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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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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我仅仅因为我是个白人,手里有些钱,”他说。 “主人,我爱你,我爱你超过这世上的一切。你为什么这么讲?我不是一直对你很忠诚的吗?” “你有个缅甸情人。” “啊!”马拉美假装一副很震惊的样子。“让他们那些讨厌的黑手摸我,想想都讨厌!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让一个缅甸人摸我!” “撒谎。” 他把手放在了她的乳房上。私底下,马拉美不怎么喜欢这样,因为这会让她想起自己还有乳房——一个缅甸女人的理想就是没有乳房。她躺了下来,任他对自己为所欲为,她非常顺从,也格外满足,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就像一只小猫愿意被人抚摸一样。弗洛里的拥抱对她而言无关紧要(柯斯拉的弟弟巴贝是她背地里的情人),可当他疏忽这一举动的时候,她还是很受伤害。有时候,她甚至在他的饭里放过催情药。她所热爱的,正是闲散的情妇生活,能穿上自己全部的漂亮衣服回到村里,这时候她就可以夸耀自己“波卡多”缅甸语,字面意思为“官太太”。——译者注的身份——也就是白人的太太,因为她已经说服所有人,包括她自己,相信她就是弗洛里的合法妻子。 弗洛里跟她干完事后,疲倦而羞耻地转过身去,静静地躺在那儿,左手捂着脸上的胎记。每当他做了什么感觉可耻的事情之后,就会想起自己的胎记。他厌烦地将头埋进枕头里,枕头潮乎乎的,有股椰子油味儿。天气热得要命,外面的鸽子还在咕咕直叫。裸着身体的马拉美斜躺在弗洛里旁边,手持从桌子那儿拿过来的柳条扇,轻轻地给他扇着风。 不一会儿,她起身穿上衣服,点了一支烟。然后又来到床边,坐了下来,开始抚摸起弗洛里裸露的肩膀来。他那白色的皮肤在她眼里很是新奇,具有一种力量感,所以对她颇有吸引力。在这种时候,她总是令他感到恶心和讨厌,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她远离自己的视线。 “出去,”他说。 马拉美把嘴里的烟卷拿出,伸给弗洛里。“为什么主人一跟我做完爱,就冲我发火呢?”她问道。 “出去,”他重复道。 马拉美继续抚摸弗洛里的肩膀。她始终学不会,在这种时候不要去烦他。她认为淫欲就是一种魔法,能够赋予女人控制男人的神奇力量,直到她最终把他变成近乎白痴的奴隶。每来上一次拥抱,都会腐蚀弗洛里的意志,让魔力增强——她就是这么想的。她开始一再地烦扰他。她放下烟卷,伸出胳膊搂着他,一边责怪他冷若冰霜,一边试图让他脸朝自己,好吻他那扭到一旁的脸。 “走开,走开!”他生气地说道。“看看我的短裤口袋吧,里面还有点钱。拿五个卢比然后赶紧走。” 马拉美找出了一张五卢比的钞票,塞进颖衣的胸口里,可她还是不走,围着床转来转去地烦弗洛里,他终于火了,跳将起来。 “滚出这个房间!我都说过让你滚了。我跟你完事儿之后就不需要你在这儿了。” “您跟我说话的口气可太好了!您对我就像对一个妓女。” “你不就是妓女吗?快滚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屋外,并把她的凉鞋给踢了过去。他们的会面常常以这种方式收场。 弗洛里站在屋子中央,嘴里打着呵欠。自己到底该不该去俱乐部打网球?不行,那就得刮胡子,而他肚子里不喝上几杯的话,实在懒得刮。 他摸了摸长满胡须的下巴,懒散地走到镜子前照了照,然后又扭头走了。他不愿看到镜子里面那张干黄消瘦的脸。足足几分钟,他都四肢懒散地站着,眼瞅那只壁虎捕捉书架上方的蛾子。马拉美丢下的烟越烧越弱,发出刺鼻的气味,把纸都熏黑了。弗洛里从书架里取出一本书,打开以后又厌烦地丢开。他甚至连读书的精力都没有了。唉,上帝,上帝,该怎么打发这余下的该死夜晚呢? 弗劳摇摇摆摆地跑进屋,摇着尾巴恳求主人带自己出去遛遛弯儿。弗洛里阴沉着脸走进浴室,这间铺着石头地板的小浴室正对着卧室,他把温乎水泼在身上,然后穿上衬衣和短裤。太阳落山之前,他必须要做些锻炼。在印度,要是一天不至少来上一次大汗淋漓,简直就是一种罪过,给人造成的罪恶感比一千次纵欲还要深重。到了漆黑的夜晚,经过无所事事的一天,你的倦怠感达到了发狂、甚至想要自杀的地步。干活、祷告、读书、喝酒、聊天——这些全都无济于事,只能通过皮肤上的毛孔才能宣泄出来。 弗洛里出了门,顺着上坡路走进丛林。起先只是灌丛,都是些浓密的矮小灌木,仅有的树木是半野生的芒果树,结着李子大小的果实。而后,道路被高一些的树木围住。一年的这个时节,丛林里干枯无水、一片死寂。路旁的树排列紧密,积满灰尘,叶子呈阴暗的橄榄绿色。看不见什么鸟儿,只有几只灰色的难看家伙在灌木下笨拙地蹦跳,像是声名狼藉的画眉。远处,另有鸟儿发出类似“啊哈哈!啊哈哈”的叫声——这孤独而沉闷的声响,就像笑声的回音。碎叶传出刺鼻的常春藤味儿。虽然阳光不再刺眼,斜晖已然泛黄,可天气依旧很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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