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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


  地方检察官不再看箱子里头还有什么东西,而是马上把这些信打开来看了——他一开头看完了罗伯达寄来的头三封信——他一看这廉价信纸怪可怜的——她在信里暗示克莱德在堪萨斯城生活放荡和那次不幸事故,才逼得他从堪萨斯城出逃的,同时还非常关切而又温情脉脉地规劝他以后该怎样走正道——一句话,使平素克制自己,社会经验有限的梅森得到这么一个总的印象,就是:此人自幼起即染有放荡不羁、误入歧途的劣根性。

  同时,梅森才惊奇地获悉,克莱德尽管在这里可以得到有钱的伯父的照顾,显然还是属于格里菲思家族中贫困而又笃信宗教的一分支。要是在平常的情况下,这也许就能让梅森对克莱德多少表示同情。但是,这时,由于受到桑德拉的短信,罗伯达那些令人动怜的信,以及他母亲提到他昔日在堪萨斯城作奸犯科的影响,梅森便深信,就克莱德这种本性来说,他不仅能暗中策划这类罪行,而且还能惨无人道地付诸实施。至于在堪萨斯城的罪行,梅森必须给该城的地方检察官拍发电报,索取详细材料。

  他心里一面琢磨着这些问题,一面开始看桑德拉的那些便条、请柬,或是情书,虽然看时一目十行,但还是很尖锐、敏感。所有这些信都写在洒着浓郁香水、印有她芳名开头英文字母缩写的那些个人专用信纸上,信一次比一次写得更亲密,到后来,总是这么开头:“克莱德,我的心肝宝贝”,或是“最甜蜜的黑眼睛”,或是“我最最亲爱的小伙子”,下款签名是“桑达”,或是“属于你的桑德拉”。而且,里头有好几封是最近才写的,比如,五月十日、五月十五日、五月二十六日的信,或是象梅森刚才发觉到的,正当罗伯达那些最悲切的信开始寄到的时候写的。

  如今,一切都已昭然若揭了。克莱德一面偷偷地诱惑玩弄一个姑娘,一面又厚颜无耻,骗取另一个显然属于本地上流社会姑娘的爱情。

  梅森被这惊人的发现所吸引,又瞠目结舌了。他同时又意识到,现在决不是坐着沉思默想的时候。断断乎不是。这只箱子必须马上送到莱柯格斯旅馆去。随后,只要可能的话,他必须去侦查出这个人确切下落,再设法拘捕他。他一面下令侦探打电话给警察局,设法将箱子送到他在莱柯格斯旅馆的房间,一面急忙赶到塞缪尔·格里菲思的住邸,但是发现他们全家人一个都不在城里。他们通通到格林伍德湖上去了。不过,跟格林伍德湖那儿通了电话获悉,就他们所知,这个克莱德·格里菲思,他们的侄子,这会儿正在第十二号湖畔、在沙隆附近克兰斯顿家别墅里,隔邻就是芬奇利家别墅。梅森心里早把芬奇利这个名字、沙隆这个小镇与克莱德联系在一起了,于是,他马上得出结论:只要他还在那一带转悠,那他一定是在那里——说不定就在寄给他这许多信和请柬(刚才他已看过了)的那个姑娘桑德拉·芬奇利的避暑别墅里。而且,天鹅号船长不是说过,他看见那个来自三英里湾的年轻人是在那儿上岸了吗?啊,我知道了!我把他抓住了!

  梅森仔细考虑过他下一步行动方案后,便决定亲自到沙隆和松树岬去。现在他既然已得知克莱德的外貌特征,就把这些材料,连同克莱德是这一谋杀案的嫌疑犯、应予逮捕一事,通知了莱柯格斯地方检察官和警察局长。此外,他还通知了布里奇伯格执法官牛顿·斯莱克,以及海特和他自己的助手,敦促他们三位马上去沙隆,他将在那儿跟他们会面。

