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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德运图说


  《大金德运图说》,一卷(永乐大典本)

  金尚书省会官集议德运所存案牍之文也。

  案《金史》本纪,金初色尚白。章宗泰和二年十一月,更定德运为土,腊月辰诏告中外。至宣宗贞祐二年正月,命有司复议本朝德运。

  是书所载,盖即其事。书前为尚书省判,次为省札。列集议官二十二人,其中独上议状者六人,合具议状者八人,连署者四人。其集议有名而无议状者,太子太傅张行简,太子太保富察乌叶,修撰富珠哩阿拉,费靡谙达登四人,疑原书尚有所脱佚。其所议,言应为土德者四人,言应为金德者十四人。中如谏议大夫张行信,力主金德之议。而《金史》行信本传称:“贞祐四年,以参议官王浍言,当为火德。诏问有司,行信谓当定为土德,而斥浍所言为狂妄。”其立说先后,自相矛盾,殊不可解。又书中但有诸臣议状,而尚书省臣无所可否。考史载兴定元年十二月庚辰,腊享太庙,是终金之世,仍从泰和所定土德,而未尝重改。疑是岁元兵深入,宣宗南迁汴梁,此议遂罢,故尚书省亦未经奏覆也。五德之运不见六经,惟《家语》始有之。而其书出於王肃伪撰,不可据为典要。后代泥於其说,多侈陈五行传序之由。而牵合迁就,附会支离,亦终无一当。仰蒙我皇上折衷垂训,斥妄祛疑。本宅中图大之隆规,破谶纬休祥之谬说,阐发明切,立千古不易之定论。是编所议,识见皆为偏陋,本不足录。然此事史文简略,不能具其始末。存此一帙,尚可以补掌故之遗。并恭录圣制,弁诸简首。俾天下后世晓然知驺衍以下皆妄生臆解,用以祛曲说之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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