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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


  但是他的旧生活——这种数以月计的海上生活,风化的地貌,长鸣的帝国警钟——将结束了。他从马赛取道回家,回到了索思伍德镇。在他离开的5年里,布莱尔一家从斯特拉布洛克路搬到了皇后大街3号,这条狭窄的街道与集市广场成四十五度角,朝向不远处的大海。阿弗丽尔已经出落成20年华的少女,看到哥哥的变化时大吃一惊。少年时麦秆色的头发变得更黑了,蓄起了牙刷般的胡须,看上去更像他父亲了。5年的东方生活也让他习惯了不整洁,阿弗丽尔想,他吸烟的时候,会把烟蒂和火柴扔在地上,等着别人来收拾。显然,在这方面他们还没有发现奥威尔更具爆炸性的改变,但是,他们很快在9月份去康沃尔的家庭旅行中发现了。奥威尔对他向来信任的父母表达了要离开缅甸警局和以写作为生的打算。这个晴天霹雳的唯一见证人就是阿弗丽尔,她回忆说,母亲当时“非常恐慌”,若采用布莱尔式的轻描淡写的说法,就是“非常不安”。理查德·布莱尔的反应更糟糕,据几年后遇到布莱尔的一位朋友回忆,理查德当时唯一的看法是,儿子的行为就像“一位业余艺术爱好者”。但不管是阿弗丽尔的回忆还是奥威尔关于他父亲的片言只语,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了疏远在所难免,而且,此后几年里都未能弥合。可是,不管父母的反对对奥威尔打击多大,他都不会回头了。他向印度当局递交了辞呈,辞职于192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光凭这些——同父母闹翻、递交辞呈,足见奥威尔的决心。离开的时候,他可能还没有永远摆脱缅甸的想法,但是,他对于“呼吸到的第一口英国的空气”的看法决定了他将更准确地看待一切。值得指出的是,他当时是决定不拿健康作赌注,毕竟,他是拿了医疗证明回家的,他的一个一起前往康沃尔度假的侄女隐约记得他当时曾卧病在床。另外,由于他的正式辞职,他失去了带薪休假的权利(140英镑,相当于今天的5500英镑)。

  从康沃尔回来后,布莱尔一家回到了萨福克。无疑,为了缓和家庭紧张的关系,奥威尔重新联系了5年前他呆在索思伍德时结交的各式各样的朋友。丹尼·科林斯此前呆在莫桑比克种剑麻,现在也回到英国,要去剑桥学习人类学。夏普是他师从霍普先生时的同门师兄弟,他母亲就住在索思伍德镇,现在他也回来了。夏普回忆再次见到奥威尔时的情景,他“很高,很害羞……还有就是穿得很邋遢”,还暗示布莱尔家在镇上的朋友都是些多愁善感之辈——“老布莱尔在儿子离开印度警局的时候肯定相当恐慌”。19岁时,为了谋求一份尽管无趣却安逸的工作而离开英国跑到远东殖民地去,24岁时却仅仅为了一个虚幻的作家梦而回到英国(假定奥威尔关于帝国主义的一些看法并不为理查德·布莱尔所知的话),布莱尔的转变不仅仅让他的家人吃惊。1927年早春,奥威尔在萨罗普的内莉姨妈家呆了两星期,和巴迪康姆家在一起。普罗斯泼和吉尼弗那段时间也在;吉辛莎则不在。内莉姨妈在跟她的侄女描述这段时光时说,埃里克似乎“非常不一样了”。

  我们又得提到,作为奥威尔1930年以前的生活的特色,你可以重塑当时移民经历的环境,而奥威尔本人却很难说清楚。他早年在索思伍德的生活只有很少的一些片断保留下来了,而且都不是从与他交往密切的朋友中保留下来的。索思伍德镇有个裁缝丹尼先生,理查德和艾达·布莱尔曾向他买过一幢房子。他曾给奥威尔做过衣服以抵御英国彻骨的寒冬:9月份做了三件套的西装,一个月后又做了一条法兰绒的裤子,次年的1月份做了一件外套。丹尼先生觉得那简直是在浪费布料。这个客人“即使穿一身新衣服也没个好样子”。同时,皇后大街的这户人家还有另外一个寡言的旁观者。那时,布莱尔家每天都会有一个帮手梅女士,她是索思伍德镇多嘴的女家长——梅一家在当地极有名望——她成了艾达一家的亲密朋友。她的女儿埃斯米那时只有12岁,她生动地回忆了“埃里克1927至1928年冬天在家里的样子”。她关于布莱尔家的回忆反映了普通的萨福克人的看法:由于奥威尔对自己社会背景的蔑视,根据索思伍德镇的评判标准,在人们眼里他本质上是出身名门世家。在一个当地公立学校的小女孩眼里,布莱尔一家属于“上流社会”,理查德·布莱尔是“一位绅士”。而在他儿子眼里,他“不合群”,“到哪里都好像不存在的那种人”,穿着让人感觉他摇摇欲坠,羊毛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三圈却还能垂到膝盖。

