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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意大利:水手辛巴德(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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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到岛上来的时候,看到岛上没有人,就从来没为好奇心所驱使,去寻找过这座魔宫吗?” “噢,找过不止一次了,但结果是一场空。我们把那个岩洞全都搜查过了,但始终找不到一点儿洞口的痕迹。他们说那扇门不是用钥匙打开的,而是用一个魔字叫开的。” “果然不错,”弗兰兹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一千零一夜》里的一个神怪故事。” “爵爷在恭候。”一个声音说道,弗兰兹听出这是那个哨兵的声音,他还带游艇上的两个船员。弗兰兹从口袋里抽出一条手帕,交给了对他说话的那个人。他们一言不发地把他的眼睛蒙了起来,而且蒙得很小心,说明他们很清楚他想乘机偷看。 蒙好以后,就要他答应决不抬高蒙布。于是他的两个向导夹住他的手臂,扶着他向前走去,那个哨兵在前面领路。走了二十多步左右,他就嗅到开胃的烤山羊香味,知道他正在经过露营的地点了,他们又领他向前走了五十步左右,显然在向那个禁止盖太诺走的方向前进,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不准他们在那儿露宿的原因了。不久,由于空气的转变,他知道他们已走进了一个洞里;又走了几秒钟,他听到喀喇喇一声响,他觉得空气似乎又变了,变得芳香扑鼻。终于他的脚踏到了一张又厚又软的地毯上,这时他的向导放松了他的手臂。 沉默了一会儿以后,一个声音用优美的法语——虽然带着一点外国口音——说道:“欢迎光临,先生!请解开您的蒙布吧。”这当然是很容易想象得到的:弗兰兹无须这种许可再说第二遍,就立刻解开了他的手帕,他发现自己已站在了一个年约三十八至四十岁的男子面前。那人穿着一套突尼斯人的服装,那是一顶红色的便帽,帽上垂下一长绺蓝色的丝穗,一件绣金边的黑色长袍,深红色的裤子,同色的扎脚套,扎脚套很宽大,也象长袍一样是绣金边的,一双黄色的拖鞋;他的腰部围着一条华丽的丝带,腰带上插着一柄锋利的小弯刀。虽然他的脸色苍白得象死人,但这个人的脸实在是很漂亮;他的眼睛闪闪发光,象是具有穿透力似的;鼻梁笔直,几乎和额头齐平,纯粹的希腊型鼻子;他的牙齿洁白得象珍珠,排列得很整齐美观,嘴上是一圈黑胡须。 但那种苍白的脸色是很显眼的,仿佛他曾被长期囚禁在一座坟墓里,以致无法再恢复常人那种健康的肤色了。他的身材并不很高,但却极其匀称,使弗兰兹惊奇的是,他曾把盖太诺的话斥为荒唐之言,而现在竟亲眼得以证实了。只见眼前整个房间里都挂满了绣着金花的大红锦缎。房间里有一个象天然从墙上凿成的壁龛,上面放着一套阿拉伯式的宝剑,剑鞘是银的,剑柄上镶嵌着灿烂的宝石;天花板上悬下一盏突尼斯琉璃灯,式样和色彩都很美丽,脚下是土耳其地毯,软得陷及脚背;弗兰兹进来的那扇门前挂着织锦门帘,另外一扇门前也挂着同样的门帘,那大概是通第二个房间门的,那个房间里似乎灯火辉煌。 那位主人暂时让弗兰兹表示他的惊讶,同时却在打量他,始终不曾把目光离开过他。“先生,”他终于说道,“刚才领您到这儿的时候多有冒犯,万分抱歉,但这个岛一向是荒无人烟的,假如这个住处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在我外出回来的时候,无疑地会发现我这所临时别墅会被人翻得乱七八糟,那就未免太不令人愉快了,倒也不是因为怕受损失,只是因为我现在可以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而到那时怕再也无法享受这种乐趣了。现在让我尽量来使您忘记这暂时的不快,而献给您绝对想不到在这儿能找到的东西吧,就是说,一顿还说得过去的晚餐和相当舒服的床铺。” “真的!我亲爱的主人,”弗兰兹答道,“不必为此道歉。我知道,那些深入魔宫的人总是被蒙上眼睛的,譬如说,《新教待列传》里莱奥尔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我实在毫无抱怨的理由,因为我所看到的是《一千零一夜》神话故事的一部续集。” “唉!我或许可以借用鲁古碌斯的一句话,‘假如我早知道先生的光临,我会事先准备一下的。’现在蓬荜未扫,只是草舍悉听您随意支配,粗茶淡饭,如不嫌弃,敬请分享。阿里,晚餐准备好了没有?” 话音刚落,门帘撩开了,一个穿着一套白色便服,黑得象乌木似的的黑奴对他的主人做了一个手势,表示餐厅里的一切都已准备好了。 “哦,”那陌生人对弗兰兹说,“我不知道您是否与我有同感,但是我认为两个人如果面对面呆上两三个小时,而互相竟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实在是件不太令人愉快的事,请注意,我很尊重待客之礼,决不敢强问您的大名或尊衔。