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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学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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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学典礼》,六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诸家书目皆不著录。核其所载,始於元太宗丁酉,而终於成宗大德间,盖元人所录也。 其书杂钞案牍,排缀成编,未经文士之修饰,故词多椎朴。又原序原目,散佚无考,亦无从得其门类。幸其年月先后,皆有可稽,尚可排比成帙。谨釐析其文,勒为六卷。虽繁复之失,在所未免,而一代庙学之制,措置规画,梗概具存,颇可与《元史》相参考。如至元六年设举学校官一条,称儒学提举司秩从六品,而《百官志》作从五品;各路儒学教授秩八品,而《百官志》作九品。至元十九年郡县学院官职员数一条,称总管府设教授二员,学录、学正各二员,散府设教授二员,学录、学正各一员。而《百官志》作总管府教授一员,学正一员,学录一员,散府上中州教授一员,下州学正一员。俱不相合。盖宋濂等修史之时,据其末年之制,而大德以前之旧典,则未及详考也。又《选举志》称至元二十八年令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小学,选老成之士教之。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是明言小学书院设於世祖之时,而此书载所立小学书塾乃在大德四年。以成宗时人记成宗时事,不应讹异如是。或至元时虽有此议,实未及施行,至成宗乃补定其规制,而史未及详与?《元史》一书,自开局至告成,仅阅八月。其间潦草阙略,不一而足,诸志尤不赅备。留此一编,犹足以见一朝养士之典,固考古者所必稽矣。其中有当日文书程式,后人不能尽解,以致传写讹脱者,并详核釐正。无可考者则阙之。人名、地名、官名,译语对音,尤多舛异。今皆一一核定,俾不失其真,以纠向来流传之误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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