瞒不过人们的眼睛,胡子刮得光光的。嘴唇走了样,构成一张极为难看的嘴巴,就像是脸上的一道伤疤。他的下巴显得好斗、野蛮、笨重。他的眼睛转动很慢,眼皮沉重,在紧锁的浓眉底下几乎毫无表情。他是真正的动物,眼睛是他身上最像动物的特征所在。它们昏昏欲睡,像狮子的眼睛似的——一对斗兽的眼睛。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发根顺着额头的方向斜着塌下去;他脑袋上隆起的每一个包,都更显露出了他的面容丑恶的样子;他的鼻子被无数次打击后,断过两次了,弄成各种各样的模样,他的耳朵像菜花一样,永远是肿的,已经走了样,有它原来的两倍那么大。这些东西都装点着他的面容,同时,他的胡子虽然刚刚被刮过了,但胡渣又从皮肤里生了出来,使他脸上带有一种蓝黑的颜色。

  总之,这是一张在小黑巷子里或偏僻地方叫人害怕的人的脸。然而,汤姆·金不是罪犯,也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除了通常的职业性打斗之外,他没有伤过任何人。人们也从来没听说过他跟别人吵过架。他是一个职业拳击手,他所有好斗的野蛮行为,都是留在拳击场上出现时用的。在拳击场以外,他是一个行动缓慢,性格随和的人。在他年轻富有时,他对人太大手大脚,这没给他自己带来任何好处。他不记恨,没有敌人。打拳是他的一番事业。在拳击台上,他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打死,但是不含恶意。这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生意经。观众们聚集在一起,花钱看人和人互相击倒对方的场面。优胜者在金钱方面拿大头。二十年前,汤姆·金面对沃鲁木路·高杰的时候,他知道高杰的下巴在纽卡斯尔的一场比赛中被打坏,才刚治好了四个月。他就利用那个下巴,在第九回合再次把它打坏,这不是因为他对高杰怀有恶意,而是因为这是击败高杰,赢取大钱的最可靠的方法。高杰也不因此而对他怀有恶意。比赛就是这么回事,他们俩都知道是为比赛才来打拳的。

  汤姆·金从来不健谈,他就坐在窗户边上,沉默寡言,注视着自己的双手。他的手又大又肿,手背上青筋暴起。一看那被打碎、打坏、打变形的指关节,就知道它们是用来派什么用场的。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就是他动脉的生命,可是他很清楚那些粗大暴突青筋的意义。他的心脏以最高的压力往血管里输送了太多的血液。血管不中用了。他撑坏了它们的弹性,随着它们的扩张,他的耐力也丧失了。他现在动辄疲惫不堪。他再也不能迅速打上二十个回合了,竭尽全力地打呀,打呀,打呀,从一次锣声到另一次锣声,一次比一次更凶猛的对击,被人击倒在拳击台的围绳上,又反过来把对手击倒在围绳上,在最后的第二十个回合中进行最凶猛、最快速的对击,全场观众都站起来狂呼,他自己则冲、击、躲闪,雨点般地出拳,也被对方的拳头雨点般地回击,这时他的心脏总是忠实地把汹涌澎湃的鲜血输送到适当的血管里。那些血管虽然当时肿胀起来,但总是又会缩回去,尽管不是完全缩回去——开始时是不知不觉地,但每一次都比原先大了一点。他盯着这些血管和打坏的指关节,一时间看到了这双手在绰号“韦尔斯凶神”的本尼·琼斯的脑袋上打碎第一个指关节以前的青春魅力。

  他又开始感到饥饿。

  “天哪!难道我就吃不到一块牛排吗?”他大声喃喃地说,同时握紧他那巨大的拳头,发出一句被窒息的诅咒。

  “我到柏克和索利两家都去试过了,”他妻子有点抱歉地说。

  “他们不肯吗?”他问。

  “少半个小钱也不行。柏克说……”她支支吾吾地说。

  “说下去!他说什么?”

  “他说,他认为桑德尔今晚将打败你,还说你欠他的账实际上已相当不少了。”

  汤姆·金哼了一声,但是没有回答。他正一心想着他年轻时养的那条猎狗,他不断喂牛排给它吃。那时候,柏克就是赊给他一千块牛排也是肯的。但是,时过境迁。汤姆·金老了,在二流俱乐部打拳的老头子们是不可能指望商人们给他们赊账的。

  他早晨起来就渴望吃一块牛排,这种渴望并没有减少。这次打拳,他事先没有进行很好的训练。这是澳大利亚的大旱之年,时势艰难,甚至最不正规的工作都难以找到。他没有陪他练拳的人,他吃的饭并不好,也不够吃。什么时候能找到不需专业技能的工作,他就干上几天。他一大早在陶门公园周围跑步,来练练他的腿。但是,没有陪练伙伴来进行训练,又有一个老婆、两个小孩要养活,所以难有正常的训练。在他和桑德尔比拳的时候,商人们才稍稍放宽了一点给他赊账的机会。快乐俱乐部的秘书已经预付给他三金镑——这是输家可以得到的钱数——他拒绝多给。他时常设法从老朋友那里借到几个小钱,要不是正赶上大旱之年,老朋友们本来会多借给他一点的,可他们现在自顾不暇。不——掩盖事实是没有用的——他的训练是不够令人满意的。他本应该吃得更好,无牵无挂。此外,对于一个四十岁的人来说,要他进入竞技状态就比他在二十岁时要困难的多。

  “什么时候啦,丽茜?”他问。

  他妻子到过道对面去问了一下,然后回来。

  “八点差一刻。”

  “几分钟以后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场比赛了,”他说,“只不过是选拔赛。然后是迪勒·韦尔斯和格列德雷的四回合拳击赛,以及‘星光’和某个当水手的家伙的十回合比赛。一个多小时以后我才上场。”

  又沉默了十分钟之后,他站起身。

  “说实在的,丽茜,我没有好好进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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