我只是请您随便给我一个名字,以便人可以称呼您而已,至于我自己,我可以先使您安心,我告诉您,大家通常都叫我‘水手辛巴德’”。 “我,”弗兰兹答道,“可以告诉您,由于我只要得到一盏神灯,便可以十足变成阿拉丁。那很可以使我们不致于忘掉神秘的东方世界,不论我怎样想,总之我是被某些善良的神灵带到这里啦。” “好吧,那么,阿拉丁先生,”那位奇怪的主人回答说。“您已经听到我们的晚餐已准备好了,现在请您劳驾到餐厅里去好吗?鄙人当在前引路。”说着,辛巴德就撩开门帘,先客而入。 于是弗兰兹便从一座魔宫走进了另一座魔宫,餐桌上真可谓是摆满了珍奇佳肴,他先使自己相信了这重要的一点之后,他的目光环顾四周。餐厅同他刚才离开的客厅相比毫不逊色,整个房间全部是用大理石筑成的,刻着古色古香价值连城的浮雕,餐厅是长方形的,两端各有两尊精美的石像,石像的手里拿着篮子。这些篮子里盛着四堆象金字塔似的珍果,有西西里的凤梨,马拉加的石榴,巴里立克岛的子,法国的水蜜桃和突尼斯的枣。晚餐是一只烤野鸡配科西嘉乌,一只港澳火腿,一只芥汁羔羊腿,一条珍贵无比的比目鱼和一只硕大无朋的龙虾。在这些大菜之间,还有较小的碟子盛着各种珍馐味。碟子是银制的,而盘子则是日本磁器。 弗兰兹抹了一下眼睛,努力使自己确信这不是一个梦。在餐桌旁侍候着的只有阿里一人,而且手脚非常灵便,以致客人向他的主人大加赞赏。 “是的,”他一面很安闲凝重地尽主人之谊,一面回答,“是的,他是一个可怜虫,对我忠心耿耿,而且尽可能的竭力来证明这一点。他知道是我救了他的命,而由于他很爱惜他的脑袋,他觉得他的脑袋之所以站得住,这一点不得不感谢我。” 阿里走到他的主人前面,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弗兰兹说,“我想问问您是在怎样的情形之下完成那件义举的,您不嫌太唐突吧?” “噢!说来很简单,”主人回答说,“这个家伙好象是因为在突尼斯王的后宫附近游荡时被捉住的,按法律是这种地方不许黑人去的,国王就判了他的罪,要割掉他的舌头,第二天要砍断他的手,第三天砍下他的头。我早就想雇用一个哑巴。等到他的舌头被割掉以后,我就去向国王请求,要他把阿里卖给我,代价是一支漂亮的双筒长枪,因为我知道他非常想要一支这样的枪。他犹豫了一会儿,因为他非常想结果了这个可怜虫。但我还有一把英国弯刀,这把弯刀可以把国王的土耳其剑切得粉碎,当我在长枪以外又加上这把英国弯刀时,国王就让步了,同意饶了他的手和脑袋,只是有一个条件,不许他的脚再踏上突尼斯。这项交易条件实在是没必要的,因为那胆小鬼一望见非洲海岸,就立刻跑到舱底下去了,非到我们望不见世界第三大洲的时候,才能劝他上来。” 弗兰兹沉默了一会儿,对于他的东道主在叙述这件事情时是那样的冷漠无情,不知作何想法好,为了转变话题,他说:“您的名字太让人羡慕了,你真的也很象那个水手,您是在航行中度过一生的吗?” “是的。我曾发誓这样做,但在当时,我丝毫想不到竟能实现这一誓言,”陌生人带着奇怪的微笑说。“我另外还发了几个誓,我希望都能按时实现它们。” 虽然辛巴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态度很平静,但从他的眼睛里却射出了异常凶猛的光芒。 “你受过很多苦吧,先生?”弗兰兹试探地说道。 辛巴德怔了一下,一边用目光盯住他,一边回答:“您怎么会这样想呢?” “一切都使我这样想!”弗兰兹答道,“您的声音,您的目光,您那苍白的肤色,和甚至您所过的这种生活。” “我!我过着我所知道的最快乐的生活,真正的总督般的生活。我是万物之王。如果我喜欢某个地方,就住在那儿;厌倦它了以后,就离开。我象鸟一样的自由,也象鸟一样有翅膀。我只要略微示意,我的部下就立刻服从。有时候,我同人类的法律开个小小的玩笑,带走一个它所通缉的强盗,或它所追捕的犯人。然后我就施行我的法律,我的法律是无声的,但却是确实的,没有缓刑,也没有上诉,有罚有赦,而谁都不知道。啊!假如您体验过我的生活,您就不会再希望任何其他的生活了,您决不愿再回到尘世里去了,除非您要到那儿去完成某件大事。” “譬如说,复仇!”弗兰兹说道。 陌生人用那能看透人的心的目光盯着这个青年人。“为什么是复仇呢?”他问。 “因为,”弗兰兹答道,“在我看来,您似乎是一个为社会所迫害的人,和社会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啊!”辛巴德用他那种怪笑大笑着回答,笑时露出他那雪白锐利的牙齿,“您猜错了。你以为我如此,实际上我是一个哲学家。有一天,或许我会到巴黎去,跟亚伯特阁下和穿蓝色小外套的那个人作对。” “巴黎之行对您来说只是第一次吗?” “是的,是第一次。您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很古怪,但我向您保证,我之所以把它推迟了那么久,错不在我,我有一天总要绕着弯儿达到目的的。” “这次的旅行您准备不久就进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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