  同时,他装得好象是替佩顿太太代劳似的,跟松树岬克兰斯顿家的别墅通了一个长途电话。接电话的是那儿的一个男管家,梅森向他打听克莱德·格里菲思会不会碰巧在他们那儿。“是的,先生,他是在这儿,先生。不过,这会儿他不在,先生。我看,也许他上湖的那头露营去了,先生。有什么话要转告吗,先生?”然后,他回答梅森继续提出的一些问题,说他连自个儿也都说不准——恐怕他们一拨人上大约三十英里远的熊湖玩儿去了,不过,什么时候回来,他可说不上来——一两天内恐怕回不来。不过,这个克莱德肯定是跟他们那拨人在一块的。

  梅森马上又一次跟布里奇伯格执法官通话,要他带上四五个人跟他一起去。这样,他们可以在沙隆分头追捕,不管他在哪儿,就在那儿逮住他。然后把他关在布里奇伯格监狱里,依照法定的程序,他可以把这些惊人的事实招供出来,因此,迄至今日,看来杀害罗伯达·奥尔登的凶手肯定是他了。

  第六章

  自从湖水吞没了罗伯达,克莱德游到岸边,换了衣服,终于来到了沙隆克兰斯顿家别墅。在这段时间里,克莱德的心态简直完全象发了狂似的。这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心里既害怕,又慌乱,怎么都闹不明白:究竟是不是他促使罗伯达这样夭折的。同时,他在湖滨时便意识到:万一此时此地有人发现他偷偷往南走,而不是往北走回大比腾湖客栈,去报告这件仿佛意外的不幸事故,那末,这一切看起来是太惨无人道了,谁都会断然控告他犯了杀人罪。这一闪念剧烈地折磨着他。因为,这时他觉得自己实在是无罪的——他不是在那最后一刹那就回心转意了吗?

  不过,既然他没有回去作一交待,现在还有谁会相信他呢?而如今再回去也是要不得!因为,要是桑德拉听说他跟这个厂里的女工一块到过这个湖上——住店时还把她一起登记为夫妇……老天哪!

  以后,还得向他伯父,或是他那个冷酷无情的堂兄吉尔伯特详细交待,或是向所有那些惯于冷嘲热讽的莱柯格斯的年轻阔少详细交待!不!不!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他就得一直走下去。走回头路——即使不死——也将是大祸临头。他必须善于化险为夷——充分利用结局如此不可思议的这么一个计划,这个有那么一点儿是为他开脱罪责的结局。

  可是这些树林子呀!这个正在逼近的黑夜呀!这四周围令人骇怕的荒凉,以及它所隐藏的种种危险呀!这时万一碰上什么人,那怎么办,该说什么才好?他已是方寸大乱了——濒临心理、精神崩溃的边缘。一根小树桠枝嘎吱一响,他就会拔脚往前一蹦跳,活象一头野兔子。

  先前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手提箱,换了衣服,一个劲儿拧他透湿的衣服,想让它快点儿干,然后装入他那放在一堆干枯树枝和松针底下的手提箱,又把那副三脚架埋在一根烂圆木头底下。他就在这么一种心态下,等到天黑以后,才躲进了树林子。不过,他却一个劲儿在苦思冥想着目前自己奇怪的险境。因为假定说,当他只是出于无心地砸着她一下,他们两人都落了水,而她尖声喊叫救命时,万一岸上有什么人——这些身强力壮的人(白天他就看到他们到处转悠着)里头——有一个人看在眼里,此刻也许就在本地危言耸听,乱说一通,备不住今儿晚上就有一、二十个人来围捕他!象打猎那样围捕他!而且,他们会把他押回去,谁都不信他不是存心砸她的!甚至他还没等到公正审判以前,说不定他们早就给他动了私刑。这是很可能的。过去常有过这类事。只要一根绳索套上他的脖子。要不然,说不定在树林子就地给毙了。甚至不给你机会说一说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多久以来,她是怎样紧逼他,折磨他。这些谁都不会知道的。

  他一面这么想,一面越走越快——在这些茁壮、茂密、刺人的小枞树丛里,在脚下时而极为不祥地噼啦作响的枯树枝堆里,自己能走多快,就走多快。他一面走,心里老是在这么琢磨:去三英里湾的路一定是在他的右边,而月亮要是升起,肯定在他的左边了。

  可是,老天哪,这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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