  那年秋天,布莱尔又到剑桥去拜访戈尔。他的导师招待了他,在3人桌进餐时,他被安排在他的恩主A.E.豪斯曼的旁边。奥威尔在表达了打算从事写作的想法后,请他给些意见。戈尔自己也曾经历过类似于奥威尔一样的自信,没有作任何表态,只是指出了文学生涯的一些艰难。其中自然提到了一条,必须找到能融入当时文学环境的入场券。很显然,如果奥威尔真的打算进入写作圈,他就必须进入作家的圈子,进入能找到受理的编辑或者至少鼓励他写作的圈子。实际上他必须去伦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奥威尔便从索思伍德写信给当年在原来的钱博斯街的一位老邻居露思·皮特,问她能否帮忙找间房子。皮特知道成为诗人是何等荣耀的职业,此外她又记得这个当年伊顿公学的学生(“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留着蜜色头发,穿一身斜纹软呢的西装,坐在靠窗的位置擦他的猎枪”),所以很乐意帮忙。他租到了波特贝罗路上一幢房子里的一个单间。不久,这个单间成了势利鬼克雷格夫人的监视对象。克雷格夫人原来是一位贵族千金的女仆,后来她的形象成了奥威尔笔下英国生活的一个原型。奥威尔回忆说,有一次,所有的住客都被锁在了外面,由于这个小意外,奥威尔有幸和克雷格先生去不远处的克雷格一个亲戚家借梯子。他们夫妇俩14年来从未跟任何邻居讲过话,虽然发生了这样的事,却也没有打算从此跟别人讲话。

  所有这些——伦敦的住所,认真地想从事写作——都证明了奥威尔的决心和他对于职业道路上所存在困难的预知,但是,这种新生活,似乎仍然有些方面像是临时的。印度警局12月发函证实了奥威尔的离职,但是他辞职的事在布莱尔家以外或是奥威尔的交际圈外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例如,露思·皮特只知道他曾经住在波特贝罗街。和其他人一样,她认为那是个严重的错误,“就像拒绝一张1万英镑的支票一样”。此外,这样做法对他的父母也很无情。在一次由一位伊顿的老朋友莫里斯·怀特姆筹备的,由1916年伊顿选举的成员参加的晚宴上,辞职不确定的消息使奥威尔心烦意乱。奥威尔那时候是如此的不自信,几乎什么也没有说,以至后来给怀特姆留下的印象是,缅甸警方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一切都悬而未决,似乎决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故。

  奥威尔当时的言谈举止可能都流于客套:善自韬晦,深藏不露。另一方面,这可能是出自于前途的不确定。奥威尔此时生活的其他方面显示他不得不脱离他的家庭和教育为他设定的生活轨道:在社交方面,他和丹尼·科林斯或是跟着他的伊顿的同辈人艾伦·克拉顿布鲁克呆在一起,他们都很开心。而唯一真正的目击者倒是露思·皮特,尽管奥威尔并不信任她,很少跟她讲什么。她稍微年长奥威尔几岁,正忙于自己的业务——她后来和朋友凯瑟琳·奥哈拉合开了一家陶器工作室——皮特喜欢她的这位年轻的相识,总能在他身上找到荒唐的地方取乐一下。她发现他看上去病恹恹的,总被一只“肮脏的”、需要治疗的脚困扰着。尽管有丹尼先生的帮忙,英国寒冷的冬天还是给他极大的困扰。她记得他好像总没有足够的衣服穿,工作之前需要靠烛焰暖手。可能所有记忆中最核心的还是一些似乎带些异国情调的东西,那是与1920年后期的伦敦西部的美妙生活格格不入的。从缅甸带回的好几箱子衣服中还有一些大檐帽:奥威尔戴着这些帽子走在街上时,总有成群结队的小孩被吸引而跟着他。更重要的可能是在皮特眼里,奥威尔的异国情调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她差不多观察了10年的一个家族的一部分。相对于萨福克郡尊重他人的工人阶级,她眼里的布莱尔一家“非常破落”,却享受着内莉姨妈的陪伴。内莉姨妈当时住在附近,喜欢设晚宴待客(“她给我们提供一些可怕的菜,就像一个巴黎人手头拮据时在巴黎能吃到的菜”)。此外,在吉辛莎·巴迪康姆,或许还有康诺利之外,她是第一个有幸看到奥威尔习作的人。可以推断的是,作为一个已经出版了作品的诗人,在皮特看来,奥威尔早期的作品笨拙得不可挽救,“就像母牛扛步枪一样”,其中有一篇短篇小说的开头第一句竟然是“公园里的藩红花开了”。她和凯瑟琳以纠正这些散落在奥威尔早期作品手稿中的粗心的拼写错误来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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